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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

薄熙来的最后陈述(完整本)

薄熙来的最后陈述:
审判长:被告人薄熙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3条第3款的规定,在法庭上你有最后陈述的权利,现在你可以做最后陈述。
被告人:谢谢法庭,首先我想讲王立军叛逃在中外形成了恶劣的影响,给党和国家带来了影响上的损失,我在这个过程中严重误判,我深感愧疚,但是我没有滥用职权之心。
我自知我是很不完善的人,我主观主义,脾气暴躁,我有严重的过失和错误。我深感治家无方,给国家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我诚恳地接受组织的审查,也接受 司法机关的审查。对我有关贪腐的指控是不实的,王立军叛逃在美国领事馆滞留一天影响恶劣,之前我不该情绪失控打了他一耳光,实在是很粗暴的。但我决没有想 掩盖11•15案件,没有企图造假搞虚假证明。
被告人:我绝没有逼走王立军的意思,一个巴掌能打出一个叛国者??现在事实逐渐浮出水面,他给谷开来私下写的被我收走的信里面,说到暗恋开来、情感纠结、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恐怕也是他叛逃的重要原因。
徐明对我儿子留学的资助如果是真的,那也是我失察少教,难辞其咎,我有责任,作为父亲,子不教父之过,我对他受助的机票、住宿等等不知情。徐明和谷 开来尼斯房产的事,我现在也不知晓,我对该房产概不知情。与我有关的关于尼斯房产的证据,只是说“十年前有一次偶然我回家碰到徐明、谷开来。谷开来只是给 我提起了几句,我当时只是点了头微笑了几下”,其实对这个情节我没有印象。对于工程款一事,实际上这个事情我早已在脑子里也没有印象,上级机关早已明确 500万元的工程款是拨给大连市政府,在此前一年我已经到省府上班,且王正刚也两次明确告诉他该工程的请款去找李某某,我认为此款的运行过程我已经讲清楚 了,此款我没有直接的管辖权,怎么可能既不询问又无嘱咐,还当着王正刚在电话里毫无避讳地明确要贪占此款。不符合常识,王正刚说当着我听到了电话,而谷开 来的证实和他不相同。唐肖林3次送钱的事,子虚乌有,十年前他就是个投机倒卖、假话连篇的人,我不想对他的证言再作评论。
过去16个月,办案部门工作人员对我的生活是照顾的,谈话文明,多数同志有素养,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是有压力的。 他们讲他们有几百名精兵强将,我越不认,他们投入的越大,而且他们还有电脑,而我在过去十几个月里与外界隔绝,只有一个肉脑
被告人:我得知此事在劫难逃,所以我内心有软弱的时候,我一直想保留党籍,因为我对党有着很深的感情,这是我童年时代的理想我视中国共产党为我的生命,我的父辈为了党的事业两次坐监狱,我不是被国民党反动派审查,而是被自己深爱的党审查,所以我有机会主义的侥幸心理。因此当时办案人员不止一次跟我讲,中央还是对我有包容有期待的,只要我态度好,可以给我保留党籍。这话,季新华(音)跟我讲过,其他人也讲过。我问什么是态度好?就是主动供出几个大单,因此,我违心的承认了这两件事情。但没想到我一承认,紧接着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然后就是移送司法审查。速度如此之快

我现在深陷牢狱之灾,百感交集,也只剩余生。我对党没有二心,我在接受司法审查之前曾经给中央写了一封信,这封信在后来办公室被搜查时被收走了,中央应该能看到。在信中我请求中央,我继续效力重庆,为重庆人民服务一届。说我有做总理之心,这完全是不实的。众所周知,十七大以后,中央的人选其实已经确定,李克强同志任总理已经是确定的事情(被审判长打断)。说我想做中国的普京,这也完全是不实之词。

这三十年来,我走过大连、走过辽宁走过商务部,走过重庆,我深爱我的人民!我想对他们说,我没有辜负你们!我不是贪腐分子!如果能找到我一笔的贪腐我也认!平心而论,作为一个部级干部,我没有衣食之忧,党和人民已经给了我很多,我还有什么需求呢?我唯一的爱好就是做一个工作机器,服务于国家和人民。我刚才说过,我的西服和夹克,还是三十年前在金县做县委书记时的乡镇企业做的,因为我对这些根本不在意。这也是我家的家风。

扪心自问,能力不高,学识不够,也有很多缺点,比如刚愎自用、比如草率鲁莽,比如自以为是,这都是我的缺点。但我没有贪腐行为。

我想对我的家属,我的兄弟姐妹们说,我不是贪腐分子!我没有辱没家风!我穿的毛裤,也还是60年代时母亲出国给我买回来的。多年来一直穿着。中纪委的同志们说想给我留些钱,给我留套房,我现在想说,我名下没有一套房,我现在北京的住房还是商务部提供的家属楼,我现在提出来,交还给商务部。钱对我来说,也没有任何意义,我不准备留下任何钱。

我也想对我的两个儿子,薄望知和薄瓜瓜说,爸爸很想你们。

我想对我的太太谷开来说,我最近听别人说你收了很多钱,的确是不应该的,但我也听说,你收的钱里边大部分是合法的。我希望你能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来日方长。

我只想强调起诉书对我贪腐的指控,是严重失实的。我没有管好家人和下属,我有大过,对不起党和群众。王立军叛逃有责,但不是我逼走他的。
这次审判历时五天,让控辩双方都有机会充分发表意见,还有微博传送了信息,表明了中央搞清事实、追求公正的决心,也使我对中国司法的未来又增添了信心。在看守所,我的医疗饮食都好,今天早晨还吃上了鸭蛋,表明山东人厚道,没有落井下石。我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对于绝大多数办案人员,我认为是有素质的,办案是文明的,我在此予以肯定。
谢谢审判长,中正平和理性的主持了庭审,谢谢我的辩护律师,谢谢!
审判长:(征求其他合议庭成员意见后)本次法庭审理结束。合议庭将在休庭后依法评议,择期宣告判决。请法警把被告人带出法庭。
现在休庭。(敲法槌)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退庭。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退庭。

文章来源: http://goo.gl/NWJcH5

2013年8月29日星期四

一位律师亲历薄熙来案庭审实纪

一、 薄熙来印象。
尽管薄熙来在被羁押状态,且承受了从高峰跌落谷底的人生剧变,但精神气势依然本色,强势且侃侃而谈。据其自称,第一天开 庭前只睡了四个小时,——也许开庭几日他都睡眠不多,只在26日开庭早晨时说,“昨晚睡得不错”。但是根据庭审状况来看,身体状态也相当不错。只是在休庭 期间,为保证身体,有吸氧。
薄思路清晰。薄称,其自半月内才在律师的宣读下看到案卷材料,“律师念,我抄下 来”,然后薄对各证据中的矛盾进行分析,形成文字。薄给人印象深的是随身带的一大摞文件夹,有透明单页文件夹有透明文件袋,并且每个文件夹都做了标记,每 审一个事实,薄都会找自己相应的文件夹——显示了薄一贯的清晰、条理。
薄爱惜声誉。在前两个罪名“受贿、贪污”的抗辩中,薄步步为营,寸步不让,不放过任 何一个辩驳的机会,“顽强抗争”。在第三个“滥用职权罪”的抗辩中,他显得较为放松,我综合庭审全程后认为,原因之一是他内心无愧,爱惜声誉,对“贪腐” 罪名极为抗拒,不惜誓死力争,而后一个罪名,已成既定事实,他所能做的只是进一步解释清楚原因而已,无涉声誉。
“我对薄熙来的很多做法不同意,原来对他评价也不太高。但通过庭审,我都快成薄粉 了。”这是我北京一个律师朋友跟我讲的。没细问原因,但一个事实是,通过庭审,尤其是亲自旁听庭审的人来说,几乎都对他的人格、缜密的逻辑能力、出众的口 才、绝境中的顽强意志力、理想的秉承,给予了很高赞誉。
二、 重压之下“无勇夫,亦无真相”。
压力来自最高检以及中纪委。他对一位叫李元伟(音)的人耿耿于怀,多次提到他。称“大部分人都是好的,但李元伟给了他很大的压力”。他认为自己对受贿和贪污的自书笔录,是压力之下的违心之作,“我也有软弱的一面,也有机会主义的侥幸心理。”
薄数十次对此提出异议。据薄当庭称,在8月14日的庭前会议上,他也强烈的提出对他自己的自书笔录作为非法证据进行排除。
综合起来,压力有以下几方面:
保留党籍。他称,办案机关跟他讲,如果你态度好,可以保留党籍,其实中央对你的态度还是有保留的。态度好就是主动提供两个大单。
开来的判决。他在去年7月26日做的自书笔录,是办案人员提示他8月5日谷开来要开庭,谷开来杀了人,还是外国人,再加上经济责任,后果可想而知。
生命。薄称,侦查机关七八次跟他提到,王怀忠贪污几百万就是死刑,而刘志军一个多亿都保住了生命,就是因为态度好。
瓜瓜。办案人员几次提示我,如不配合就发红色通缉令抓瓜瓜回国受审。
薄称,正是上面这些因素,使其违心做出了供述。
压力之下,无勇夫。因此,作为法律人,对刑讯逼供深恶痛绝。
三、 薄对谷感情真挚深厚。
在整个庭审中,无论是面对杀人事件,还是面对开来的证词,薄熙来自始至终没有对谷开来有任何怪责之语,相反,始终肯定她、爱护她、理解她、珍惜她。
多次肯定夸赞谷开来。在对徐明代付机票一事的质证中,薄熙来说,谷开来是个有知识、有修养的女性,她是很要强的,怎么可能这样铜臭气息呢?她绝对不会跟我说,“我让徐明垫付机票了等等”这样庸俗的话。因此,我完全不知情。类似的话,多次提到。
再比如,在反驳谷开来的证言中“你不是律师所关了,老埋怨我吗?”不真实时,薄称:“我从来没有听到谷开来埋怨我,因为 谷开来是个有知识的女性,很要强,她从来没有觉得委屈。她告诉我她关了律所时很高兴,所以我当时有一种感觉,我还认为她考虑的周到,是为了给我避嫌。而且 她给我说话的这个镜头我记得很清楚。”
面对开来指证,薄理解并爱护开来。薄对谷的指证,没有指责,相反是理解,“这里边所有对我起诉,证明我有罪的一个很重要的证人就是我的爱人,我的老婆谷开来,让老婆来举证老公也是本案的一大特点。 ”
当播放谷开来指证薄“知道”其从徐明处拿钱的时候,薄很平静。也没有烦恼或者不满意的表示。薄认为谷是在压力之下的情非得已。
再比如,在反驳谷开来关于500万一事的证词时,薄说,“我对谷开来是有感情的。毕竟我们是27年的夫妻。她是一个比较脆弱的女性,加上经济问题她必死无疑,通过检举立功很快就能出去了。那她能检举谁呢?所有我的指控都出自谷开来。”
薄在谷被羁押时仍不相信谷杀人了。薄称,谷只是一个柔弱的女子,“她被羁押后,我在中央允许下有20分钟探视,谷仍然说她没有杀人。我相信她。后来她被带到密云后,我给中央写了五封信,为她申辩求情。”
薄对没有给谷开来更多关爱表示内疚。在公诉机关指称谷开来“目前已经不再具 备摄入精神性活性物质条件”后,薄说,“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谷开来吸毒,这都是我之前没有给她更多关爱导致的。我觉得很难过。”(但后来在讯问王立军时,他 问王是否给谷提供过毒品,显示他似乎知道此事,或者是不太确定此事故而向王求证。)
薄承认自己有外遇。薄认为这是谷开来赌气携子出国的原因。薄借此表明谷开来即使在国外经济上遇到困难后,也不可能以生活拮据为由将收受钱物的事告知薄。也借此坦诚地说明了他的家庭的生活状况。
薄认为王立军的情书侵犯了自己的基本情感。薄认为,王立军出走领事馆的真正原因,是王立军给谷开来写的情书被薄拿到,“他知道我的性格。王立军侵犯到我的家庭,侵犯到我的基本情感。”
薄对谷深情叮咛。最后总结陈词时,他说,“我想对我的太太谷开来说,我最近听别人说你收了很多钱,的确是不应该的,但我也听说,你收的钱里边大部分是合法的。我希望你能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来日方长。”
薄之“谷疯了,她说杀人有荆轲刺秦王的悲壮,是民族英雄”之语,为误记。薄原话是,“办案人员跟我讲,谷疯了,她说杀人有荆轲刺秦王的悲壮,是民族英雄。我不知这话从何而来?但既然你们认为她疯了,怎么可以拿她的证言来指证我呢?”
在第二天庭审中,休庭时薄可能从其他途径知道外界认为这是他的描述,之后继续庭审,他首先就对此做了声明,“这已经是一个悲剧。对我是一个悲剧,对开来是一个悲剧,我不希望有关方面再用这种审判手段,再把我们家庭的仅存的一点……(温暖和亲情)压碎。”
薄谷二人关系,成为法庭上大家共同唏嘘慨叹的情节。一是谷对薄用人的影响,比如,王立军和关海祥任公安局长都有由谷开来举荐的影响。二是薄在庭审中对谷开来无条件的包涵、信任。三是薄坦诚自己有外遇,“谷开来为了我更多爱她,也绝对不会告诉我她收了别人钱财的。”
旁观者观之,薄对谷,有深情、有内疚、有爱怜、有宽恕。他最终意识到他欠她幸福,所以一切也不怪她。
四、 薄认为当年给开来下毒的,不是薄望知。
薄在反驳谷开来证词“徐明出这些机票钱,我事先或事后都告诉过薄熙来”时,薄称,“我有两个儿子,我不可能对瓜瓜的情况 事无巨细都过问,而对我的大儿子不过问,这是违背常识的。”他突然话锋一转,“当然,因为王立军和谷开来认定12:06案件是薄望知给谷开来下毒,我非常 气愤,导致有六年的时间,我对望知的上大学、结婚、生子都毫无所知,后来我知道错怪了望知。”
五、 薄希望瓜瓜自强向上,不要成为纨绔子弟。
薄多次提到,自己不喜欢纨绔子弟。
比如,在谈到尼斯房产时,他认为,2002年时,薄瓜瓜只有15岁,在15岁时就给孩子置备产业,不符合他对瓜瓜的期许和薄家的家风。“谷开来一直想说服我说,瓜瓜比望知强,瓜瓜勤奋向上,如果她告诉我她为瓜瓜在尼斯置备了房产,我还会喜欢这个儿子吗?”
六、 薄反应敏捷,逻辑思维很缜密。
薄反应敏捷,使其对公诉人的一些“扣帽子”的行为迅速有力的进行了反驳。
“部分翻供”之辩驳。公诉机关对薄的“部分翻供”提出异议,认为“对你有利的,你认 可,对你不利的,你不认可,这是人品品质有问题。”薄对此非常生气,但迅速回击,“你们认为要翻供就应全翻供,要认就应该全认,这是不符合逻辑的!在任何 一份材料中,完全有可能部分是真实的、部分是虚假的!虚假的当然不能认,而真实的也要确认!”
实施诱导与接受诱导。公诉机关反驳,“薄称自己受到了诱导,但是诱导的结果是什么 呢?是被告人在亲笔供词中‘模糊地记得’”之类的陈述,这能是诱导吗?诱导难道就诱导出这样的供词吗?薄熙来迅速反驳,“有没有诱导,和是否接受了诱导, 是两回事。如果你们认为我没有接受诱导,就认定不存在诱导,这个逻辑太荒唐了!ridiculous!(荒谬!)”
别人没有说谎,而我说谎了。针对控方以其他人的证言来指证他,他反驳,“你们的逻辑是,谷开来不可能撒谎、王立军不可能撒谎、王正刚不可能撒谎,只有我可能撒谎!这种逻辑对么?”
你的眼睛那么好使么,你看见狙击手。王立军在解释逃到领事馆的原因时,说薄使其身边11个人失踪,而且还有狙击手。薄反击,“你眼睛那么好使吗?能看见狙击手?”
七、 薄对受贿罪的总体意见。
第一,对唐肖林所称该笔钱财,薄予以否认。认为从来没有接受过这笔钱。
第二,对徐明支付机票等,薄认为不知情。
第三,对尼斯别墅,薄认为其不知情。
八、 薄对贪污罪的总体意见。
薄认为其不知情,其没有贪占的故意。辩方也没有明确否认入账律师事务所的钱是不是这笔500万。这笔钱是根本没有收取?还是王正刚直接找谷开来通过律师事务所收取了,辩方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追查到底。
九、 薄对滥用职权罪的总体意见。
第一,薄认为其并没有阻止对1115案件的侦查。因为首先他根本不认为谷开来杀人了,谷开来给他的有王璐璐(海伍德之妻)签字的海伍德猝死的文件及 郭维国的“谷 没有杀人”的汇报材料。另外,其打王立军一耳光是出于对其“两面派”嘴脸的愤怒,而非事先设计好的,以做给郭维国吴文康等人看,制止其侦查1115案件 的。
第二,薄认为王立军的叛逃与那一耳光没有关系。而是因为王对谷的非分之想的私情被发现。薄当场拿到了王写给谷的信。
第三,薄认为王鹏飞被取消候选人资格,是因为王鹏飞是王立军部下,在出现王立军叛逃领事馆案件后,不宜担任该职务。否则,“我今天可能多一项指控,就是在出现重大影响后,仍然对王立军手下的人委以重任。”
第四,薄认为给王立军做虚假的医疗证明,是中央政法委六点指示之一,“以健康为由,用人道主义的名义,处理王立军逃馆事件”。是谨慎履行职责的表 现。谷在2月7日凌晨的提议,仅仅是与中央精神不谋而合。谷在晚上参与讨论,是因当时并不是开会,而是在家庭中那样特殊情景下才没有想到让谷回避的。
第五,薄否认曾经出动4000军警包围领事馆之事、更没有对王立军身边的人违规进行审查,搞失踪等。找狙击手对付王立军更是无稽之谈。
十、 薄询问证人的情况。
徐明、王正刚、王立军这三个出庭证人,没有任何一个人回头正视薄熙来,多是低头作证。相反,声音均比较小。尤其是徐明,反复对薄熙来说,“领导,不论任何时候,我都是很敬重你的。”王立军更是一眼没看薄熙来。
十一、 王立军和王鹏飞为谷开来提供了毒品。
通过薄对王立军的讯问,王立军证实其为谷提供过毒品,也通过王鹏飞提供过毒品,薄很气愤,要求对王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二、 薄对法治理念有清楚的认知。
1、 反对“未审先定罪”。
庭审刚开始时,薄就说,“我已经看到,某权威媒体上称,我的情节特别恶劣、金额特别巨大,这是未审先定罪,是违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原则的。”
对此,作为法律人,难免会联想到李庄当年未审时即已经在《中国青年报》上发布了大篇文章定罪的情节。不知薄熙来当年是否清楚此事?也许,只有待记者去采访他了。
2、 薄反对公诉方“翻供即是认罪态度不好”的指责。
薄熙来在辩论阶段说,在法庭上我如实陈述自己的意见,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我希望公诉人不要把我在法庭上如实讲我的意见、不接受压力之下的违心供述当作是恶劣的行为,当作是翻供。
3、 公检制衡制度是法律避免冤假错案的制度设计,必须尊重。
薄熙来在辩论阶段说,我国法律为了防止冤假错案,设置了公、检、法相互制约的制度,特别是检法的互相制约的机制,还包括辩护人,就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如果只听检察机关的一面之辞,会导致冤假错案大量发生。
作为法律人,不得不再次想起重庆打黑中的公检法“大三长联合办案”之事。不知当时薄是否知道这些。
4、 纪检制度。
薄斥责公诉机关关于“纪委阶段的谈话笔录、自书材料不可以翻供”的说法,薄称,如果纪委阶段的谈话笔录、自书材料不可以翻供的话,那么8000万党员今后就不用走司法程序了。中纪委调查材料不能用于代替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
言谈中,他流露出对纪委的这一审查方式的不满。
5、 证据知道的太晚,不利于客观有效的辩护。
薄熙来自称近半月的时间,尤其是近一个星期才获知这些案卷材料,而且还是在律师的宣读下知道的,“时间太短,不利于科学客观有效的发表我的意见。”
作为律师,我们很希望薄熙来先生有机会东山再起,最好做司法部部长,这样,律师的权利、被告人的权利一定能大大得到保障!
6、 认为妻子检举丈夫是不人道的。
薄熙来在辩论阶段说,“最后,我还提到刚才公诉人提到证人的问题时说谁谁都有绝对的证明力,我这儿要讲一句,这里边所有对我起诉,证明我有罪的一个很重要的证人就是我的爱人,我的老婆谷开来,让老婆来举证老公也是本案的一大特点。 ”
显然,薄对此非常有意见,且一语中的。
7、 你们不可以替我承认任何事情。
在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徐明支付机票时,辩护人找出来11笔发票,认为形式上不合格,薄熙来很生气,大声对辩护律师说,“没有我的同意,你们不可以替我承认任何事情!我一笔也不认可!”
十三、 王立军很卑鄙。
当法庭宣布王立军出庭作证时,旁听席一片骚乱。王立军作证时,闪烁其词,明显撒谎,且情绪愤懑,讲话随意,完全没有反思及自责之意。旁听观众下来后一致认为他这个人太卑鄙无耻。真不知道谷开来和薄熙来当初为何如此信任他?
反倒是车辉,作为薄多年的秘书,在面对压力时,只做了“一日在薄熙来和谷开来散步时,我在后面跟着,听到谷开来对薄熙来 说,王正刚是自己人”这样一个证言,也许是薄熙来确无任何贪腐,但很多人往往承受不住压力,进行虚假指控。这一证言不尴不尬的说明一句,而且不攻自破,对 案件也没有太大影响,法律上且不论,至少在道义上,是能获得认同的。
 对薄王关系,一首唐朝时王维的诗很值得玩味:

《酌酒与裴迪》(唐  王维)

酌酒与君君自宽,人情翻覆似波澜。

白首相知犹按剑,朱门先达笑弹冠。

草色全经细雨湿,花枝欲动春风寒。

世事浮云何足问,不如高卧且加餐。

十四、 对薄案判决结果的预测。

依据薄在庭上表现,薄自认无罪,能够确认的,薄或能接受的仅应该是渎职罪这一项,
这一项不超四年刑期。同时贪污受贿罪,检察院公诉材料不充分,推测或发回补充侦查
,或应宣布薄无罪。

文章来源:http://goo.gl/sqxo3a

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

薄熙来案8月22日庭审实录

8:09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将于今日上午8点30分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济南中院
8:14 旁听人员陆续通过安检,有序进入法庭。@济南中院
8:28 旁听席上座无虚席,秩序井然。旁听人员有被告人亲属5人及陪同人员2人、新闻媒体记者19人及社会各界人士84人,共计110人。@济南中院
新华社快讯: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8时43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薄熙来出庭受审。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将播报庭审情况。
8:42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济南中院
8:44 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审判长、审判员入庭。@济南中院
8:46 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薄熙来到庭。@济南中院
8:47 被告人薄熙来被法警带入法庭,站在被告人席上。@济南中院
8:48 法庭核对被告人身份。@济南中院
8:48 法庭确认,被告人于2013年7月26日收到起诉书副本。@济南中院
8:50 被告人薄熙来,1949年7月3日出生,汉族,山西省定襄县人,研究生学历。原系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辽宁省大连市市 长、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委常委、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省长、商务部部长、重庆市委书记。2012年9月29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逮捕。@济南中院
8:55 审判长介绍庭前会议的情况:鉴于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法庭组织控辩双方,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了庭前会议。@济南中院
8:58 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是否申请回避、有无新的证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出庭证人名单及其他与审判有关的程序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同时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听取了对证据和指控事实的意见,明确了庭审的重点。@济南中院
9:00 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济南中院
9:02 本案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张威力、刘志明三人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姜梵、朱小青担任法庭记录。@济南中院
9:08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杨增胜,检察员郭一星、盛文,代理检察员杜小涛出庭支持公诉。@济南中院
9:13 被告人薄熙来委托的辩护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贵方、王兆峰出庭参加诉讼。@济南中院
9:16 济南中院:审判长告知:依照法律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享有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申请调取新的证 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的权利;被告人有获得辩护、包括自行辩护的权利,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9:18 济南中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确认已清楚上述内容,并表示不申请回避。
9:19 济南中院: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调查。
9:20 济南中院: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9:35 济南中院:起诉书宣读完毕。现在法庭就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主体身份事实进行调查。
9:38 济南中院:公诉人利用多媒体向法庭出示了有关书证。
9:48 济南中院:控辩双方对上述证据进行了质证。
9:54 济南中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9:56 济南中院:现在法庭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三次收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10.9446万元的事实进行调查。
10:12 济南中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1999年至2006年,被告人薄熙来利用其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 长、商务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000年至2012年,薄熙来单独或者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另案处理)、其子薄瓜瓜,收受大连国际发展有 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另案处理)、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0587万元。
10:15 济南中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犯贪污罪。2000年,被告人薄熙来担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期间,大连市人民政府负责了上级单位涉密场所改造工程。该工 程由薄熙来直接负责,由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局长王正刚(另案处理)承办.2002年3月工程完工后,该单位通知王正刚,拨款人民币500万元给大连 市人民政府。王正刚遂向已调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的薄熙来请示如何处理该款项,薄熙来表示考虑一下再说。一周后,王正刚再次向薄熙来汇报,提出该500万 元在大连市没有其他人知道,因此提议将该款留给薄熙来补贴家用。薄熙来当即将此事电话告知薄谷开来,并让王正刚跟薄谷开来商议处理。几天后,王正刚到沈阳 市薄熙来家中,与薄谷开来议定将该500万元转至薄谷开来指定的北京市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东平处,供薄熙来家庭使用。2002年4月至2005年3月, 上述款项陆续转入赵东平安排的账户或其律师事务所账户,由赵东平代为保管。薄谷开来将该500万元已交赵东平保管一事告知了薄熙来。
10:18 济南中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犯滥用职权罪。2012年1月至2月,被告人薄熙来作为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在有关人员对薄 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以下简称“11. 15案件”)进行汇报和揭发后,以及在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立军叛逃前后,违反规定实施了一系列滥用职权行为。
10:42 济南中院:审判长宣布休庭,15分钟后庭审继续进行。
10:59 济南中院: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
11:28 济南中院:【庭审现场】
被告人:我希望法官能够合理的公正的来审判,按照我国法律的程序来审判这个问题。
审判长:被告人你的意见本庭已听明白,法院会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好审判权,依法审判好你的案件。
审判长:被告人薄熙来,现在你可以坐下。
审判长:鉴于本案指控的事实较为复杂,法庭将分别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主体身份、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以及本案案发和涉案款物扣押冻结情况这五个方面的案件事实进行调查。
首先就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主体身份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被告人薄熙来,你可以对起诉指控的有关你主体身份的事实进行陈述。如果你对这部分事实没有异议,也可以不陈述。你是否需要向法庭陈述。
被告人:我是具体案件一个一个的讲。
审判长:现在第一部分审理你的起诉书指控中涉及你当时担任的职务的情况。也就是如果起诉涉及的相关职务都是属实的,你不用发表意见。
被告人:我所担任的职务都属实。我的身份没有问题,检察机关对于我身份的认定,我相信他们。
审判长:公诉人及辩护人有无讯问、询问的?
公诉人:被告人对主体身份无异议,我方不再讯问。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辩护人:没有发问的。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举证。在举证前,请对证据的来源以及所要证明的问题作简要的说明。对于庭前会议中,控辩双方没有异议的证据,可以简化出示,仅说明证据的名称和所要证明的事实即可。
公诉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是根据大量的证据得出的结论。在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将按指控犯罪、证明犯罪的要求将证 据分组向法庭出示,这些证据均由检察机关依法取得,在庭前公诉人依法对证据进行了认真地审查,确认合法有效。鉴于庭前会议已经对取证程序的合法性等进行了 研究确认,公诉人在出示证据时,将不再对每份证据的取证程序进行详细地说明,请合议庭准许。
审判长:可以。如果被告人、辩护人对某一份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存有异议,可以在质证时直接发表意见。公诉人可以举证。
公诉人:起诉书指控薄熙来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均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公诉人首先就薄熙来的身份、职务任职情况,向法庭出示有关薄熙来主体身份方面的证据。审判长,关于被告人主体身份、任职情况的证据向法庭出示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薄熙来对公诉人出示的上述证据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没有异议。我认为都是客观真实的。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
12:08 济南中院:公诉人利用多媒体向法庭出示了有关证人证言、书证以及被告人薄熙来的供述、亲笔供词和自书材料。
12:15 济南中院:【庭审现场】
审判长:现在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受贿罪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首先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3次收受唐肖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110.9446万元的事实进行调查。被告人薄熙来,你可以就起诉指控的这部分事实进行陈述。你是否需要向法庭陈述?
被告人:需要向法庭陈述。
审判长:陈述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具体的辩解或者辩护意见,你和你的辩护人在法庭辩论阶段将会有充分的时间发表。被告人现在可以陈述。
被告人:唐肖林说给我三次送钱的事情是不存在的,他请托我办事的那些事情都是公事公办,绝没有谈到他建大连大厦是自己倒卖,绝没有谈到申请汽车指标 是为了倒卖,这些事情他当时全部向我隐瞒了,对唐肖林三次给我送钱的事情,我曾经在中纪委对我审查期间我违心的承认过这个事情,就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但 当时我完全不知道这些事情的情节,脑中一片空白。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需要讯问被告人?
公诉人:需要。
审判长:可以讯问。
公诉人:被告人,你认识大连发展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唐肖林吗?
被告人:认识,我在文化革命期间在一个小工厂里,他和我都是那个工厂的工人。
被告人:他为了工作的事曾经找过我。
审判长:他为了工作的事找你,你做了些什么?
被告人:我对唐肖林说如果你愿意可以到大连来工作。
审判长:大连国际有限公司与大连市政府有何关系?
被告人:大连国际有限公司是大连市政府的直属企业,是大连市政府驻在香港的窗口公司。
公诉人:根据起诉书指控,唐肖林任大连国际公司总经理期间,因为大连驻深圳办事处要并入大连国际公司的事找你帮助,这是不是事实?
被告人:不是他找我帮忙,实际上据我回忆,是当时大连驻深圳办事处主任黄子茂跟我主动提出的这个事,这个驻深圳办事处经费不足,既然政府养不起这个公司,还不如撤销掉。
公诉人:唐肖林是否找你帮助过?
被告人:他不是找我帮助,他只是找我谈过,说了一些他对深圳办事处也好,大连国际也好,具体情况的一些想法,谈不上帮忙。
公诉人:大连深圳办事处并入大连国际后,大连国际公司还把在深圳的土地进行了开发,关于土地开发一事,唐肖林是否找你提供过帮助?
被告人:帮助的性质有公有私,不是他让我提供,他当时找我明确讲这是为了大连的利益,因为深圳和大连是友好城市,唐接任深圳办也是提出要把土地利用 起来,我认为这样的想法是合理的,不能让大连已经得到的土地长期闲置,他给我提出的问题我也向有关方面进行了反映,也让有关方面进行了协调解决,同时我也 给深圳市长于幼军写了信,信有案可查,于幼军重视和大连的友好关系,所以对该事公事公办,予以了批示,于幼军之后没有给我任何回应。
公诉人:开发项目名称是什么?
被告人:大连大厦,是大连的一个窗口公司。
公诉人:大连大厦建成后唐肖林为了感谢你是否给你过钱?
被告人:没有。
公诉人:审判长,被告人当庭没有如实供述,对于唐肖林3次给被告人送钱的事实,公诉人将在之后以证据予以证实。
辩护人:唐肖林给你汇报找于幼军协调土地是为了驻深办还是为了他个人?
被告人:为了驻深办,是为了公司,不是为了个人,如果是为了个人我是完全不会同意的。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向法庭出示收受唐肖林贿赂的证据,公诉人将按照薄熙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唐肖林谋取利益与收受唐肖林钱款两部分向法庭出示证据。
(一)为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接收大连市驻深圳办事处从而利用该办事处在深圳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提供了帮助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三组证据。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第一组证据,该组证据由证人唐肖林、时任大连市政府秘书长陈立新、原大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负责人黄子茂、深圳市华明辉置业有限公 司董事长张文胜、大连国际公司驻深圳办事处主任宋振军、时任深圳市市长于幼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调研员吕迪、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副主任 郭仁忠的证言组成。
1、公诉人出示证人大连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的证言,唐肖林在侦查阶段共有5份证言,2份亲笔证词。
1972年至1974年,我在北京市二轻局机修厂工作时与薄熙来是同事。我俩关系一直比较好。到了1975年,我就调到了北京700厂,和薄熙来分 开了,但我和薄熙来还是有联系,后来他的情况好起来了,他比较念旧情,和我经常有联系,还带我去中南海等地方长见识,我俩一直来往。1993年薄熙来担任 了大连市市长,我自己到大连找了一家饰缅房地产公司做业务员,然后告诉薄熙来我也到大连来投奔他。到了1994年,薄熙来让我去大连国际公司工作。在大连 国际公司工作期间,我和薄熙来在工作上有来往。
大连国际公司是以个人名义在香港注册成立,但实际上是大连市政府在香港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行政关系隶属于大连市政府,先是归市外经贸委主管,后来因为要上市就归主管外贸的副市长直接管理。
2000年期间,我担任大连国际公司总经理以后,我听说大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管理比较混乱,深圳市政府拨给大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的土地已闲置多 年,我觉得这是个商机,可以把大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赴接管,利用这块土地建楼房赚些钱还我们大连国际公司的欠款。有了这个想法以后,我就去找薄熙来,我和 薄熙来汇报了我想接管大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并建楼房的想法,薄熙来表示同意,并让我起草一份报告。我按照薄熙来的指示起草了一份关于大连市政府驻深圳办 事处划归大连国际公司的请示报告,我将这份请示报告交给薄熙来以后,没过几天,大连市政府秘书长陈立新组织召开了协调会,大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与大连国 际公司进行了交接。我们大连国际公司接手大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后,我到深圳市国土规划部门查询了深圳市拨给大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土地的权属还属于大连 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相邻的土地权属为湖北省十堰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两块土地一共是5000平米左右,按照国土规划部门的要求,两块土地必须统一规划设 计和建设。2001年上半年,深圳市华明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辉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十堰市驻深圳办事处地块。
12:54 济南中院:上午的庭审结束后,本院将在吉华大厦召开庭审情况通报会,由本院新闻发言人向媒体记者通报上午庭审的有关情况。
12:51 济南中院:审判长宣布休庭。下午14时庭审继续进行。
【通气会】正在现场播报薄熙来案庭审情况通报会。
【通气会】济南中院:上午的庭审结束后,本院将在吉华大厦召开庭审情况通报会,由本院新闻发言人向媒体记者通报上午庭审的有关情况。
【通气会】济南中院发言人:大家好!我是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刘延杰。首先,欢迎大家来到济南,感谢记者朋友们对济南中院审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在,我就今天上午薄熙来案通报会进行情况说明,由于案件正在审理之中,这次新闻通气会只通报情况,不提问。
【通气会】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件,济南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7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书立案受理后,及时向薄熙来送达起诉书副本,依法高知并充分保障了其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力。
【通气会】济南中院发言人:薄熙来本人委托的两名维护人,在庭前多次会见薄熙来,并查阅了全部案件。开庭前本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召集了有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证据材料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通气会】济南中院发言人:进庭前通知和公告等法定程序,今天上午8:43分,本院在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薄熙来的亲属5人,媒体记者19人、各界人士86人旁听了庭审。
【通气会】济南中院发言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控1999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薄熙来利用其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 府省长、商务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的请求,为相关个人和单位申请实挂项目等事项 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及妻薄谷开来,其子薄瓜瓜收受上述二人给予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余万元,轻垩特别巨大。
【通气会】济南中院发言人:2002年薄熙来担任人民政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款人民币五百万元,数额巨大。2012年 1月薄熙来成为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在有关人员揭发其妻故意杀人,重庆人民政府王立军叛逃后违反规定,实施了阻碍,对薄谷开来涉及杀人案重新审查。
【通气会】济南中院发言人:法庭将分别对被告薄熙来主体身份,以及所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以及本案案发和特案返物扣押等五个方面事实进行调查。 今天上午法庭主要对薄熙来的主体身份,薄熙来收受唐肖林贿赂折合人民110.9446万元进行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了证明,薄熙来主体身份相关文件,用于 证明薄熙来为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及唐肖林谋取利益的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请示报告。薄熙来审批文件,以及用于证明薄熙来上述受贿事实证人唐肖林、薄谷 开来等人的证言薄熙来的供述,并播放了录像。发表意见,这些意见主要通过本院微博播发了,我在这里不再细说。
【通气会】济南中院发言人:薄熙来庭审过程中情绪稳定,身体状况正常,法庭旁听秩序井然,本案庭审坚持司法公开,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为保证庭审公开透明,本院通过播发了庭审情况。
【通气会】济南中院发言人:为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我们将在案件庭审期间,每半天召开一次通气会,通过微博及时把庭审情况向收回公布。第五审判庭济南 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大的审判法庭,最多容纳一百余人,今天的法庭坐无虚席,本案受理举办后,各界人士非常关心,包括在座各位记者无法进入法庭请大家谅解。
【通气会】济南中院发言人:下午14:00本院继续开庭法案,下午庭审结束后,我们将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今天上午的情况就通报到这里,谢谢大家。
【通气会】薄熙来案庭审情况通报会已经结束。
14:00 【@济南中院 首次庭审情况通报会通稿曝光】通稿中称,薄熙来违反规定实施了阻碍对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案重新调查、批准对外发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的虚假消息等 一系列滥用职权行为,其行为是导致上述案件不能及时依法查处和王立军叛逃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并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14:07 济南中院: 审判长宣布开庭。
14:09 济南中院:法庭现在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收受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68.1141万元的事实进行调查。
14:28 济南中院:【庭审现场】
唐肖林的证言:华明辉公司张文胜和我们又共同协商寻求解决办法,我提议找薄熙来省长帮助协调,张文胜表示可以。2002年4月份,我给薄熙来起草了 一份关于启动大连大厦建设的报告,当时我拿着报告去沈阳市友谊宾馆薄熙来的住处找的他,我将建大连大厦遇到的困难向薄熙来做了汇报,并将报告交给了薄熙 来,他看后表示同意,就在报告上给深圳市市长于幼军签了一段话,大概意思就是让于幼军市长对此事予以支持。拿到薄熙来签字的报告后,我们又以大连市政府深 圳办事处的名义起草了一份关于请求启动大连大厦项目的报告,两份报告一起呈报给于幼军市长,经于幼军市长签批后,我们的项目很快就启动了,具体的手续都是 张文胜和我们大连驻深圳办事处主任宋振军具体办理的。2004年底项目竣工,起名为求是大厦。这个项目,我们与张文胜的公司按l3%和87%分成,我们大 连国际公司赚了1600万人民币外,还有三套房子,华明辉公司张文胜给我个人好处费200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然后我给了薄熙来8万美元。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大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陈立新的证言;出示了原大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负责人黄子茂的证言;深圳市华明辉置业有限公司董 事长张文胜的证言,主要证实了为合作建设大连大厦,与唐肖林商量找薄熙来帮忙并以大连驻深圳办事处的名义起草了报告,薄熙来在报告上签给了深圳市市长于幼 军,事后给唐自林个人200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好处费;出示了大连国际有限公司驻深圳办事处主任宋振军的证言;出示了时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于幼军的证 言主要证实,薄熙来在大连驻深圳办事处报告上给其写过对大连大厦进行支持的话,其在大连大厦报告上予以批示的事实;出示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调研 员吕迪的证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副主任郭仁忠的证言,证实了落实于幼军市长批示的过程。审判长,该组证据出示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谢谢审判长。我简要说几句,第一、刚才公诉人提出的证词证言都是外围证言,绝大部分都是外围证据,与本案关系不大,不能证明我有罪,这只是 行走的公又而已。第二,唐肖林的证词是一面之辞,这个人在他的供述里面,他自认十多年前在大连大厦建设上、汽车指标申请上进行了欺骗,倒卖,是一个地地道 道的贪腐分子和经济骗子,只是当时他完全掩盖了这一点,没有被我识破,我被蒙蔽了而已,我以为这都是公事,我也就公事公办了。对于一个十几年前的骗子、贪 腐分子今天说的话,今天我认为是不可信的,他十几年前能骗,今天仍然可以骗。我还有一个证据,他实际已经犯了贪污受贿行贿的大罪,他实际上是想以此立功减 刑,实际上他就像疯狗一样乱咬,以此立功。这件事的核心问题是唐肖林欺骗隐瞒了两件事隋的主要情节,这本身就是唐肖林实施的阴谋,十几年前运作的阴谋今天 拿到法庭作证,我认为这是亵渎法庭的神圣。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一个是关于大连大厦的建设和批复,另一个是送钱,我认为最好能分开。
辩护人:有关大连大厦公司,被告人也讲黄子茂,刚才没有读他的证言,他的证言中讲了一些话,和被告在法庭上能印证。他说在2000年左右,我曾向薄 熙来提出大连驻深办资金紧张,而且驻深办也没什么意义,如果市政府没有能力养活这个机构,不如把这个机构撤掉。这与被告人庭上讲的意见是一致的,由于公诉 人出示证据太多,我希望先就大连大厦土地规划和建设出示证据,然后就钱的问题再出示。
审判长:关于送钱的问题稍后再调查。
辩护人:就唐肖林本人证言内容来看,我方有疑问:第一,在整个证言里面未提出他与张文胜是提前如何商量大厦建设及分成的事,这点未与被告人讲过,赚 钱后张文胜如何把钱给其个人的,也未对被告人讲过,关于证人张文胜自己的证言也能证实这一点,其与证人如何商量建设大厦,如何向唐肖林行贿的事情从未与被 告人说过,唐肖林本人也未讲过,而且这个钱是给唐肖林个人,被告人并不知道。就连大厦竣工之后,按唐肖林的说法大连驻深办取得了钱款。强调一下,唐肖林找 被告人给张文胜批示是为了大连公司驻深办。
公诉人:公诉人在出庭举证之前已经说明关于收受唐肖林贿赂的事情我方将分别举证,下面我方将专门对收受贿赂进行举证。关于辩护人所提大连大厦无正当 利益的事情我方并未提。关于建设大连大厦大连国际获取的钱款,请辩护人注意。对被告人提出的辩争,说唐肖林证言不真实,首先从出示唐肖林证言来看,其有数 份证言有七笔证词,我方在以后还将播放录像,证人的证言非常稳定,并且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被告人也说了与唐肖林的工友关系,而且其也未否认唐肖林为建设 大连大厦的事找过他,唐肖林对给予被告人钱款的事实是否客观我方以下证据可以证实。如果认为唐肖林自己有问题就否定其证言是不客观的,根据在案证据印证的 情况下,其证言是可信的。即使是公事公办,被告人也有收受了唐肖林贿赂的事实,唐肖林作为大连国际的总经理、负责人,其本人与大连国际两者本身就密不可 分,仅因与被告人的老感情,唐肖林才能找到被告人,并且答应了他所提出来的请托事项,即便是公事公办里面有对公的成分,但不能否认被告人为唐肖林谋取了利 益。唐肖林获利之后又给予了被告人钱款,所以我们认为即使是被告人所辩称公事公办,也不影响其犯罪的过程。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陈述?
被告人:第一,刚才公诉人讲他们并未说我为唐肖林谋取个人私利,但是谋取利益,我是为了国营企业窗口单位来推动他的发展。第二,唐肖林从趋利避害的角度也会诬害我,既然他与我感情那么好,为什么不将底子漏给
我,这本身说明他对我并不好,如果他真是对我感情亲如一人,为什么不把所有的这几件事情的阴谋告诉我呢?我觉得这本身就说明问题。只要他对我指控就会减刑,唐肖林检举我符合检举立功的条件,唐肖林怎么不可能诬陷我来趋利避害呢?
辩护人:被告人当时根本不知道唐肖林会从中获利,公诉人刚才说公司和个人是不可分的,这样判断是有问题的,如果是民营企业,公司和个人是可以不分 的,但本案中现在的公司是国有企业,公司和个人是要分开的,公司营利1600万元这就是国家的钱,个人和公司不能混为一谈。当时被告人也讲过不能把给公司 的利益说成给唐肖林个人的利益。
公诉人:公诉人要求补充发问。
审判长:可以发问。
公诉人:被告人对唐肖林的证言极力否认,而且把唐肖林说成是骗子,说成是为检举他而达到立功目的,这些说法有的是被告人自己的猜测,没有任何证据, 还有,被告人说唐肖林检举他,这不是事实,我们公诉机关宣读唐肖林的证言,是依法取证,是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任何知道案情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唐肖林作证 时,司法机关也已明确告知他作证的义务,因此唐肖林的证言是合法有效的,唐肖林的证言不仅在取证程序上合法,而且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也就是说,符合证据 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还有一点需要强调,对刚才辩护人及被告人一再强调的唐肖林谋取的利益是私利还是公利的问题,公诉人要说的是,根据刑法规定,国 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即构成受贿罪,这个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既可以是合法利益,也可以是非法利益,不要求必须是为对方谋取非法利益才构成受贿。刚才 辩护人强调,这个利益到底是给唐肖林谋取的,还是给大连国际公司谋取的,刚才公诉人已经做了解释,起诉书指控的也已很清晰,唐肖林作为请托人向被告人提出 明确的请托事项,一是将大连驻深圳办事处并入大连国际,然后再利用驻深办原有的土地进行开发,这就是为唐肖林谋取了利益,此外,后面还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受 唐肖林请托倒卖汽车配额的事,对此,公诉人之后也会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被告人:审判长,我有话要说。
审判长:可以发言。
被告人:刚才公诉人讲我说唐肖林是骗子的事是我的猜测,对此,起诉书也已写的很清楚,唐肖林在大连大厦上是倒卖谋利,他在汽车配额上是倒卖,这个本 身已经是明白无误的证实了唐肖林本身就是个骗子,就是个投机倒把分子,我说他是骗子这并不过分,因为有证据摆在这儿。刚才公诉人讲,不管被告人为唐肖林是 为公,还是为私,之后收钱都是构成受贿的,这犯罪链条的形成在法律上能不能这样理解?还有,请托人给我说事的时候,我是否能知道他是为私还是为公,唐肖林 当时其实在背后是有阴谋的,但如果我不知道他是倒卖,那么这个链条是怎么接起来的?
辩护人:公诉人谈到的受贿罪牟利的说法,我认可这个说法,但是本案的事实是被告人根本没有牟利,唐肖林的请托都是为了他个人。
公诉人: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第二组证据,该组证据主要由书证组成。
l、出示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4月出具的《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简介》见补充侦查卷第3卷第57-58页。
2、侦查部门在大连市档案馆提取的,大连市人民政府任免通知。
3、《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4、侦查人员于2013年5月21日调取的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的《关于将深办并入大连国际的请示》,见补充侦查卷第3卷第69页。
该材料有薄熙来1999年12月4日的批示,“请永金、昌明同志研究,拿个意见,原则上我同意,是个办法,可以深港配合。”
5、侦查人员于2013年5月21日调取的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与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0年3月2日给薄熙来的报告。见补充侦查卷第3卷第70页。
该份材料显示,遵照薄的批示,2000年3月2日,永金副市长、昌明副市长又召集立新秘书长、国安主任、永成副主任和大连国际唐肖林副总重新听取了 汇报并建议:深办并入大连国际成为大连国际一个组成部分,深办现有人财物成建制划归大连国际。……薄熙来于3月4日批示,“同意”。
6、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1月8日出具的《情况说明》见侦查卷第15卷第81页。
7、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启动“大连大厦”建设的报告》签批件,薄熙来2002年4月24日的批示和时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于幼军的批示,见 侦查卷第17卷第53-54页。薄熙来批示是“幼军市长:深圳有关方面对此事一直十分关照,目前大连的同志希望尽快将其启动起来,望您予以支持为盼。我作 为市长时未能将其做成,也是一大遗憾。详情由大连驻深圳办的同志去汇报。”
8、大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关于请求启动“大连大厦”项目的报告》签批件,见侦查卷第17卷第54-55页。
9、下面公诉人出示以下书证:
(1)深圳市华明辉置业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签订的《合作兴建“大连大厦”合同书》,见侦查卷第19卷第39-53页。
(2)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发放的编号为“深规土规许字(1996)第0135号” 《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见侦查卷第17卷第33-35页。
(3)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发放的编号为“深规土规许字01-2002-0088号” 《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见侦查卷第17卷第41页。
(4)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编号为“深地合字(2003)第0005号”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上述书证与证人证言相互印证,证实被告人薄熙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唐肖林的大连国际公司谋利的事实。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我认为这组证据、书证都是客观的,但这些证据和我犯罪关系不大,都属于外围证据,而且我做的批示都是例行公事。我对大连国际我愿意支持,因 为我是大连市长,我对唐肖林的使用也认可,因为当时我没有识破唐肖林的背后阴谋,我认为这个人还是能干点事情的,所以我也表示了赞成。所以这些批示我都认 同,有这些文件的存在。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异议?
辩护人:对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意见。我表达三个意见,第一,刚才出示的书证中有一个是华明辉公司与大连国际的合作合同,合同中可以反映大 连国际公司要占获得的13%。第二,所有的书证,尤其是深圳规划土地、国土部门的一些批准文件,说明是正常批准的项目。第三,我不同意公诉人刚才最后总结 的,说上述书证证明了薄熙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唐肖林的大连国际公司谋利的事实,大连国际不是唐肖林而是大连市政府的,为公司牟利并不是为唐肖林牟利。
审判长:公诉人有无答辩意见?
公诉人:刚才被告人对证据本身没有异议,在此不予答辩。对于辩护人认同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也不作答辩。刚才辩护人所提,不同意公诉人总结的上述 书证结合证人证言证实被告人薄熙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唐肖林大连国际牟利益的事实。答辩如下:结合公诉人宣读的证人证言,已明确证实了唐肖林为建大连大 厦,首先要接管驻深办,于是找了薄熙来,薄熙来给予了帮助,让他写了一个报告。而上述这些书证恰恰印证了唐肖林这一过程。
审判长:对双方的意见本庭已经听明白并记录在案。
辩护人:刚才公诉人称书证可以反映唐肖林要将驻深办合并至大连国际,但黄子茂证言已经说了,是干不下去了。
被告人:我补充一句,刚才公诉人这个逻辑是不成立的。唐肖林为了获取利益,第一步先申请驻深办,拿掉了驻深办再来申请用地。第三步他就牟利了,所以 我就受贿了。实际上这个链条根本连接不起来,申请驻深办和大连国际合并,是有合法理由的,而且黄子茂也提出来了,而且大连国际建大连大厦也是合情合理的事 情,顶多我没有眼光,当时没看透唐肖林的阴谋,但所有的这几件事都是正常合理的。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被告人薄熙来原有的供述、亲笔供词及自书材料。见侦查卷第三卷71第90页,侦查起诉卷第20页。上面几份证据证明内容基本一致,公诉人仅宣读其于2012年7月26日自书材料节录。
2002年,当时大连驻深圳办事处与大连国际已经合并,迫切希望启动“大连大厦”的建设。记得唐肖林曾到省政府找我,并给我一
个报件,谈到深圳市在九十年代中期就划给大连一块地,并保留至今,很不容易,大连应尽快行动起来。希望我将此件批请深圳市长于幼
军给予支持。我同意并批转了。于市长很重视,不久就协办好了。宣读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薄熙来对这组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人:有这个事情,这个我刚才没有太听清楚。
审判长:请公诉人再次说明一下。
公诉人:公诉人刚才向法庭出示的是被告人薄熙来原有的供述、亲笔供词及自书材料,刚才主要说的是证实的内容及其中的节录。
被告人:没有说是钱的事儿吗?
公诉人:没有。
被告人:那行,那就可以。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为唐肖林申请进口汽车配额提供了帮助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三组证据。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第一组证据,该组证据由证人唐肖林、时任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时任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驻大连办事处姬巍、时任辽宁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副厅长吴江、时任辽宁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机电办主任等证言组成。
1、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唐肖林证言,唐肖林对该事实在侦查阶段共有5份证言及2份亲笔证词,分别见侦查卷第6卷第17、32、59、64、67,第7卷第2页,补充侦查卷第5卷第30页。
鉴于证人唐肖林的多份证言及亲笔证词证实该部分事实的内容基本一致,公诉人仅宣读证人唐肖林2012年10月24日证言节录,侦查卷第5卷第41页。
2002年上半年,我们大连国际公司原来的员工姬巍(当时他已经离开了我们公司)对我说:现在市场上倒卖进口汽车配额比较赚钱,能不能批一些进口汽 车的配额,薄熙来现在是省长,夏德仁是主管汽车进口指标的副省长,你去批最有方便条件了,这事办成了,大家都有好处。我说:你准备申请材料,我去试试吧。 有一天,我去沈阳友谊宾馆薄熙来住的别墅给他送东西,临走的时候,我跟薄熙来说:明天我想找夏(指夏德仁副省长)批一些进口汽车配额,你跟他打个招呼。薄 熙来说:行,你直接去找他就行。第二天,我拿着进口汽车配额申请去省政府,在夏德仁的办公室,我说:夏省长,有个进口汽车配额的申请,麻烦您给批一下。夏 德仁什么都没有说,当场就在申请上审批签字了。夏省长当时签批的原话我现在不记得了,大概意思就是让省外经贸厅副厅长吴江具体办理。我表示感谢后拿着批文 就离开了。回来后,我告诉姬巍夏省长给批了,并给他看了批件。过了十多天,我和姬巍一起去沈阳找的省外经贸厅副厅长吴江,当天中午我们在一起吃的日本料 理。吃饭过程中,我把夏省长的批件拿出来给吴江看了一下,吴江简单的看了一下,说这件事他知道了,让我们先等等。吃过饭之后,吴江副厅长领我去了省外经贸 厅见了一个女的,是机电办的主任,具体名字我现在记不清了,吴江副厅长指着我向机电办主任介绍说,他是来办理进口汽车配额的事,是夏德仁副省长介绍来的, 一定要办好。
又过了一两个月的时间,吴江副厅长给我打电话说:你们上报的公司不具备申请进口汽车配额的资质,你们的配额己在大连汽贸公司解决,你们去找这个公司 的副总孙立克就行。我对吴江表示感谢后就挂了电话。我将情况告诉了姬巍,让他去大连汽贸公司找孙立克副总经理办理。后来这件事就办成了。大约是2002年 8、9月份,姬巍到我办公室送给我85万元人民币,钱是用一个深色的纸袋子装的,都是百元票面值的,10万元一捆,一共是8捆,还有一些散的,1万元一 把,一共是5把,总金额是85万元。当时姬巍对我说:进口汽车配额的事办成了,这是给你的钱。我将钱收下之后,又将这些钱陆续分几次给姬巍让他帮我换了一 些美元,一般每次换2、3万美元,加上我自己手里已有的一些美元,一共凑了5万美元,我送给了薄熙来。
2、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夏德仁的证言,见侦查卷第13卷第2—9页。主要证实,薄熙来曾让其对唐肖林多给予支持,安排省外经贸厅主管汽车进口配额的副厅长吴江具体为唐肖林办理进口汽车配额的事,自己也做了批示。
3、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驻大连办事处业务员姬巍的证言,见侦查卷第13卷第27-34页,主要证实:因知道唐肖林与薄熙来个人关系比较好,与唐肖林商量找薄熙来帮忙批进口汽车配额,办成后获利,给唐肖林人民币85万元的事实。
4、下面出示一组证人证言
(1)公诉人出示证人时任辽宁对外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平的证言,见侦查卷第13卷第42-49页。
其证言主要证实,姬巍想用他公司的名义申请进出口汽车配额指标,整个申请过程也都是姬巍和唐肖林出面具体办理,并告知其和有关领导都打完招呼了,他 们当时找的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姬巍介绍过唐肖林与薄熙来关系不一般,就同意他们用辽宁对外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去申请进口汽车配额指标。
(2)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辽宁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副厅长吴江的证言,见侦查卷第13卷第12-16页;时任辽宁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机电办主任郭秀芬的证言,见侦查卷第13卷第18-26页。
两人证言主要证实,按照夏德仁的安排,让机电办主任郭秀芬为唐肖林办理了审批进口汽车配额的手续。
(3)公诉人出示证人时任大连汽贸公司副总经理孙立克的证言,见侦查卷第13卷第36-40页;大连保税区百事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杜世岩的证言,见侦查卷第13卷第51-54页。
两人证言主要证实,2002年8月份,辽宁省机电办郭秀芬主任让大连汽车工业贸易集团公司替姬巍申报了24个进口汽车配额,申请下来后姬巍让把这24个进口汽车配额给杜世岩的百事佳公司使用。按照市场行情,杜世岩支付给姬巍105万人民币。
审判长,该组证据出示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第一,公诉人出示的所有证言可以说95%以上均是唐肖林自身运作的过程,与我无关,与本案无关。第二,核心问题是我不知道唐肖林在倒卖,包 括大厦的事包括汽车指标的事我都不知道他在倒卖。第三,我对夏德仁打招呼,我记不清这个情形,但是我坦率的讲,我对夏德仁讲过应支持大连国际的发展,因为 这是大连在香港的窗口公司,我对大连有感情,我当然愿意大连的事情做得越红火越好,所以我认为夏德仁应予以支持,但具体的汽车指标是否跟夏德仁说过我记不 清楚了,以夏德仁证词为准。
辩护人1:第一,唐肖林当时只是口头说,并没有拿着又件,没有拿着指标申请进口汽车配额,实际上被告人薄熙来也是没有见到过什么公司申报进口汽车配 额,被告人当时同意,只是因为当时唐肖林所在的大连国际公司是大连政府的窗口公司,被告人认为唐肖林是给大连国际公司办事;第二,被告人当时到底有无给夏 德仁打过招呼,被告人讲自己说现在已记不清给相关负责的省长夏德仁打过招呼,夏德仁的证言自己也称时间太长,记不清了,其也只是说被告人当时给其讲过让其 给唐肖林予以支持,但夏德仁在后面的证言中又说,被告人薄熙来当时是其的省长,且大连国际公司是大连的窗口单位,也应当支持,打没打过招呼两个人现在都记 不清了,辩护人认为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2人都是从支持大连国际公司的发展角度来批准唐肖林汽车配额的。第三,至于在具体的过程中,唐肖林偷偷地 用其他公司申请配额自己赚钱,被告人和夏德仁都不知道,都是唐肖林自己偷偷干的。第四,整个唐肖林收钱的过程,都是汽车卖完后,在2002年9月中下旬, 杜世岩的证言说,他拿了105万元给了姬巍,姬巍后把85万元给了唐肖林。
辩护人2:关于唐肖林证言的真实性,在之前已经提到,辩护人认为其证言真实性,因为取证形式不合法,值得怀疑。第二点,唐肖林在其证言中,第一证明不了被告人知道他要从中谋利的事实,第二他也证明不了被告人是不是给夏德仁打过招呼,他只是说可能打,仅
是一种推测,这种猜测是不可靠的。姬巍的证言虽然能证明事先唐肖林有预谋,但证明不了被告人知道这一事实,也证明不了被告人知道他们倒卖汽车的事实,被告人都是不知道的。
辩护人1:对于申请进口汽车配额,唐肖林并没有给被告人讲过你给夏德仁打过招呼后,我办了这件事后,会感谢被告人之类的话,以及刚才休息之前提到的 唐肖林去找被告人时,也没有讲过办了这件事之后,唐肖林会给被告人好处,以及将来会感谢被告人之类的话,唐肖林在两件事上都有这种解释。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公诉人要求向法庭出示第二组证据,该组证据主要由书证组成。
1、出示辽宁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2012年9月26日出具的关于大连汽车工业贸易集团公司申请进口汽车配额的情况说明,见侦查卷第14卷第1页。
2、出示孙立克工作日记,记录了其公司2002年获批进口汽车配额的隋况。见侦查卷第13卷第127页。
3、出示:大连保税区百事佳国际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使用进口汽车配额的《许可证明细表》、《机电产品进口配额证明》、 《进口许可证》、《货物进口证明书》、《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销售发票》、现金日记账,见侦查卷第13卷第54-59页;海关货物报关单、机动车销售 发票等,见侦查卷第13卷第60-126页。
上述书证与证人证言相互印证,证实24个汽车配额审批、倒卖情况。
审判长:该组书证出示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我完全不了解,这个也不是省长市长需要了解的情况。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这组证据被告人讲了他没有参与,和他没有关系。我们不发表意见。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这个事情待会我要结合我自己之前曾经违心认可的事情一块向法庭说明,我要把为什么当时我违心地认可这个事情结合起来讲,所以我现在不必在这里再重复了。这些情节简而言之是办案人员给我的提示,我当时有机会主义,有软弱。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被告人对之前自己在侦查阶段笔录有意见,包括对其这个自书材料,这个材料里面有两个内容,一个是大连国际公司并不是这个其他的公司,二是被告人讲给夏德仁省长打过招呼,根据夏德仁的笔录对比,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当时是没有打过招呼的,这个记录是错误的。
15:20 济南中院:【庭审现场】
公诉人: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薄熙来于2002年下半年至2005年下半年,薄熙来先后三次收受唐肖林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10.9446万元的事实分三组向法庭出示证据。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第一组证据,主要包括证人唐肖林、姬巍、宋振军、张文胜、薄谷开来证言。
1、鉴于唐肖林在多次证言中对于请求薄熙来帮忙及送钱的过程陈述一致,侦查人员还在对其询问时制作了同步录音录像,现公诉人要求要当庭播放询问唐肖 林的同步录音录像时段,该录像于2013年5月31日10:34-10:50所做,并制作了笔录。见补充侦查卷第5卷第30页(地点:北京市第二看守所询 问人:孟建成 记录人:胡涛)。
(播放同步录音录像)
询问人:讲讲你的情况。
唐肖林:唐肖林,香港国际公司董事长。
询问人: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你作为证人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现向你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你看一下。
询问人:如了解请签字。
唐肖林: (签字)
询问人:你愿意配合检察机关吗?
唐肖林:愿意。
询问人:今天的询问过程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是否同意?
唐肖林:同意。
询问人:你简要讲一下薄熙来给你哪方面的帮助和支持。你先把和薄熙来的认识经过说一下。
唐肖林:我和薄熙来是70年代在北京市二轻局汽修厂做同事时认识的,关系特别好。84年他调到金州后,93年当了大连市长,94年经过他的安排,我到大连国际公司工作。99年我当了公司的总经理,后来又当了董事长。
询问人:从哪年到哪年给你提供了帮助和支持?
唐肖林:从99年到05年期间,几件事情给了我帮助和支持。一个是99年左右大连……准备上市并购,知道我和薄熙来认识,就找到我帮忙。以招商引资 的名义写了个报告,请薄熙来批准,薄熙来批准以后,县市区很多工作也顺利完成了。这件事完成以后,我得到了房子和现金250万元人民币。还有一件事是,在 02年左右当时我们原来的同事姬巍,说倒卖汽车比较比较赚钱,让我和当时任辽宁省长的薄熙来打个招呼,让副省长夏德仁批一下。我和薄熙来打完招呼后,夏德 仁给我们批了大概20多个进口配额。
询问人:让谁批的?
唐肖林:让辽宁省副省长批的,批了大概25个,批完后在这笔交易中,我得到了85万元人民币的好处。
询问人:得到的汽车指标怎么处理的?
唐肖林:我就把批又给了姬巍了。
询问人:这个是卖还是其它?
唐肖林:姬巍对外卖不卖我不清楚。
询问人:就薄熙来对你提供帮助的事,还有什么?
唐肖林:2000年左右,我听说大连国际驻深圳办事处管理的比较混乱。而且有一块地闲置多年。
询问人:什么地?
唐肖林:有一块市政府批给大连驻深圳办事处的地,闲置多年,没有开发利用。我想利用这个机会把办事处并购过来,利用土地赚点钱。后来我就给薄熙来写了个申请,要求深圳办事处给我管理,薄熙来同意了,并批准了这个事。
询问人:后来你是否接管办事处?
唐肖林:接管了。接管后我们找人开发这块土地,叫大连大厦项目。开发后04年建成的。当时我们和其它方合建的,但深圳市政府不允许。
询问人:为什么不允许?
唐肖林:不允许合建,变更了原来的规划,就不同意。后来我找了薄熙来批一下,薄熙来批了,当时深圳市长于幼军也在这个批文上同意了,然后这个项目就成功了,04年完工。
询问人:后来呢?
唐肖林:后来就卖了,卖了后我拿了200万人民币和1万美元的好处。
询问人:除此之外薄熙来对你还有无支持和帮助?
唐肖林:其它是工作上的支持。
询问人:讲一下你给薄熙来送钱的经过。
唐肖林:我一共送了三次,有一次15万美元,包括汽车配额的8万美元,后来我又添了5万美元。当时我对薄熙来说进口汽车批好了,事办成了,我把钱放沙发上,薄熙来点点头就同意了,我就走了。
询问人:钱怎么装的?
唐肖林:在04年我发现薄熙来住处比较简陋,便准备了5万元人民币和一些礼品,用深色袋子装到了商务部办公室,我们聊了一会我告诉他袋子里有5万元 人民币给你用的,他笑着点点头说不缺钱用。05年初我又给薄熙来送的8万美元,当时我进入薄熙来办公室后,把它和办公用品装在一起后,到他办公室里。我说 这些钱给你,他点点头。
询问人:你作证是否受到威胁、欺骗等?
唐肖林:没有。
询问人:请你签字。
1972年至1974年,我在北京市二轻局机修厂工作时与薄熙来是同事。我俩关系一直比较好。到了1975年,我就调到了北京700厂,和薄熙来分 开了,但我和薄熙来还是有联系,后来他的情况好起来了,他比较念旧情,和我经常有联系,还带我去中南海等地方长见识,我俩一直来往。1993年薄熙来担任 了大连市市长,我自己到大连找了一家饰缅房地产公司做业务员,然后告诉薄熙来我也到大连来投奔他了。到了1994年,薄熙来让我去大连国际公司工作。在大 连国际公司工作期间,我和薄熙来在工作上有来往。
大连国际公司是以个人名义在香港注册成立,但实际上是大连市政府在香港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行政关系隶属于大连市政府,先是归市外经贸委主管,后来因为要上市就归主管外贸的副市长直接管理。
2000年期间,我担任大连国际公司总经理以后,我听说大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管理比较混乱,深圳市政府拨给大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的土地己闲置多 年,我觉得这是个商机,可以把大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接管,利用这块土地建楼房赚些钱还我们大连国际公司的欠款。有了这个想法以后,我就去找薄熙来,我和 薄熙来汇报了我想接管大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并建楼房的想法,薄熙来表示同意,并让我起草一份报告。我按照薄熙来的指示起草了一份关于大连市政府驻深圳办 事处划归大连国际公司的请示报告,我将这份请示报告交给薄熙来以后,没过几天,大连市政府秘书长陈立新组织召开了协调会,大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与大连国 际公司进行了交接。我们大连国际公司接手大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后,我到深圳市国土规划部门查询了深圳市拨给大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土地的权属还属于大连 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相邻的土地权属为湖北省十堰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两块土地一共是5000平米左右,按照国土规划部门的要求,两块土地必须统一规划设 计和建设。2001年上半年,深圳市华明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辉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十堰市驻深圳办事处地块。华明辉公司张文胜和我们又共同协商寻 求解决办法,我提议找薄熙来省长帮助协调,张文胜表示可以。2002年4月份,我给薄熙来起草了一份关于启动大连大厦建设的报告,当时我拿着报告去沈阳市 友谊宾馆薄熙来的住处找的他,我将建大连大厦遇到的困难向薄熙来做了汇报,并将报告交给了薄熙来,他看后表示同意,就在报告上给深圳市市长于幼军签了一段 话,大概意思就是让于幼军市长对此事予以支持。拿到薄熙来签字的报告后,我们又以大连市政府深圳办事处的名义起草了一份关于请求启动大连大厦项目的报告, 两份报告一起呈报给于幼军市长,经于幼军市长签批后,我们的项目很快就启动了,具体的手续都是张文胜和我们大连驻深圳办事处主任宋振军具体办理的。 2004年底项目竣工,起名为求是大厦。这个项目,我们与张文胜的公司按13%和87%分成,我们大连国际公司赚了1600万人民币外,还有三套房子,华 明辉公司张文胜给我个人好处费200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然后我给了薄熙来8万美元。
公诉人:有证人唐肖林、姬巍、宋振军、张文胜证言,分别见侦查卷第6卷第25-31页、第7卷第25-30页、第13卷第28-34页、第15卷
第2、17、28页。
(1)鉴于唐肖林的证言对于给被告人薄熙来送8万美元的来源在刚才播放录像中未详细解释,公诉人向法庭宣读证人唐肖林证言节录,见侦查卷第6卷第25页。
主要内容:
2005年8、9月份,我去商务部薄熙来的办公室给他送信纸、信封等高级办公用品,这些东西都是薄熙来安排我在香港为他购买的,一并将8万美元给了 薄熙来。当时,我将这8万美元和办公用品都放到一个纸箱子里给了薄熙来,放在了他的办公室里办公桌边,这8万美元都是百元面值的,1万美元一捆,一共是8 捆,没有单独包装。我对薄熙来说:深圳的房子建好了,您签的报告于幼军特别给面子,盖这个楼在深圳也是个特例,这里有8万美元是给您的,薄熙来点点头没说 什么就收下了。
这8万美元的来源分三部分:一是张文胜给我的1万美元;二是姬巍帮我兑换的美元,我和姬巍倒卖进口汽车配额赚的钱,除了当时给薄熙来5万美元,还剩 下一部分人民币,再加上我自己平时攒的一些人民币,陆续让姬巍帮忙兑换了几笔美元放到了办公室,这次也一并拿出来放在这里面;三是我自己手里还有一些美 元,上述三部分一共凑了8万美元给的薄熙来。该组证据举证暂时到此。
审判长:被告人,对这组据你什么意见?
被告人:我简单说两句,刚才看到了唐肖林的录像,我真是看到一个人出卖灵魂的人的丑态,我没有想到。
审判长:被告人,本庭提醒一下,在发表意见的过程当中不要发表贬损证人人格的语言。
被告人:好的。我很有感触,因为几十年前,我还把他当作一个比较正经的工友。这里面我提出几个问题,唐肖林在这里讲了很多话,但是核心问题他讲了 吗?他讲没有讲他跟我说拿了房子就去倒卖?拿了指标也去倒卖?这个核心的情节他记了没有?实际上这是本案的关键,再有,刚才唐肖林讲一会说瓜瓜在场一会说 没有人在场。他说给了我5万元人民币,起因是因为听说我的住房简陋,该5万元人民币能改造我的住房匹配吗?再有他说给我5万美元、8万美元,到底有我什么 反映?我和他至于默契到那种程度他把钱往那一放,我什么也没说,这符合人之常理吗?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第一,刚才同步的录音录像,对应的补充侦查也有录像。询问笔录并未完全反映审讯当时的真实情况。还有一个在10分46秒时,唐肖林讲时间是 2005年4、5月份,但他又讲一句话大连大厦竣工之后,2005年4、5月份笔录里有,但大连大夏竣工之后笔录里就没有。那么对唐肖林刚才的证言和播放 的录音录像,关于送钱的情节,我们认为是不真实的。
审判长:公诉人发表意见。
公诉人:首先,大家也看到录像唐肖林陈述自然,并且有其他证据与证言相互映证,不像被告人所说情况,我们注意到侦查人员要求唐肖林简要陈述一些内 容,所以唐肖林概括的进行了陈述主要的情节,对唐肖林证明的其他内容,公诉人己当庭宣读笔录,这个问题不再重复。对于录像与笔录差异问题,公诉人认为,笔 录所记录的内容,证人唐肖林当场已签字确认,而且个别的细节问题,像刚才所提到的笔录中说到2005年4、5月份但是未记录大连大厦竣工之后的细节,我们 知道,这个情况与事实是不矛盾,大连大厦竣工是在2002年之后,4、5月送钱与事实是一致,记录能客观反映唐肖林证言的内容。
被告人:公诉人讲唐肖林之所以没有提到核心的情节,是因为办案人只要求他简要回答,但是唐肖林的笔录也好,自述也好,都是已厚厚的一卷,没有提到唐 肖林背着我在大厦和汽车指标的问题上投机倒把,在本案中要确定事实的真相,这一个非常自然的正常的办案人员理所当然应该提出的问题。
审判长:请公诉人发表意见。
公诉人:薄熙来一再强调唐肖林作证时未向检察机关办案机关说出倒卖汽车配额和倒卖房子指标的事实,认为这是案件的核心事实,公诉人认为这是薄熙来对 受贿犯罪要件不了解,这两个问题都不影响受贿犯罪构成,受贿犯罪客观要件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在本案当中,唐肖林向被告人薄熙 来提出的请托是请你帮忙找夏德仁省长批汽车配额,这就是为唐肖林的请托,在此基础上满足,然后夏德仁省长同意并签批,这是前提。至于唐肖林是否将该指标进 行倒卖,不影响受贿罪构成。房子建成后唐肖林获利多。
被告人:我发表一点意见,就一句话。
审判长:可以。
被告人:即使公诉人不去询问唐肖林不告诉薄熙来这些情节就能够认定薄熙来受贿的事实。公诉人如果确认了这一点,我很满意。唐肖林投机倒卖建房和汽车指标,隐瞒了我,然后说我受贿,而且然后又说感谢我,这话无法联系起来,不合日常生活逻辑。
辩护人:公诉人称唐肖林是否倒卖,自己是否有问题,并不影响对薄熙来的定罪,这一点我同意。但薄熙来是否知道唐肖林的行为,这是很关键的。唐肖林收了250万元,本身就已犯罪,在此情况下他还做证,是不合适的。
审判长:在质证过程中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发表意见,至于这些证据能否认定案件事实,以及能否认定被告人有罪,何罪,以及罪轻罪重,本庭会给予充分时间在辩论阶段发表意见,各方是否明白?
均:明白。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 (2)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原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员姬巍的证言。见侦查卷第13卷第28页。证实进口汽车配额的事获利后给唐肖林人民币85万元,唐多次让其帮忙兑换美元的事实。
(3)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大连国际公司大连办事处主任宋振军的证言,宋振军在侦查阶段有2份证言,见侦查卷第7卷第25-30页。
主要证实以下二点:①2004年左右,唐肖林称薄熙来当商务部长,让其从大连国际的账外资金拿出5万人民币要给薄熙来表示一下。其从账外资金给他5万,并以“付唐总香港费用”记账,其向办案人员提供了该记账材料,②2002年开车送唐肖林到沈阳,唐肖林单独去见薄熙来。
(4)公诉人向法庭宣读证人深圳市华明辉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胜的证言,主要是其与大连国际公司唐肖林协商共同开发大连大厦,双方在合作开发建设大连大厦过程中,唐肖林和其约定由其公司付给他个人200万元人民币好处费。2005年6、7月份,其给过唐肖林1万美元。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这些证据我都一无所知,而且唐肖林自己讲他给我钱都是他自己一人所为,没有其他人在场。因此背后的这些运作对于证明我有罪,没有关系。实际上这都是外围一些可有可无的东西。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第一,姬巍的证言,我们希望法庭注意,姬巍讲他拿到85万元人民币是杜世岩2002年中下旬给的。对于宋振军的证言基本是没有关系,也不可 信,因为,第一,他说送唐肖林去……,这与送钱没有关系,因为唐肖林也没告诉我是什么钱。第二,关于5万人民币唐肖林也讲是宋振军给了唐自林,但宋振军作 证时说唐总香港消费5万元,这可能有几个5万元,还可能有8万元、10万元,倒底哪个是给薄熙来的?因此该证言没有可信性。对于张文胜的证言,张文胜说的 深圳大厦竣工是2005年6月,并不是刚才公诉人说的2002年。而且是在竣工后他给的这些钱。
审判长: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本庭已经听明白,下面由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3、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被告人薄熙来妻子薄谷开来的证言,关于该事实薄谷开来有1份证言及1份亲笔证词。
主要内容:
我和薄熙来在大连的家里、沈阳的家里、商务部的家里、重庆的家里都有一个共用保险柜,我们共用的保险柜只有一个,这个共
用的保险柜只有我们两个人能打开。
当时我陪瓜瓜在英国读书,每年都回来三次,每次走的时候都会从我和薄熙来共用的保险柜里拿钱带到英国去花。我记得我从我和薄熙来共用的保险柜里一共 拿过三次钱。在沈阳家里拿过5万美元,具体时间记不太清了,但应该是2002年或2003年,因为2004年薄熙来就调到商务部工作了。
2004年下半年,从北京家里与薄熙来共用的保险柜里拿过一次人民币,有几万人民币,具体金额记不清了。
在北京东城区新开路71号的家里拿过两次,一次是几万元人民币,一次是8万美元,拿走8万美元的时间我记得比较清楚,是在
2005年下半年,我从保险柜里拿走的美元都是百元面额的。
这些钱是薄熙来放进去的,因为这是我们两个人共用的保险柜,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打开,别人是打不开的。我把这些美元都陆续带到英国,用在我和瓜瓜在英国的开销了。我拿走的人民币也被我陆陆续续花了,用在我们的开销上。
我们家在大连有一个保险柜放在书房内,是我和薄熙来共用的。调到沈阳工作后,一起把保险柜搬到了沈阳家中的书房内,后继
续搬到了北京家中的书房内。柜中存放过美元和人民币。这些钱我每次出国都会带一些。我曾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分别从中取出过5万美元、8万美元和几万人民币。除了随身带去的部分,余下的存入我在中国银行的两张信用卡中。从保险柜内拿走的钱都在国外生活中花了。
审判长,该组证据出示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我觉得谷开来的证言非常滑稽、非常可笑,因为我举例来说,在北京,谷开来的证言并没有说是我将5万人民币、8万美元我收了,放在柜子里,你 来用,我并没有跟她说,如果说从柜子里拿走这些钱,她怎么说我往里放的5万、8万美金?第二共用的保险柜里面,人民币也好美元也好,并不只5万元美元、8 万美元,人民币有几十万,她拿走的那些钱她怎么能就知道是我放进去的5万元人民币呢?再有,那里面也不是8万美元,在中纪委查我的时候,她有什么证明说是 我放进去的
8万美元她给拿走了,而且怎么能够那么准确的判断就是我放进去的8万美元?谷开来就在我们71号房另外一个巨大的保险柜里放着很多钱,大大高于这8万美元和大大高于这5万元人民币。
审判长:你首先要发表公诉人刚才的证据你有什么意见。
被告人:谷开来所具备的钱远远高于5万美元、8万美元、5万元人民币,她有那么低级在我们共用的保险柜里面每次花的干干净净?我觉得不合常理,而且事实上她的钱远远超也这个数字。而且她对那么大笔钱都说不清楚,怎么能可能把5、8、5说得那么清楚。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第一我们对谷开来作证能力提出质疑,谷开来因故意杀人被判死缓,第二按照在案的证据显示其有精神障碍,这样一个精神状态的人能否作证,作证 时是否清醒不得而知,这些证据能否可信,都值得怀疑。谷开来的证言均不可信,理由是第一谷开来不应该这么巧就记得这三次拿钱,大致的时间也能对得上,数额 大致也能对得上,如果没有谷开来的证言,光唐肖林和薄熙来两个人,我认为还可以再推敲,谷开来是2000年去的英国,其出国前一直作律师,其当时的人民币 至少有4000万,就是到2002年的时候谷开来有这么多钱,有这么多钱,其单纯就记得这5万人民币、8万美元,这实际上是不可想象的,这不符合一般人的 逻辑推理。第二点刚才被告人也讲,他们共用一个保险柜,而谷开来有很多的钱,这个保险柜里只薄熙来往里放钱吗?谷开来会不会是不是也往里放钱?怎么有判断 她拿出来钱全是薄熙来进去的?她说我带到了境外,我们国家对境外的带外汇是有限制的,每个人每次出国只能带5000,大家可以设想一下,2002年的时候 5万美元要带5年,带到境外要带到2007年,她怎么能够说到那里一看有5万美元?她讲把将钱分别存在银行卡,办案人员到相关银行的钱打出来了,在谷开来 的相关银行卡的当中,没有任何一个涉案钱款相吻合的证据。谷开来其没有作证能力,谷开来说的全部的话都是假的。
辩护人:因为杜世岩的证言可以证明,时间可以断定一定是2008年9月中下旬以后,唐肖林送钱是在被告人住的沈阳的友谊宾馆,被告人薄熙来在友谊宾 馆住的时间是2002年6月份,也就是说到了2002年9月份被告没在友谊宾馆,那么唐肖林说的这次见面是不存在的。还有,唐肖林说当时送钱的时间薄瓜瓜 也在家,但现在我们的案子中没有薄瓜瓜出入境的记录,怛是有谷开来的出入境记录,我们对了一下,2人出入境的时间是一致的,但薄瓜瓜早于9月份就到英国上 学了,所以9月份下旬薄瓜瓜不可能在家,所以说唐肖林看在薄瓜瓜在家是不正确的。还有,薄谷开来9月1日就出国了,直到11月5日才回来,不可能去拿这5 万美元,所以,关于这5万美元的证言不可靠,唐肖林在说假话。还有,关于5万元人民币的事实,这个事情没有任何谋利的事项,对于宋振军的证言,说在香港消 费的事,但该证人对到底消费在哪,是没有证言证实。另外,对于2004年5、6月份5万元人民币,这个事没有任何谋利的事项。关于8万美元的证言不可信, 因为8万美元的证据,唐肖林几次笔录都说是在2005年8、9月份送的,但是在录像中,他说的是4、5月份,但这件事隋是有证人是张文胜证实的,刚才讲唐 肖林8万美元,张文胜给了他1万美元,张文胜说的很清楚,是在2005年6月份后他给唐肖林的,但唐肖林给被告人送这个钱绝对不可能早于2005年6月 份,只能是在2005年6月以后,那么对于唐肖林说的这个事件是有矛盾的。
公诉人:辩护人说到证人谷开来精神上有问题,而认为她的证言是非法的,公诉人认为不成立。刑诉法明确规定了证人的相关作证条件,谷开来作证时是 2013年3月作证,当时她已在服刑,根据其精神鉴定,结论是她控制能力减弱,但不能证明其的思维和证明能力减弱,且她在作证时已经消除了导致其控制能力 减弱的条件,辩护人认为谷开来精神上有问题不能作证不能成立。辩护人还讲谷开来证言内容不真实,谷开来的证言是很清楚的,她说到她与薄熙来共用的保险柜只 有这一个,且这个保险柜被告人当庭予以认可,且这个保险柜随着薄熙来工作调动一直搬迁最终到北京,在这种两人知情的前提下,薄谷开来从中拿这钱证实是薄熙 来的钱是很正常,只有他们2人能打开的前提下,她的证言是真实的,至于辩护人说薄谷开来曾为律师,很有钱,即使是她挣钱再多,这也不能说她这3次她没有拿 钱,关于辩护人称唐肖林证言不可信的问题,公诉人认为不能成立,对于5万元送钱的地点问题,唐肖林多次证实是送到被告人沈阳的家,其中是有一次提到是送到 被告人住在友谊宾馆的住所,公诉人又为此再次和唐肖林进行了核实,唐肖林说之前说的友谊宾馆是其的口误,且还有大量证据能证实薄熙来家庭搬迁是2002年 6月份搬到沈阳,所以说,唐肖林的证言对具体时间地点的个别的差异己进行了纠正,2005年8、9月份送8万美元的问题,录像中唐肖林说时间他也记不清 了,我们认为这也符合记忆的规律,还有,谷开来在证言中讲到2002年或者是2003年在家里拿了5万美元,所以辩护人以此来否定谷开来的证言也是不客观 的。对于宋振军证言的怀疑,认为到香港消费的钱是其他的钱,需要强调的是宋振军的证言能够印证唐肖林的这一说法,从账单上可以证明给他拿了这5万元人民币 的,不能得出被告人猜疑的这笔钱就是其他的钱。综上,唐肖林证言是可信的。
16:05 济南中院:公诉人就薄熙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事实,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16:17 济南中院:审判长宣布休庭。15分钟后庭审继续进行。
16:30 济南中院:【庭审现场】
被告人:我补充一两点,第一个,刚才公诉人讲唐肖林讲友谊宾馆、市府大院他是口误记错了,这是不可能的。沈阳的友谊宾馆是别墅区,而省政府我的家是 宿舍单元五六层楼,这个都能记错,那五万八万怎么能记得那么清楚?第二个,刚才讲到我们有一个共用的保险柜,随着我的工作的搬迁不断的移动,这不是事实 的,我现在的保险柜就有六七个,这个情况搞错了。再有一个,说唐肖林跟宋广仁打过招呼,这个钱给薄熙来的。如果这也算证据,那任何行贿的人在行贿前找个 人,打个招呼,这个钱我给某某人,然后他贪了,这也可以成为证据了。
审判长:辩护人还有无新意见?
辩护人:刚才公诉人称薄谷开来的精神状态完全可以作证,我们质疑会不会导致她的记忆力减弱。第二,公诉人说原因己消除了,但不知道消除的原因和方 法。我们也提供了很多客观的证据,证明这些钱没有。还有两个具体的事实,一个是送钱的地点友谊宾馆,公诉人称唐肖林是口误,但笔录里没有这个记录,没有记 录纠正这个,对于8万美元的送钱时间,他说记不清了,但刚才录像中说2005年4、5月份,而其它的证言他又说8、9月份。最后,关于宋振军的证言,我认 为我们的怀疑是完全合理的。
我不同意公诉人说控制力减弱并不影响证言真实性,一个人在容易激动的情况下完全可能信口胡说。随后我们有证据证明薄谷开来有多次说谎的习惯,所以不 能说控制力减弱对证言没有影响。公诉人称现在已经完全好了,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现在薄谷开来的精神状态已经痊愈。薄谷开来虽证明说先后三次在保险柜里拿过 钱,但侦查人员从来没有问过她是不是往保险柜里放过钱。换句话说,如果薄谷开来往里面放过钱,那就无法证明他拿出来的钱到底是薄熙来放进去的还是薄谷开来 本人放进去的。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第二组证据,由相关书证组成。
(1)出示证人宋振军提供的记载“2004年6月,付唐总香港费用,50000元”的账外资金记账页,第7卷第32页。
(2)出示2002年7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美元外汇牌价表,见侦查卷第7卷第35-41页,证实美元兑换人民币外管局中间价最低是827. 66。
(3)出示2005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外汇牌价表,第7卷第42-57页,证实美元兑换人民币外管局中间价最低是807.02。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我不了解这些事。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对此我们不了解。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第三组证据,该组证据主要是被告人薄熙来供述、亲笔供词、自书材料。
鉴于被告人当庭供述与在中央纪委审查期间的自书材料、在侦查阶段的亲笔供词及审查起诉阶段的供述不一致,公诉人向法庭宣读被告人薄熙来原有的自书材 料、亲笔供词及供述节录。被告人薄熙来自书材料、亲笔供词及供述对三次收受唐肖林贿赂5万美元、人民币5万元及8万美元的事实予以承认,且内容基本一致, 见侦查卷第3卷第71、90页、审查起诉卷第20页,公诉人仅宣读其2012年7月26日自书材料节录。
我应向组织交代的是,我的孩子薄瓜瓜从中学时代就到英国读书,我妻子谷开来去“陪读”。唐肖林就以他母子俩在国外日常生活之需为由,曾先后两次送 钱,一次是2002年在我沈阳的家里,送了五万美元,钱交给了开来。一次是2005年在我北京的办公室,送了八万美元,钱拿回了家,放在了家里我和谷开来 公用的一个保险柜里。
此外,2004年,我刚到商务部工作时,唐肖林曾专程去办公室看望我,并捎去了五万元人民币,说是“添些又具”。钱我拿回了家,也放在那个共用的保险柜里。
这八万美元和五万元人民币,我跟开来打了招呼,未说明来源,让她需要时自取。以后她告我,为瓜瓜曾动用过保险柜里的钱。
唐肖林还多次从深圳、香港给我捎过办公用品、护发素、小电器、玩具等。
过去三十多年,我内心的原则是拒收钱款的。但因唐肖林是我在“文革”患难时相处多年的工友,其父又是老华北局的干部,有个老感情,我就思想麻痹,放松了自己,十分后悔!向组织诚挚地悔过!
审判长:被告人薄熙来,为了保证这个案件审理的连续性,所以也希望你和我们一样,都能坚持一下。
被告人:行,没问题。我觉得审判长的主持给我一种公平正义的感觉。谢谢!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对唐肖林问题,7月26日在中央纪委审查我的期间我写的笔录,的确有这回事。庭前会议上我已经把情况都陈述了,理由:一是对我不正当的压力的情况下写的。第二是有明确的诱导因素。
被告人:当时,我考虑到大势所趋,无可挽回。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得不表示拿两个大单,一个是唐肖林和一个是徐明。
审判长:辩护人讲。
辩护人:被告人讲其在中纪委谈话期间和侦查阶段受到了压力,并且被诱导,他自己已经讲了一些情况,同时他也给了我们一些在侦查阶段每次提审后的过程 有记录,实际上也能印证他讲的一些情况,在此之前我们也提请法庭调取从中纪委的谈话录音和侦查阶段的录音录像,这些证据也能印证被告人的陈述。
公诉人有何答辩?
公诉人:有。在今天的法庭上,公诉人依法指控犯罪,出示与本案有关的证据,目的是要证实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在刚才的质证中薄熙来提出在中 纪委期间其自书及供认在受到了压力下进行的。这一点在庭前会议当中,公诉人已经向合议庭、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了辩解,既然被告人在今天的法庭提出此问题, 那么我也再次说明,公诉人指控被告人薄熙来犯罪事实使用的证据是被告的自书材料,以及在检察机关侦查阶段的供述材料以及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的询问笔 录,根据刑诉法第54条规定,根据最高法院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95条的规定,在本案当中,经过公诉人的依法审查,不管是中纪委的办案机关还是检察机关的办 案人员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依法依规严格文明,那么在庭前会议上被告人对中纪委的办案人员也是给予了充分的认可,说中纪委的办案人员大多是文明理性平和的,在 整个谈话过程中也体现了这样一种状态。这些说法都在庭前会议记录为证。我们的办案是严格的依法的。第二点被告人自书材料,在7月26日及检察机关10月 25日被告人对自己收受唐肖林的贿赂的事实及收受徐明贿赂的事实都写了自书材料,大家应当知道自书材料是被告人本人所写,没有办案人员在场。
公诉人:关于收受徐明贿赂事实,被告人当时是都写了自书材料的,且没有办案人在场,当时的材料足被告人自由意志的发挥,且自书材料在没有办案人在场 的情况下也就没有非法取证的可能性,被告人当时可以选择写或不写,既然选择了写就应当对自己所写的内容负有应当承担的责任,负有对这份材料真实性的责任, 按照被告人刚才说的其是被迫所写、诱导所写的辩解,试想,被告是有着多年从政经历的国家高级干部,如没有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的话被告人是应当坚持原则的,应 不写才对,从刚才公诉人所说的材料形成的过程,反映了是被告人自愿写的,没有受到逼迫。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公诉人也出具了大量证据,包括证言书证,足以印 证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唐肖林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被告人的自书材料能够作为证据使用。被告人在今天法庭上推翻了原来在中纪委阶段、检察机关、侦查阶 段作出的有罪供述,且被告人在今天有证据证明的隋况下当庭翻供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应当采信其庭前的供述。
被告人:中纪委对我审查阶段,专案组多数人是文明理性的,给我吃住挺好,伙食不错,有医疗保障,多数同志文明礼貌,但这种情况并不排除刚才我所说精 神的压力,这些精神压力都是客观存在的。我自书或者笔录中,我不是一个完人,也不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我愿意为此承担责任,但我有罪无罪的基本事实我是要 说的。刚才公诉人说我推翻了原来的指控我认为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即使在去年我还在接受审查时,对徐明和唐肖林的事,我觉得专案组要把它上升到法律高度 时,我当时就已向相关人员表示过不同意,公诉人刚才当庭说我翻供,我认为是不客观的。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我国刑诉法第五十条已经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以威胁和引诱获得的证据是不合法的,也不应当采 信。刚才公诉人说因为是自述材料,所以是真实的,你应当负责。这个逻辑关系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自述材料有真心的,有由衷也有违心的,如果违心的也推定为真 实的,就要他负责任的话,这种逻辑是说不通的。刚才讲的“当庭推翻自己的供述,如果有其他证据证实的话,仍然以之前的供述为准。”这个法律规定本身是没有 错误的,但如果被告人当庭的供述与之前的供述之间有冲突,或者按公诉人的说法是当庭推翻了以前的供述。那同样,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被告人当庭供述是真实 的,那当庭的供述也应当作为证据予以采信。
审判长:各方意见本庭已听明白,尤其本庭充分注意到了被告人和辩护人对该份证据能否采信发表的意见,合议庭下一步将对这一部分专门进行研究,对此证据能否采信做出决定。
16:40 济南中院: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
16:48 济南中院:公诉人利用多媒体向法庭出示有关证人证言、书证以及被告人薄熙来的供述、亲笔供词和自书材料。控辩双方对上述证据进行质证。
17:20 济南中院:【庭审现场】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带被告人薄熙来到庭。
审判长:现在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收受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68.1141万元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被告人薄熙来,你可以对起诉指控的这部分事实进行陈述。你是否需要向法庭陈述?
被告人:这段指控是完全不实的,他涉及到两个部分,一个是说徐明对我儿子薄瓜瓜有所资助,我知道他们的关系不错,谷开来、徐明、薄瓜瓜都未向我提过 这方面的事。法国尼斯的房产我完全不知情,整个过程完全是虚构的,我对这二千多万元,自始至终我也没有承认过。至于说对瓜瓜学习上的资助我不知情,谷开来 仅仅是提到过徐明对瓜瓜不错,也就如此而已。瓜瓜从来没给我提过,徐明更没有提过。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有没有讯问?
公诉人:有。被告人,你认识徐明吗?
被告人:认识。大概得到九十年代末认识的,当时徐明开了实德公司,我认识徐明时任大连市的市长。我与徐明认识以后,徐明与谷开来关系密切,与我的关系一般化。
公诉人:对起诉书中陈述的你对徐明的帮助事实有无异议?
被告人:这需要具体分析,我都是公事公办,没有任何个人私利在里面。在收购万达足球俱乐部的事情上,我不记得徐明找过我,谷开来向我提过俱乐部的 事,但不是最先提的,好多人都向我提过,但谷开来只是其中之一。大连是大连市民引以为豪的足球城,大连队在联赛中多次夺冠军,万达董事长王健林原来王持这 个球队,其主动向市政府提出要把足球队出让。大连市民对足球充满梦想,这时王健林率先与徐明说将球队转给他,还有一些人对我提过这个事并且鼓动我,包括谷 开来对我提到过这个事。
公诉人:收购俱乐部后实德集团有何利益?
被告人:具体得到什么利益我不清楚,但得到冠军大连市民会称赞他们,如果没有能力得到冠军那就更赔钱。
公诉人:薄谷开来有无给你提到过直升飞球的事?
被告人:模糊印象中谷开来给我说过这件事,这个球核心问题也是和足球城形象相联系,也能突出大连足球城全象,只要是能突出大连的特点,我都是同意的。
公诉人:飞球地点选择在哪?
被告人:星海湾。
公诉人:它没有办理相关土地手续你知道吗?
被告人:我不知道,这不是市长职责。
公诉人:实德集团申报双岛湾项目时,徐明是否找过你?
被告人:直升飞球规划问题,我和主管副市长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起看的地点,大家认为这个地方不错,至于最后怎么办,我没给出过意见,我也只是后来看材料才知道这个地方占地有3000平方米。
公诉人:实德集团申报双岛湾项目时,徐明到底有无来找过你?
被告人:找过,因为当时大连正处于改革开放推进发展的关键阶段,需要有关键项目,这个石油化工项目对大连来说,我认为是适合的,基于此,我才愿意推进这个项目的。
公诉人:你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被告人:召开一些现场会和政府办公会研究讨论,具体有案可查。
公诉人:你到商务部担任商务部部长期间,徐明为实德集团申请的成品油进口资格备案名单的事情找过你吗?
被告人:我不清楚了,我没有多少印象,这件事情要办也完全是按程序办。
公诉人:你知道实德集团最后获得这项批准吗?
被告人:我知道,据我了解,成品油进口资格在实德获得后不久,我国都放开了,再追究这件事也没有多大实际意义了。
公诉人:刚才你说尼斯房产一事你不知道,但起诉书指控你是有大量证据的,请你向法庭如实讲一下你和谷开来、徐明一起看枫丹别墅幻灯片的事?
被告人:我没有印象。
公诉人:现场看数码照片你还有没有印象?
被告人:我没有印象。
公诉人:检方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当时在场,且知道购房款由徐明出资。此外,你说过徐明为薄瓜瓜和谷开来提供各种资助,数额同起诉书,对此事实你还有什么要陈述的吗?
被告人:没有了。
公诉人:你刚才说帮助过瓜瓜,但从来没提过钱的事,那徐明是怎么给你提的?
被告人:我没有在意过徐明,我只知道他是谷开来的朋友,我和他没有共同语言。
公诉人:徐明为谷开来、薄瓜瓜提供的资助,现有证据证明谷开来向你明确提出过,属实吗?
被告人:不属实。
审判长:辩护人对被告人有无发问?
辩护人:你回答公诉人问题时说到万达足球队当时是先要卖?
被告人:对。
辩护人:你做的决定是因为王健林和徐明两人一个愿意买,一个愿意卖,你才同意的。
被告人:是。当时王健林不愿意再经营足球队,他已经先行找到徐明商量卖足球队的事了,并且找到过大连当时分管领导也反映过相关问题。
辩护人:飞球项目是在你去之前还是你去之后办理的手续?
被告人:当时大家只是一起去星海湾看了看地方,具体过程我并不清楚,从管理和手续上讲这项目占地很小、且是旅游项目,它由主管副市长和相关部门批就可以了。
辩护人:你当时在现场有没有说过违规也要建之类的话?
被告人:没有,当时大家只是在一起说星海湾这个地方不错。
辩护人:石油项目最后做成了吗?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公诉人指控你有四件涉嫌谋利的事,这几件事是否都是徐明本人找的你?
被告人:不都是徐明本人找的我,这些事隋本身事关大连的发展,且都有不同方面的人给我反映过类似的事情,但具体当时谷开来是否给我提到过,我不排除。
审判长:辩护人对被告人有无发问?
辩护人:有,收回足球队的时候,徐明有无直接和你见面?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薄谷开来有没有说过这话:“这事帮他办成,徐明将来感谢我们。”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徐明直接给你说过直升飞球一事吗?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徐明有无说过要感谢你?
被告人:更没有了。直升飞球我隐约听说是个赔钱的项目。
辩护人:有无说过给你好处?
被告人:绝对没有,我还鼓励过他,这事你要办成了是对大连的贡献。
辩护人:成品油事项有没有?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你说徐明为薄瓜瓜和薄谷开来报销费用的事,你没听薄谷开来、徐明、薄瓜瓜他们中任一人说过?
被告人:他们都没提过钱的问题。
辩护人:在案证据显示有一次徐明在商务部停车场和你有次谈话?
被告人:在我记忆里完全没有这个事。
辩护人:在相关证据中,薄谷开来本人讲过,证人徐明也推测过,关于费用是可能给你说过。证人薄谷开来讲在吃饭散步时给你讲过。你简要讲一下你们的家庭结构以及你们家成员之间的相处时间多少。
被告人:讲到薄谷开来,我认为有几个不可能。一,我始终认为薄谷开来还是一个有文化品位的人,是一个现代知识女性,她每次见到我总要谈一些和我有共 同语言的事情,而我和她的接触很有限,07年以前她一直在国外,偶然回国和我接触的时间就更有限了。07年前我在商务部工作,非常繁忙,我在京时间也很有 限,薄谷开来从国外回来,我从外地回来,见面机会本身就很有限,见面后不可能再谈徐明报销机票、住宿费的事,薄谷开来也不可能在我面前表现的这么低级。 08年以后我到重庆工作,和薄谷开来相遇的时间也极其有限,不可能在一起她就跟我谈机票住宿报销的事,更不可能谈瓜瓜花了多少钱。
辩护人:第二个问题,你讲你平时对徐明不是太好,你认为徐明是薄谷开来的朋友?
被告人:对。
辩护人:他是不是你的朋友?
被告人:他不是我的朋友。
辩护人:平时你和徐明有无单独来往?比如相互请吃饭、喝茶。
被告人:没有。比如说沙特国王来中国访问,他想请有关领导接待,以推动项目。这个事我办过。
审判长:请公诉人就该项指控犯罪事实进行举证。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申请证人徐明出庭作证。
审判长:庭前会议上,控辩双方均申请证人徐明出庭作证。本庭经审查认为,控辩双方的此项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的规定,法庭准许并已通知证人徐明到庭。
审判长:请法警带证人徐明到庭作证。
审判长:证人徐明,你的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
证人:42岁,汉族,大专,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
审判长:你与被告人薄熙来是什么关系?
证人:通过工作原因认识的被告人。
审判长:证人徐明,你是本案的证人,根据法律规定,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你明白吗?
证人:听明白了。
审判长: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法警将保证书拿到证人席,签字后交回审判长)
17:26 济南中院:法庭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收受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贿赂的事实进行调查。
17:51 济南中院:证人徐明继续就被告人薄熙来受贿事实当庭作证。公诉人利用多媒体向法庭出示有关证人证言、书证以及被告人薄熙来的供述、亲笔供词和自书材料。控辩双方对上述证据进行质证。
18:10 济南中院:【庭审现场】
审判长: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向证人发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本案事实有关;(二)不得以诱导方式发问;(三)不得威胁证人;(四)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向证人发问。
公诉人:你以前多次说过薄熙来给予你一些帮助、支持,请你再简要说说都是在哪些方面的帮助与支持?
证人:l、2000年收购大连万达足球队时我得到了被告人的帮助。2、在建设定点直升飞球项目的支持。3、双岛湾石化项目。4、商务部石油专卖许可 权。我与万达谈好做足球队,但要有被告人的批示,在2000年1月2日大连市政府重点会议上,被告人宣布大连万达球队以后就叫大连实德足球队。后来我们为 了做个足球形状的品牌,谷开来说让被告人办,后来在被告人全力推动,项目进展得很顺利。双岛湾石化项目中,我找到被告,希望得到其帮助,后来也得到了其推 动。关于成品油专卖项目,我们由大连市政府上报到商务部,希望被告人关注一下。
公诉人:薄熙来给予帮助和支持,都是你自己直接找他说的吗?你为什么后两个项目不再请薄谷开来转达而是自己找薄熙来?
证人:因为一方面2000年以后谷开来陪儿子到英国留学,为了搞足球我与被告人相对也熟了一些,所以可以直接找被告人,不需要谷开来代为转达。
公诉人:通过这些项目你的企业获得到哪些利益?
证人:品牌价值得到了提升,我们搞足球以后,在2001年前后全国有一个品牌价值的评比,我们排在前面,我们的无形资产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我主要是希望得到事情的确定性和提高办事效率,所以想到找被告人。
公诉人:你与薄熙来或其家人都有哪些不正当的经济来往?
证人:有一些经济上的往来。2000年谷开来提出其在法国买别墅,我为其提供了323万美元,以及一些在旅游门票和在国外的费用帮助了一些,其儿子 及朋友去非洲旅游,我也提供10万余元。瓜瓜喜欢一个电动车,大约8万余元,也是我给其买的。2001年10月期间薄瓜瓜信用卡大约30余万元人民币是谷 开来找我后,我帮着其支付的。
公诉人:你说的为薄谷开来购买尼斯房产支付323万美元的事,薄熙来是否知道?请你简要说明薄熙来知情的情况?
证人:大概在2002年8月的时候,我在被告人沈阳的家里,谷开来用电脑给我看了我给其购买的法国房产的情况,谷开来说房子的事情时,被告人在旁边 听见但没有说话。2004年8月的一天晚饭后,8点以后的时间,被告人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一趟,我到被告人所在商务部的办公室,被告人就带我到商务部的停车 过道散步,被告人和我说谷开来说我对他们都很好,这些事被告人都记着。
公诉人:在薄熙来家里一起看的幻灯片你又看过吗?
证人:看过,侦查阶段我也看过,是我原来看的。
公诉人:在商务部与薄熙来散步时还有没有别人在场?对于在商务部散步这件事情,你为什么记这么清楚?
证人:被告人亲自嘱咐我的,也是我们交往中比较大的事情,所以这个事情我记忆比较深刻。
公诉人:买房的过程你知道吗?薄谷开来为买房除了找你出资之外,还找过你吗?
证人:我没有参与,我只是出钱者。
公诉人:薄谷开来2006年、2011年两次给你商量让你代持枫丹.圣乔治别墅的原因是什么?
证人:2006年8、9月份期间,她给我说过那个房子希望找个可靠的人代持,我就安排我们当时新加坡公司总经理李秀凤女士去法国找人帮忙,后来法国 方面忙,这事就不了了之。2011年4月期间,在重庆谷开来家里,谷开来说外国人不可靠,再找别人办这个事情。谷开来给王立军打电话,说他有个法国朋友德 威尔在北京,让他们控制好,别让他跑了。我当时就说我有个朋友很可靠,还是个英国公民,我说让我的这个朋友去办手续好了,谷开来说好,我就把他们相互之间 的电话给了对方。
公诉人:说外国人不可靠是怎么回事?
证人:当时她就这么一说。
公诉人:不可靠是指对她的房子产生了威胁吗?
证人:不好说。当时通国际电话不方便说这么多,我就说有个房产需要办到你的名下,当时是2011年6月份,我去欧洲看比赛时见到了我的英国朋友,我明确给我英国的朋友讲了代持的事。
公诉人:你前面所说的为薄谷开来他们支付的费用,是按照谁的要求支付?
证人:都是谷开来要求报销的,电动自行车是瓜瓜给我提的。
公诉人:你为什么要答应他们的要求?
证人:我们在交往中比较熟了,我的一些事情也还需要经过被告人的帮助以得到支持。
公诉人:薄家的人员是否向你表示过归还这些费用?
证人:从来没有说过要归还费用的事。
被告人:你刚才说的大石化、飞球、万达队和商业银行的事,这些事你有没有给我说过小话,表示我给你办了这些事,支持你,你就给我什么好处?
证人:我没说过。
被告人:直升飞球、足球队赚钱了没有?大石化办成了没有?
证人:足球队和飞球我介绍过,对我们的品牌价值和无形资产有提升,大石化到现在还没有批准,如果未来能申办成,会有八九十亿的利税。
被告人:足球队是否赚钱?
证人:没有实际经济利益,只是无形资产的提升。
被告人:直升飞球是我定的么?
证人:具体审批过程我不清楚。
被告人:你对薄瓜瓜的支持,给他报销机票、信用卡、电动平衡车,跟我讲过没有?
证人:没有。
被告人:非洲的事情你给我讲过没有,你支付他们的费用?
证人:没有。
被告人:谢谢你实事求是。你给薄谷开来买的贵重东西,给薄瓜瓜买的贵重手表,跟我说过没有?
证人:没有。
被告人:你说薄瓜瓜、薄谷开来在外一年要好几百万,这个概念你跟我说过没有?
证人:没有。
被告人:你自己有没有什么时候对我说过尼斯房产的事?
证人:我刚才已经表示过了,一是在你家餐桌前那个情形,再就是商务部。
被告人:除此之外还有没有?
证人:没有。
被告人:我曾经任何时候给你提过关于尼斯的事没有?
证人:没有。
被告人:你对我提过吗?
证人:没有。
被告人:在沈阳看幻灯那次,你在旁边薄谷开来有没有跟我提过那个房产的大小?
证人:没有。
被告人:价值多少钱?产权关系谈了没?
证人:没有。
被告人:薄谷开来在办尼斯房产的过程,你听她说哪个情节给我说过?
证人:没听说过。
被告人:商务部见我之前,过去的两年你和我单独说过尼斯的事没有?
证人:没有。
被告人:2000年之后,你有没有和我谈过尼斯的事?
证人:除我刚才讲的两个情节,再没有过。
被告人:在沈阳看幻灯的时候,薄谷开来说了那一番话,我有什么表示?
证人:你坐在那里没有说话。
被告人:关于尼斯的事,2004年我具体是怎么跟你说的。
证人:你说什么事情你都不知道,就这一句。
被告人:你说04年商务部那次,我跟你讲你对薄谷开来和薄瓜瓜怎么样,我都知道或我感谢你?
证人:你原话是,开来说我这个人很好对她和瓜瓜都很好,这些我都记着。
被告人:说支持了没有?
证人:原话是你都记着。就这一句话。
被告人:我问完了。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向证人发问。
辩护人:你收购万达足球队,王健林是否愿意卖?
证人:愿不愿意我不好判断,我们俩坐着说的时候,他说球队他也干了这么多年,我提出来你要觉得干着没意思我可以做,他说那好,你可以做。
辩护人:王健林说养一个足球队很烧钱你是否同意?
证人:球队对品牌价值的提升很有帮助。
辩护人:收购万达足球队和直升飞球你和开来说过,除了开来外你还给别人说没说?
证人:我只和薄谷开来说过,和其他人没说。
18:16 济南中院:审判长宣布休庭。明天上午8时30分庭审继续进行。
18:18 济南中院:下午的庭审结束后,本院将在吉华大厦召开庭审情况通报会,由本院新闻发言人向媒体记者通报下午庭审的有关情况。
18:31 济南中院:【庭审现场】
证人:当时我说好要收购这个球队,王健林就先跟市委书记怀忠民和贺昊讲这个,他们听了我们对球队未来经营的想法,他们明确给我讲要经过市长薄熙来的同意。
辩护人:详细解释一下找被告办事更有确定性和效率的含义?
证人:就是办事情更有把握一些。
辩护人:也就是这个事情可办?足球队不都收购完了吗?
证人:办这个事情的实际过程就是我现在向法庭讲的过程。
审判长:辩护人本庭提醒提问要具体明确。
辩护人:我现在提问很明确。请你向法庭解释你所说的确定性和办事效率指什么?
证人:办这个事情的把握性和效率。
辩护人:关于尼斯房子的幻灯片,你向法庭说你看过几次?
证人:两次吧。一次在沈阳他们家里,第二次是侦查人员调查时我说看过。
辩护人:也就是本案发案之前,你看幻灯片只看过一次?
证人:对。
辩护人:你能确认这一点吗?
证人:是。
辩护人:按照你的证言,你看幻灯片是2002年,侦查人员找你看幻灯片是2012年,事隔十年的时间,你只看过一次,你怎么能记得确定?
证人:我在第二次看幻灯片我也讲了对这件事情的印象。
辩护人:现在我问你,你是否看过房屋的图片?
证人:我就是看了幻灯片和幻灯片打印出来的图片。
辩护人:原来你在中纪委4月19日的笔录中说,你看过房屋的图片,你怎么记得?
证人:我是经过长期仔细的回忆。
辩护人:你陈述看幻灯片时是2002年,你怎么能知道和记起来是2002年?
证人:因为在02年的时候,这个房子基本上成形了。
辩护人:你对这个房子很关心?
证人:我没有关心。谷开来告诉我房屋差不多了。
辩护人:你们三人看幻灯片时,谷开来向被告人讲的那段话,我现在想问你,按你的理解,你对房子的理解和这个事情的理解,你是
不是认为你了解这个房子比被告人要多?
证人:我没有什么理解不理解,我只知道这么多,已向法庭陈述。
辩护人:站在你的立场,你认为谷开来说的那一段是不是能让被告人清楚房子的情况?
证人:我只是向法庭原始的来说这个情况。
辩护人:你刚才说给薄瓜瓜买过一个电动平衡车?你是安排谁去买的?
证人:当时薄瓜瓜和我说国外兴起了手扶的电动车,他很喜欢,我说我安排人给你买吧,他说他已订好,只要我付钱就好,我就安
排我的司机李家忠去付的钱,具体情况我不清楚。
辩护人:你当时让你新加坡公司李秀凤去联系过把房子转给别人一事,这事办没办成?
证人:第一次,在06年去法国找人未找到。
辩护人:后来转给姜丰办成了?
证人:姜丰是代持。
辩护人:签代持协议了吗?
证人:没有文字的协议。
辩护人:如果姜丰不同意给谷开来了,怎么办?
证人:我们之间会有一些信任的。
辩护人:就凭你们之间的信任?
证人:对。
辩护人:你记得04年曾经在商务部的停车场与被告人有段谈话,这个时间是白天还是晚上?
证人:晚饭后。
辩护人:你当时怎么进入商务部的?
证人:我有商务部的车辆通行证,我也没有经过秘书联系被告人。
辩护人:但根据本案相关材料记载,侦查机关把你车证的资料调出来了,你刚才讲你和被告人的谈话是在2004年8月,但你的车证是
05年1月才办的,04年8月份你是不可能有车证,你怎么解释?
证人:我一直就有那个车证,至于你们怎么调查的我不知道。
辩护人:关于报销机票的费用,你每一次为谷开来、瓜瓜报销费用,是不是每次他们都
给你说。
证人:最初是开来给我说,后来是他们家的勤务人员张晓军来办这件事,而且不管是瓜瓜、张晓军找,界限都不是很清楚。
辩护人:也就是说,每次他们都会给你说,你再交待下面的人去办?
证人:是。
辩护人:每次买票等,都是他们三人之一来给你讲,那么反过来说,他们三人没有给你讲,你就不会办?
证人:是。
辩护人:其他的费用报销是不是也要通知到你?
证人:是。
辩护人:你是不是替开来存过一笔钱?证人:对,保存过150万美元。
辩护人:你说你曾给开来买房出过钱,也报销过钱,那么,这150万美元是不是可以用来抵账?
证人:这完全不是一回事。辩护人:你公司的法律顾问是谁?
证人:有很多。
辩护人:开来是不是法律顾问?
证人:不是。
辩护人:开来有没有给你提供过法律咨询?
证人:没有。
辩护人2:你是什么时间认识薄谷开来的?
证人:大约在99年。
辩护人:你是先认识薄谷开来还是薄熙来?
证人:薄熙来在大连当市长,普通市民都知道薄熙来,但私人交往是先认识谷开来。
辩护人:除正常工作交往外你和被告人有没有交往?
证人:有时我会在他家里碰到他回家的时候,在他家里吃过饭。
辩护人:你们有没有单独外出吃过饭?
证人:没有。
辩护人:你和被告人称得上朋友吗?
证人:朋友概念是双方认定,从我的角度讲我很尊重、敬重薄熙来,无论什么时候。通过这么多年的交往,他对我、对瓜瓜、对事情的看法,都对我很有帮助,我内心深处不简单地把他当作朋友、市长、领导。
辩护人:你刚才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我能从你的话听出来您对被告人的人品是认可的,你很敬重他,能不能这么讲?
证人:我表示过了。
辩护人:凭你主观判断,你认为他是谨慎的人还是粗率的人?
证人:我今天只是陈述事实,不做任何评价。
辩护人:王立军是不是通过你认识的谷开来?
证人:是。
辩护人:你讲一下认识的过程。
证人:这与本案无关。
辩护人:请你如实回答。
审判长:辩护人说明一下你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辩护人:因为后面的滥用职权罪会与这个问题有关。
公诉人:公诉人反对,因为下面的滥用职权犯罪中徐明不是证人。
审判长:反对有效,辩护人继续发问。
辩护人2:这个问题你能回答还是不能回答。
证人:好,当时谷开来家里工勤人员有案子,谷开来对办案人员很不满意,我去谷开来家里时,谷开来给我说过她不满意,她问我有什么办法,我给她推荐的王立军,她让我约王立军见面,他们就认识了。
辩护人:被告人发问时,你说从来没给他讲过你给薄谷开来、薄瓜瓜报销费用的事?
证人:他们是一个家庭整体。没有人给我说过。
辩护人:你刚才讲你在薄谷开来的家里看幻灯片时,被告人也回家了,你们还碰到了,谷开来当时还说了一段话,但薄熙来当时什么都没有讲?
证人:对,他没有讲话。

2013年8月19日星期一

带你走进真实的烟草系统

先自我介绍下,撸主10年年末通过考试进入烟草系统,次年4月正式上班,由于一些个人原因,至今仍是一个底层送货员,每天的工作就是挑拣香烟并押车送到商 户手中,工作还不算辛苦。父亲是老烟草人,据说不到20岁就在烟草局工作。撸主从小在烟草局的家属院长大,考入烟草后又被分到当地上班,所以对内部的一些 情况还是有一定的了解。最近看到很多帖子对烟草行业有一定的误解,好的也罢,坏的也罢,今天特开此贴,终结此类问题的讨论。
          从大环境说起,近年来,国际反烟呼声很强,中国也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很多禁烟的条例。很多人就此认为烟草已经是夕阳行业。(包括我女朋友刚开始 也是这么认为,之前有段时间还发愁以后我悲剧了怎么办。)恰恰相反,事实上烟草行业是一个朝阳行业。首先,各种禁烟条例只是禁止公共场合抽烟,没有从本质 上禁烟,没有仿效一些国外的法律,烟盒上必须有烟草有害健康的配图——黑肺,濒死的小孩等等,也没有限制香烟的价格,记得听人说过,国外一些地方香烟只有 固定的几个牌子,几种价格,而且都是贵的一B。最最重要的是,中国烟草得以生存,得以垄断的根本在于烟草专卖制度,国家不取消烟草专卖法,一切禁烟都是呵 呵。
          国家当然不会真的禁烟。原因:钱。虽然香烟很赚钱,真的很赚钱,但赚的钱大部分给了国家。一盒烟,七分       税。2011年,全国烟草行业销售收入为10111.4亿元,工 商税利为7529.56亿元。烟草行业纳税常年居全国首位,且领先优势很大,大概的比例是15%,第二名只有不到10%。近些年由于油价的持续上涨,中石 油中石化也渐渐赶了上来,据说有一年还超过了烟草,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查一下。我们县烟草局每年都会被县里记集体三等功,就因为纳了很多税。这里还有个小故 事,烟草行业每年的纳税额很巧合的跟每年我国的军费相差无几,所以也有了烟草赚的钱在养活军队的说法。这一切,都依赖于烟草专卖制度,我进入烟草培训的时 候,第一堂课就是教我们感恩制度,感恩国家。其实我国的烟草行业也挺乱的,牌子太多,种类太多,质量也参差不齐。如果取消专卖法,很多牌子可能会一夜之间 倒闭,与此同时,外烟将大量进入中国市场,中国烟草行业基本毫无抵抗能力的。针对这种形势,烟草总公司近年来开始大力度的整合品牌,统一标准,各位JRS 可以明显的感觉到,很多牌子被合并在了一起。例如河南现在只有一个品牌黄金叶,以前比较有名的帝豪,红旗渠都冠上了黄金叶的牌子,成为黄金叶旗下的产品。 综上所述,国家找不到地方填补这15%的税,就不可能取消专卖法,也就不可能真的禁烟。而中国烟草也知道命运要掌握在自己手里,所以在积极发展,强大,直 到有一天可以让中国的香烟在国外畅销,中国烟草就彻彻底底变成一个商业机构,不再需要政治保护。
           烟草行业的待遇的确不错,但没有一些人传的那么好。比如,我们这N线小县城,工资水平大概在2000+的样子,我的工资在3500+的水平。听着很高, 其实因为一些单位有大量的挂名,病退,只是晚上轮流值班的人在,他们都是只拿基本工资,7,800,平时也基本不用去上班。我觉得我们这的平均工资应该至 少在2500+的水平。就是这样,我们也算不错了。至于灰色收入,这个真很少,跟国家单位没法比。烟草也是用预算制。我们县里每天的销售额,要全部上缴市 公司,然后每个月给市里发一个财政预算,包括所有的费用,而且审查很严。前一段,天太热,烟库里想多装几台风扇,还要造表给市公司审批。所以,至少公司里 正科级以下的人是基本不可能有什么灰色收入的。别的地方不知道,我这里的薪金分配还是很合理的。部分员工的工资系数:送货员1.3,客户经理1.7,客户 部主任1.8,机关普通员工1.2,科长1.8。可以看出,基本一线的员工工资还是会高一点。
           补充解释一下灰色收入的问题。我说基本没什么灰色收入,可能很多JRS会不信,虽然财政审查很严,但因为香烟这个特殊商品,员工完全可以把一些畅销的香 烟自留,然后去卖高价。理论上有这个可能性,但实际上基本没有。因为现在烟草局已经商化,细心的朋友可以发现,现在烟草局都是两个牌子:xx烟草局,xx 烟草公司。每个人的工资是跟销售额挂钩的,跟所有商业公司一样,我们也有任务,且很重。就拿我们这里来说,省公司的要求是每年销售量增加2%,而到了市 里,就变为每年增加4%,由于基数的巨大,可想而知,每年我们的任务有多重。很多人都是降降完成任务,靠别人接济才能完成任务的也大有人在。工资都勉强才 能拿到,还有多余的烟给你拿去卖?当然,的确存在少数的能人,能力极强,轻松完成任务,然后拿一些烟给烟贩子,让他们卖,然后得钱平分。比如一条中华我们 这里从公司拿是550,市面上可以卖到750+,一条烟俩人一人赚100。这个情况真有,但很少,所以我说灰色收入是基本上没有。
            想要进入我们烟草行业的JRS注意了!目前,进入烟草行业的途径有以下几种:
            1.通过每年全国烟草招聘考试。跟考公务员差不多,要专业对口,且岗位竞争非常激烈。
            2.当兵转业。如果你父母有一方是烟草行业的,如果你转业后能办理到安置卡,那么当地公司每年有一个名额 给退伍兵。另外每年市里也会安排退伍兵给各单位,如果你关系够硬,也可以进入烟草。
           3.各省不定时组织的内部大学生招考。只招应届毕业生,名额不多,以市为单位考试,这个真的是看运气。委托第三方出题,监考,按分数录取,且没有面试。
           4.各地烟草公司外聘。临时工的性质,一般在一线,送货员,司机一类的,待遇也不算很高。
           5.劳务派遣。这个纯粹靠关系。可以把自己签给当地劳动服务公司,然后劳务派遣给烟草公司。待遇略低于正式员工,但可以等机会转入正式,或者会有政策平等待遇。
           6.这个不太靠谱,我也是听说。郑州轻工业有个烟草调香专业,好像只有这一个学校有,小时候我爸曾经给我提过一次,想让我以后考这个专业,无奈我太贪玩,高中没学好,最后去了别的学校。好像是一些烟厂每年有招聘。
           暂时只想到这么多,各位JRS还有什么想问的?
 
文章来源: http://goo.gl/YPS4yE

2013年8月15日星期四

救火队成型-中国版本的08火山在前面了?

最近很多人说紧缩,债务蛀虫开始打苍蝇,苍蝇虽小,肉也有居然能动35个亿。于是想起08年中国自己内爆老A.先用神油,后用好声音-平安,一路唱衰。说回大洋对面。看看智商传说85的小布什(克林顿传说180)在自己任期后半截用了什么人
2006年8月上任的保尔森,此人前天和基辛格前后脚拜会习总,居然不是一勺烩呵呵,不是一路货?此人高盛王朝事实上的开创者,美国金融核心的干 将。2005年2月,伯南克当选联储主席,此人一生以研究大萧条出名。小将盖特纳2002年加入美国外交学会,曾长期在财政部鲁宾、萨默斯门下行 走,2003年即进入美联储体系核心-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任行长。
三人组在保尔森上任后终于成型。随后一年大风起于澳洲微末,然后就是2007年危机,贝尔斯登,消停半年后就是雷曼后面大家都知道了。
2012年10月,73这个长期在金融体系奋战的救火队长成为管纪律的大长老。玩老A朝三暮四游戏一举解决股权分置的尚主席2010主抓银监会。 10年央行行长继续留任-哮喘兄,深受朱相赏识的楼继伟2013年3月接任财政部长。中国的救火队成型了,可以说目前可能没有比他们更强的人了。
那么他们要救什么火呢?
——
种植园土:算算政府债务明细帐
首先,中央政府仅欠债8万亿人民币。这个水平仅占GDP 15%,羡杀欧美。
但是,地方政府欠债比较多。地方政府的欠债有三个类型:
(1)白色的。
地方融资平台共欠银行贷款9.3万亿,这些钱自2010年末起,余额大致维持如此水平,既不增也不减。不增,是因为银监会绝不允许再贷,不减,是因 为地方政府根本还不起。这部分贷款利息大概在6.5%-7%/年左右,融资成本不贵。另外还有大约1.8万亿发改委批准的债券(其中地方融资平台背景的中 期票据+公司债券共1.44万亿)。这部分票面利息成本约7%,但市场实际YIELD根据资金紧张而定,有时收益率可达9%-10%。这两部分在一起大概 11.2万亿。
(2)通过各种灰色途径借款的。
途径包括:
a.信托贷款7.5万亿。明着利息在10-12%左右,暗地里多少不知道。
b.委托贷款,6万亿左右。这部分钱其实就是合法化的企业对企业信贷。比如,国企可以从银行7%贷款,然后化妆一番,明着10-15%贷出去,国企 高管暗地里加多少码不知道。同理,上市公司可以把从股市融资再贷出去,但上市公司融资成本本来就高,这样干的不算太多,仍然以国企套利为主。
c.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总额最保守估计也有6.5-7万亿。在江浙(开票)、河南(买票)这些区域,未贴现和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总额,比其余 信贷业务加一起仅仅低一点点。这里解释一下,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计入信贷规模,未贴现的,属于表外业务。温州危机,一半出问题的债务是有未贴现汇票背景 的。
以上不算地下钱庄,民间融资,也不算7.6万亿银行理财,不算7万亿保险的钱,3.5万亿证券公司的理财业务,就已经有20万亿灰色地带的钱。灰色地带的钱,是以50%-70%的年增长率飞本,总金额已不亚于11.2万亿白色财源。
(3)褐色途径
地方政府还玩霸王硬上弓。你搜一下现在有多少城市在上BUILD-TRANSFER项目。这些项目都有地方政府正式回购承诺的,许多是有地方政府财 政担保的。比例有多大?象深圳地铁3期工程投资600亿,有480亿金额是BT的。也就是说,政府借到120亿(银行贷款、信托贷款、债券等)就完事了, 剩下480亿由承包商去解决。这意味着本来就很高的地方融资平台杠杆,再套上一个1:4的杠杆,你可以想象有多可怕。BT项目的融资成本在 12%-25%/年之间。
上述白色11.2万亿,灰色与白色1:1,褐色等于白色和灰色之和,那么意味着地方政府负债应在11.2×2×2=45万亿左右,政府总债务=(45万亿+8万亿)/53万亿GDP=100%。这个债务水平与日本强不了太多。
觉得我是危言耸听吧?你看看国家统计局数字,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是多少?一年完成实际投资37.5万亿!你想想背后该有多少万亿的项目在规划、在运作啊!地方政府已经玩了5年天魔大法了,屁股后面仅欠45万亿那是保守得不能再保守的计算了。
现在深圳这样的富裕地区,作为重点项目的地铁,都已玩杠杆之上,再套1:4的杠杆了,按此比例,全国地方政府债务理论上是11.2×2×5=112万亿。这比日本的安倍经济疯狂多了。日本债务是130%*GDP。
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多少?2011年最高,3万多亿,2012年下跌到2万多亿。假如土地储备还能再卖5年(其实没有意义,因为土地储备已经全部抵 押出去了,卖的钱也是债主的),也就是十几万亿。但每年利息按10%计算,就有4.5万亿利息支出,5年静态也有22.5万亿。
由于分税制,地方政府如果没有卖地收入,即使有中央政府转移支出,赤字也是必然的。这意味着现在的债,地方政府已经永远也还不起了,只能走借新债还 旧债的道路。但地方政府债务利息很高,比希腊债务的利息都高,在全球绝对属于高利贷。这是因为中国央行不象美日央行那样注意保护政府债务免予高昂的利息支 出。
那么下一步该怎么办?小强给出城镇化道路的答案。其实执行不了。原因很简单,没有财力了!中国政府财力不是无限的吗?不是可以印票子吗?
答案是否!即使以中国政府之强大,也扛不住连续把国家的财富投入到不产出或投资回报过低的项目中去。在农村花数以十万亿计的资金拆猪圈,拆农舍,把 农民逼成吃喝嫖赌的无业流民,然后把农田改成富人们开无遮大会的私密山庄,然后全国人民为此付出数以万亿的利息,还得忍受粮食减产的匮乏,这是蠢得不能再 蠢的贴本买卖,也是注定要失败的。
现在,财富正在以利息的方式,每年转移4万多亿到各种势力那里,中国的外国的,敌对的友好的。国有企业在坐享高利贷,私人企业家在变成职业赌徒,这是拉美化的第一步。
第二步就是逼中央政府为地方政府买单,然后出售国有资产弥补债务,这是拉美化的第二步。
第三步是制造金融风暴,导致制造业毁灭,去工业化,资本要么外逃,要么高利贷化,这是最后一步,以毁掉中国的外汇储备为标志。中国的左派如张宏良们 不懂经济,整天指责外汇储备过高。他们不知道如果没有这3.3万亿外汇储备的保护,中国经济有多脆弱。这3.3万亿固然是实体经济的损失,人民福利的损 失,但也是与美国在金融方面同归于尽的炸药包。去除了它,我们在金融方面近乎是没有保护手段的,所谓的人民币互换完全是笑话。
范兄说对了一点,这不是阴谋。因为,这是阳谋。中国在繁荣强大的美丽光环中一个致命的弱点已经出现了。这个弱点是朱相的继承人搞出来的。它不是4万亿,而是至少40万亿。
你现在明白中国股市为何跌跌不休了吧?一方面,人家将来要低价收购你的国企,炒高了怎么办?另外一方面,地方政府借钱这么多,把利息炒这么高,股市怎么赚钱?2013年初银根松动一点,股市不是灿烂了400点吗?
中国在金融战争已经接近彻底战败了。所谓微博上面的喧嚣,并不全是试探人类智商底限的弱智,而是一种狂吠与狂欢,一种庆贺宰割中国的盛宴即将开张的狂欢。到利益面前,任何廉耻都不需要了。
但中国的外汇储备仍足以保护自己。即使外汇储备完蛋了,仍有一个力量有能力保卫中国的金融。那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这是毛主席留给人民的最后的庇护力量。
很多人会说,军队现在腐败极了。现在有很多人在试图收买军队,试图分化瓦解它。这是事实。
但是,这只军队即便有腐败,仍没有军阀化;没有服务于个人野心,而是整体上服务于国家与民族利益。只要毛主席留下的山头平衡没有彻底打破,想让这个 军队军阀化(也就是军队国家化的实质),是不容易的。中国资源匮乏,国家、军队、人民的利益都在于开发国际资源与市场,一旦解体,现有这些工业能力一钱不 值,还很可能是负资产。想效法苏联解体时那样,用私分党产、国产诱惑军队将领出卖国家利益,是不大容易的。中国人没有俄国毛子那么二逼。
然而,我可是一点也不看好范兄所说的那三架马车。比如,希腊危机,难道红脸黑脸不都是高盛唱的么?
设想一下温州危机扩大到全国
温州营商成本和融资成本高企,生产企业利润微薄;企业的资金拿去投机、做高利贷;危机出现,资金链断裂,企业垮掉。
温州危机的原因是私人企业之间互相担保、借贷。而全国范围,有很多国企利用可以借低息贷款的机会,卷入房地产投机以及对地方政府的高息贷款。资金链一旦断裂,可想而知。
美国的大萧条是银行大量倒闭,导致严重的通货紧缩,社会购买力下降,进而造成企业宁可把资金闲置,也不愿投资造成的。美国人先是搞了大量公用工程 (比如水利工程和公路网建设),提振基础设施,但在1937年之后,美国又几乎重坠萧条。直到二战爆发,才拯救了美国经济。为什么说战争拯救了美国经济 呢?不仅是因为武器和军火生产创造强劲需求,还因为其它国家都炸烂了,美国是全球唯一健全的出口商。全世界要买汽车?只能找通用、福特、克莱斯勒。要买丝 袜?只能找杜邦。
1990-2012的日本通缩也是伴随着企业投资意愿降低。日本企业起先在海外市场赚有大量利润,但宁可存在银行,也不投资,私人储蓄也很多。这样 日本政府就大量盈余可低息借贷,去搞公用设施建设。于是低效率建设出现了。比如,现在日本农村绝大部分农用机耕路做成了柏油路面,对于农田耕作无压力的农 用机械而言,纯属浪费。但日本政府尽管债台高筑仍乐此不彼。另外一方面,由于日本企业持续投资意愿低迷,技术更新慢,导致竞争力逐步下降,许多日本的大企 业开始出现严重亏损。大企业亏损又连累到小企业。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心循环:政府挤占企业投资,然后导致经济竞争力下降。
“安倍经济”,就是声称在这样一个疲软二十年的局面,大量吞入虎狼之药,让政府不顾一切借贷,必要时让日本银行大量投入货币,买入公债,所得资金用于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如果真这样做了,政府公债利率必然大幅上升,而日本经济也就会象神风突击队那样,“出不入兮往不返”了。
但是日本人真的会有这么蠢吗?未必。安倍经济未见行动,已造成日元大幅贬值。但在增加借贷方面则是动作很慢。有可能安倍经济的真正目的在于造成日元贬值,用提振出口帮助日本经济渡过难关。但在20国会议上,许多国家已开始对日元贬值施加压力。
中国和日本又有不同。中国还处于向上攀登产业链的阶段。比如航空工业、高铁工业,都是适量投资就可以引领跳跃性技术进步的时期。但这些高端的项目,大部分都是中央政府或者央企做的。
但中央的资金需求并不大。中央政府其实完全可以不发国债钱也够花。央企从银行贷款很轻松。想反,地方政府花钱则造成大量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一方面, 地方官做几年就走人,走后哪管你洪水滔天?另外一方面,GDP为中心的考核机制逼着地方官启动大量项目,用高额代价招商引资。这样,4万亿信号枪一发,地 方财政就开始了持续5年的疯狂扩张,造成的实际债务恐怕已有40万亿。然而,地方财政本来就比中央穷很多,卖地收入连利息都裹不住,低成本贷款渠道也不 多,借完了低成本的,就借高利贷,借完了高利贷,就开始想歪招。
这样比日本还糟糕,起码日本政府贷款是低息的。而且高利贷+房地产会把工业为主的经济扭转为工业萎缩,投机+高利贷为主的经济模式。后者是一种寄生经济,郭美美之类的现象会越来越普及,而袁隆平之辈就会越来越少。
所以,首要问题是把停掉大部分地方政府的盲目扩张,在现有项目中,重点保一部分,然后给合法的融资途径,把贷款成本降下来,避免地方债务象滚雪球那 样扩大。现在中国大致是朝这个方向走,发改委给了许多地方项目发债权。然而,在持续数年的房地产热中,地方实力派已获取了天文数字的财富和很大的政治话语 权,中央政府则派系林立,现在很软弱,不敢得罪人,尤其不敢叫停部分项目。这样资金需求虚火上冒,地方债务仍在滚雪球,即便合法的债券,发债成本也很高。
只要鸡蛋有缝,美帝是不可能不来的。当然美帝永远是两手准备。如果现在就足以做空中国,那么现在就做。如果现在中国仍罩得住,那么就通过其在中国内 部的代理人,给经济再加一把虚火。然后,等中国实在招架不住时,另外准备一拨代理人,搞类似盖达尔的休克疗法,把中国的优质国有资产–诸如高铁–而不是地 方政府搞的光伏重复建设–私有化。
这是阳谋,也是洋谋。
基建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必要的,另一种是浪费。
必要的基建,应当有一定超前性,比如高铁、地铁,建得越早越好。但恰恰是这部分基建,尤其是高铁,成为了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不仅逼着高铁降速,还逼着从规划阶段就降低档次—哪怕只节省3%的施工成本而导致速度下降30%。
地方政府把不该卖的水资源统统低价卖给外资或私人公司。
谈到教育经费,很多资金被投向大学城。然而,由于计划生育,中国的大学招生越来越难,除了一批最好的大学,想维持学生规模非常不容易,有些大学招不到学生是迟早要关门的。但大学一直在盲目扩建。
有一部分必要的花费,尤其是中小学教育开支,却被人为压缩。象深圳这样先进的大城市,却只为不到半数人口规划教育经费,导致很多买了房的、乃至深圳 户口的儿童都无法上小学(我的一位深户朋友去年花了400多万为独女买了学位房,却被告知必须抽签入学,当即接近精神崩溃)。另外一批家长,因为在香港生 了弟弟妹妹,连累哥哥姐姐在深圳也无法入学。
与之同时,大量的开支是有问题的。一个是政府参与低效投资,比如光伏项目。这里面不仅是低效重复建设问题,还有人为输送利益问题。比如无锡尚德长期 以高出市场价数倍价格从海外关联公司买入原材料,最终公司垮掉,造成的窟窿有几百亿。一个是地方政府以财政收入补贴国外公司的问题。随便一个鸟毛公司,都 可以在中国拿到世界最优惠的财政配套,而这些投资商多数除了污染坏境就没干什么好事。
总之,地方政府导向是有很大问题的。
有些央企要么卷入地方基建很深,要么卷入了房地产或者高利贷,估计会有一些央企要撑不住。
盛极则衰,这是事情的一般规律。中国本是有更大发展潜力的,但过去5年不作为和乱作为,透支了中国的未来。眼下的问题处理不好,就是中国经济的拐点。
而经济的拐点,一定伴随着政治动荡。一部分人人为他们的财产和阶级一定会传承下去,而另外一部分人认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他们会斗得死去活来,会一代接一代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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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
1、(45万亿+8万亿)这个债务,是哪几年的债务?
可以追溯到90年代,但那只是零头。绝大部分是2009年之后形成的,而且在加速膨胀,这是中国目前资金市场永远不宽松的根本原因。
2、(45万亿+8万亿)这个债务,是不是都是不良债务,是不是重复计算的三角债?比例多少?
这是地方政府一家欠的债务,和三角债完全没关系。在分析时已经去除了重复计算部分。怎么去除的?很简单,按地方政府欠款的种类估算2012年12月 31日余额,这是不可能重复的。地方政府欠银行的普通贷款,就不可能与欠信托贷款重复;欠的公司债和中期债券,就不可能是BT项目的回购承诺。
我提到了银行理财等融资渠道。但不能根据银行的7.6万亿理财计划去估计。理财计划与信托贷款有2万亿明的重复(比如银信合作),有不知具体比例的 暗的重复(比如信托受益权回购)。理财计划还和券商理财计划约有1.6万亿的重复。所以我是按央行公布的社会融资总额类似口径计算的。央行口径是完全不重 复的。央行统计是增量,而我根据各种官方数据,把存量算了出来。
不良债务未知。银监会估算,地方融资平台9.3万亿银行贷款中,约有20%的风险。这个比例是根据9.3万亿中,县级债务的余额计算的。
目前,地方债务在借新还旧滚动,无论贷款还是城投债,支付危机还是零星事件。但是,要注意,几家大型光伏产业破产形成的债务也都由地方政府一分钱不 少从财政收入中还本付息了,或者至少安排重组借新还旧了。而且还要注意,这些欠银行的贷款,还有发改委批的债券,这些都是地方债的质量较高的部分,也是国 家重点保的部分。
至于BT项目,地方无能力支付已经屡见不鲜了。也拖垮了不少承建商,但大规模的拒付,仍未出现。
但是债务总规模算出来之后,就知道卖地收入能否覆盖利息支出了,由于地方政府除了卖地收入,赤字本来就很大,那么中期还债能力就很清楚了(长期就不要提了,因为人口老化问题会加剧)。
3、如果是三角债,那实际利息,或者是借债成本,如何确定就是10%?
还有,按你计算方法计算日本的债务水平,那日本的债务水平肯定远超130%。双重标准这个坏习惯,还是不要向国内经济学家学习的好。
中国政府债务和日本政府债务是不同的。日本是不存在中国地方政府那样直接做生意的局面的。两个体系差距太大,说实话我不知道该怎么把两个数字调整到完全可比的口径。这里只是从问题表象出发,引述了一个官方常引述的数字,对比一下。
另外,虽然你口气很不礼貌,我还是花了时间科普一番,能够帮助你更新你关于地方债的知识,更希望你不要反复提“三角债”了。三角债是企业之间的债 务,大不了企业破产就是。但能让安徽省人民政府或者广西自治区南宁市政府破产?中央人民政府还不是最终得出来兜底。但中央人民政府也不可能完全兜底,只能 保重点,那么地方债务的兑付危机迟早还是要出现的。
10%利息是按银行贷款6.5%、发改委批准的债券等白色途径7%,信托贷款、委托贷款以及其它灰色途径10%;褐色途径12%计算的。这个计算是桌面上的利率,不包含转让桌底利益时戴的“帽子”,估算肯定是偏低的。
看得出来,很多事情你还是幼稚的,你不知道地方政府为了GDP业绩为了个人利益敢于以25%、30%实际利率举债的劣行与冲动。
这里,我想起了WXMANG以前关于滞涨的分析。没错,现在已经一只脚跨进滞涨大门了。建国以来,哪有如此规模的天魔大法?4万亿救市计划,相对于 2012年37.5万亿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过是开胃菜,但如此力度刺激,依然经济增长率在悄悄下滑。天魔大法不可持续,你可以想象未来趋势如何。

文章来源:http://goo.gl/azuUa8

附:

种植园土:谈谈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

本文源于范进中举兄《救火队成型-中国版本的08火山在前面了》抛了几块珠玉在前,本人毫不浪漫地丢了几块数据板砖回去。现在把这些板砖堆砌在一起,居然也垒成了一个建筑。欢迎大家继续拍砖,把它堆得更高些,不必在于它是否歪七扭八—-名家设计的高楼大厦和村夫搭建的猪圈鸡舍都毫无争议地属于建筑。
1. 两条道路
西方无时无刻不想做空中国,但做空中国谈何容易。
2012年底,中国的中央政府仅欠债8万亿人民币,仅占GDP 15%,而财政赤字水平仅占GDP 1.6%。而且中国贸易仍在积累顺差,中国的外汇储备已达3.3万亿美元。中国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平均达到12.2%,银行业利润高达1.24万亿人民币 /年。中国在2011年G20峰会上正式承诺在全球首批推行BASEL III协议,且中国版本BASEL III比巴塞尔银行监管协会的官方版本要求更高。做空这样一个国家,可能吗?
然而,在可爱的温相领导下,经过几年政府引导的经济刺激计划(以下称为天魔大法),中国的确出现了一个极大的弱点:地方的债务问题。地方债务问题是 金融问题(影子银行),是结构问题(从实业经济向高利贷经济转化),是消费问题(一方面房奴们无力消费,另外一方面郭美美们狂买外国奢侈品),是政治问题 (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均衡问题)。所以毫不奇怪,华尔街的苍蝇们早已盯上了蛋壳上裂缝,所谓“中国的影子银行问题”最近成为一个全球热炒的话题一点也不奇 怪。
对于中华民族每个成员而言,这不是一个内债问题,也不是一个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的发展不均衡问题,而是一个十分走向拉美化的问题。
什么是拉美化?拉美化的4大特点:(1)贫富极度分化;(2)政府债台高筑,被迫向外资出售核心资产;(3)金融高利贷化,营商环境恶化,产业资本 转化为高利贷或投机资本,进而去工业化;(4)大量资本外逃,国际收支恶化。这几个现象都或多或少在中国有苗头出现了。每天微博上的呱噪–那些美帝控制的 僵尸和肉鸡们所发出的海妖蛊惑–更是昭示着我们和拉美化前景是多么尽在咫尺。
(2) 为何欠债?欠债多少?
自朱相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承担了大部分事权,但分得了少部分税收收入。而且《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出现财政赤字,一般不得发行债券,如果一 定要发,也只能财政部代为发行。理论上,地方的财用不足,只能依靠中央的返还转移支出。但地方对返还转移支出并不满意,一是因为中央仍对这些转移支出项下 的资金流向有一定控制权(2012年约4.5万亿人民币,其中2万亿是专项资金),二是因为即便有大量返还转移支出,地方政府仍有大量不足部分,尤其是发 展地方经济的项目资金严重不足。这些只要靠”非法”欠债解决
地方欠债可以追溯到90年代,但在2008年之前,因为不合规,规模是很有限的。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随后中国启动所谓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 但这个“4万亿”叫法很不科学,它涉及项目的总规模累计至今何止4万亿!40万亿都打不住,且至今仍在膨胀。今日看来,这个“4万亿”不过是一把钥匙,打 开了潘多拉盒子,把地方欠债从不合规,提升至准合规的地位。自此之后,加速膨胀,什么途径的钱都敢借,至今已无人知晓具体余额多少,只能估计如下。
地方政府的欠债有三个类型:
(I)白色途径。
2009-2010年,地方融资平台共借银行贷款约9.3万亿。这些钱自2010年末起,余额大致维持如此水平,既不增也不减。不增,是因为银监会绝不允许再贷;不减,是因为地方政府根本还不起,只能借新还旧。这部分贷款利息大概在6.5%-7%/年左右。
另外还有大约1.8万亿发改委批准的各种债券,其中中期票据和公司债券共1.44万亿。这部分票面利息成本约7%,但市场实际收益率根据资金紧张而定。典型的城投债实际收益率一般在9%-10%/年。
这两部分在一起大概11.1万亿。这部分是置于国家严格监管之下的地方债务,故称白色途径。
(II)灰色途径。
根据人民银行的统计口径,社会融资总额(TOTAL SOCIAL FINANCING, TSF即某段时间内金融部门对非金融部门提供融资的总额),除了银行贷款和股市融资之外,还有信托贷款,委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债券发行。
这个统计数字是很有道理的,它剔除了因融资结构不同而造成了重复计算,所以基本上是“干货”。比如2012年底,银行理财余额为7.6万亿,但银行 理财与信托贷款有2万亿明的重复(比如银信合作),有不知具体比例的暗的重复(比如信托受益权回购)。银行理财和券商资产管理约有1.6万亿的重复,这些 钱许多投资了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
西方最近热炒“银行理财”所造成的“影子银行”风险如何。其实完全没抓住核心问题。银行理财总额作为表外业务,总额不足银行业表内资产130万亿的6%,约占银行贷款余额11%,坏掉一半,凭中国银行业1年1.24万亿的利润,3年也消化掉了。
然而,银行理财仅仅是冰山一角。参照人民银行的TSF口径,到2012年底,中国的影子银行活动至少造成了以下“干货”影响:
a. 信托贷款7.5万亿。明着利息在10-12%左右,暗地里多少不知道。
b.委托贷款,6万亿左右。这部分钱就是合法化的企业对企业信贷。比如,国企从银行7%贷款,然后化妆一番,明着10-15%贷出去,国企高管暗地里加多 少码不知道。同理,上市公司可以把从股市融资再贷出去,但上市公司融资成本本来就高,这样干的不算太多,仍然以国企贷款套利差为主。
c.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总额最保守估计也有6.5万亿。在江浙(开票)、河南(买票)这些区域,未贴现和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总额,比其余信贷业务加 一起仅仅低一点点。这里解释一下,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计入信贷规模,未贴现的,属于表外业务。温州危机,一半出问题的债务是有未贴现汇票背景的。
以上三种融资方式2012年底余额已有20万亿,而且在以每年50-70%的速度狂增。这全是干货,不算地下钱庄,不算民间融资,也不算7.6万亿银行理财、7万亿保险的钱、3.5万亿证券公司的理财业务。
这20万亿属于灰色地带的钱。按半数流入地方政府,估计在10万亿左右。
(III)褐色途径
地方政府还玩霸王硬上弓。所谓霸王硬上弓就是不论融资是否可以落实,先把项目生米做成熟饭。在报批环节,往往把巨型项目分解为小项目先启动,甚至不报批先启动。在执行环节,采用BUILD-TRANSFER等延期付款模式,这就相对于增加了一层杠杆。
举个例子,深圳地铁3期工程投资600亿,有480亿金额是BT的。也就是说,政府借到120亿(银行贷款、信托贷款、债券等)就完事了,剩下 480亿由承包商去解决。这意味着本来就很高的地方融资平台杠杆,再套上一个1:4的杠杆。政府融资平台的的负债只显示120亿。BT项目的融资成本在 12%-25%/年之间。
有兴趣的看官可以搜一下现在有多少城市在上BUILD-TRANSFER项目。这些项目都有地方政府正式回购承诺的,许多是有地方政府财政担保的。
上述白色债务11.2万亿,灰色债务约10万亿,共21万亿。
如果褐色债务与前两者之和为1:1杠杆,则地方政府总负债应在42万亿左右,中央加地方政府总债务应在50万亿,占GDP的94%,已远远超出60%的安全线。
如果褐色债务与前两者之和为1:4杠杆,则地方政府总负债应在105万亿左右,中央加地方政府总债务应在113万亿,占GDP的213%。当然,这个是极端设想。深圳这样的富裕地区,作为重点项目的地铁才能玩到1:4的杠杆,其余地方政府是没有这样能量的。
总之,地方政府总负债42万亿应当是相当保守的估计。
如果哪位看官觉得危言耸听了,不妨去看看国家统计局数字,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是多少?一年完成实际投资37.5万亿!这背后该有多少万亿的项目在规划中啊!地方政府已经玩了5年天魔大法了,屁股后面仅欠42万亿那是保守得不能再保守的计算了。
(3)谁来还债?
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多少?2011年达到峰值,3万多亿,2012年下跌到2万多亿。假如土地储备还能再卖5年(其实没有意义,因为土地储备已经全 部抵押出去了,卖的钱也是债主的),也就是十几万亿。但每年利息按10%计算(银行贷款6.5%、发改委批准的债券7%,信托贷款、委托贷款以及其它灰色 途径10%,褐色途径12%加权平均计算。这个计算是桌面上的利率,不包含转让桌底利益时戴的“帽子”),就有4.2万亿利息支出。5年静态利息支出21 万亿,就超过将来全部卖地收入。
目前的财税体系下,地方政府如果没有卖地收入,即使有中央政府转移支出,赤字也是必然的。这意味着现在的债,地方政府已经永远也还不起了,只能走借 新债还旧债的道路。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债务利息很高,比希腊债务的利息都高,在全球绝对属于高利贷。中国央行并不象美日央行那样注意保护政府债务免予高昂 的利息支出。
那么下一步该怎么办?小强给出城镇化道路的答案。其实执行不了。原因很简单,没有财力了!中国政府财力不是无限的吗?不是可以印票子吗?
答案是否!即使以中国政府之强大,也扛不住连续把国家的财富投入到不产出或投资回报过低的项目中去。在农村花数以十万亿计的资金拆猪圈,拆农舍,把 农民逼成吃喝嫖赌的无业流民,然后把农田改成富人们开海天盛筵、无遮大会的私密山庄,然后全国人民为此付出数以万亿的利息,还得忍受粮食减产的匮乏,这是 蠢得不能再蠢的贴本买卖,也是注定要失败的。
现在,财富正在以利息的方式,每年转移4万亿到各种势力那里,中国的外国的,敌对的友好的。国有企业在坐享高利贷,私人企业家在变成职业赌徒,这是拉美化的第一步。
第二步就是逼中央政府为地方政府买单,然后出售国有资产弥补债务,这是拉美化的第二步。
第三步是制造金融风暴,导致制造业毁灭,去工业化,资本要么外逃,要么高利贷化,这是最后一步,以毁掉中国的外汇储备为标志。中国的左派如张宏良们 不懂经济,整天指责外汇储备过高。他们不知道如果没有这3.3万亿外汇储备的保护,中国经济有多脆弱。这3.3万亿固然是实体经济的损失,人民福利的损 失,但也是与美国在金融方面同归于尽的炸药包。去除了它,我们在金融方面近乎是没有保护手段的,所谓的人民币互换完全是笑话。
这不是阴谋。这是阳谋。中国在繁荣强大的美丽光环中一个致命的弱点已经出现了。这个弱点是朱相的继承人搞出来的。它不是4万亿,而是42万亿。
现在明白中国股市为何跌跌不休了吧?一方面,人家将来要低价收购你的国企,炒高了怎么办?另外一方面,地方政府借钱这么多,把利息炒这么高,股市怎么赚钱?2013年初银根松动一点,股市不是灿烂了400点吗?可惜地方债仍在膨胀,资金面永远紧张,股市又在跌了。
(4)应对措施
地方政府的债务是内债。中国的外汇储备充足,任何对人民币的狙击都可以应对,甚至免除中国贬值货币促进出口的政治压力。所以中国的地方债危机不会演化成希腊式的危机。
眼下,核心在于两点:I. 控制总额:刹住地方债利用影子银行盲目扩张的趋势;II. 控制利息支出:把需要重点保护的地方项目划入白色圈子。对于I,正在紧急叫停各种新增BT项目,对于II,发改委正在增大地方政府发债的额度。
然而,整顿地方债务却不仅涉及中国的利益。外国资本在中国已渗透得太深太深,与之勾结的买办集团在房地产泡沫以及地方政府滥上项目的狂潮中获取了太 大的经济利益。仅仅在利息支出一项,想动每年输送4万亿高息的利益链,谈何容易–红会尚且动不了一个郭美美,谁能斩断这么一个庞大的利息链。
然而不动这个利益链,中国就只能一步步滑向拉美化的深渊。

 

2013年8月8日星期四

中俄口水仗“裤子”典故两现的背后

最近新华社刊登王小石的奇文“中国若动荡,只会比苏联更惨”。为了证明中共不政改是英明睿智,作者用了90年代初的数据说明俄罗斯人民生活远比中国人民悲惨,这下惹恼了俄罗斯之声,反唇相讥这篇新华社登载的文章“嘲笑别人裤子拉链开了,竟然忘了自己还光着腚。”
*两用“裤子”是偶然也非偶然*
“裤子”一词,在中苏(俄)两国的口水仗里,已经是第二次出现了。第一次使用这词是苏共总书记赫鲁晓夫。1958年,毛泽东为了与世界共运领袖苏联 争锋,发动了“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这年5月提出“七年赶上英国,再用八到十年赶上美国”。同年9月初,毛干脆提出“五年接近美国、七年超过美 国” ,中国要先于苏联进入共产主义,这让苏联老大哥不以为然。1960年6月,罗马尼亚共产党召开三大的同时,也在布加勒斯特举行社会主义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 代表会议。6月22日下午,赫鲁晓夫与中共代表团举行会谈。在会谈过程中,赫鲁晓夫嘲笑说“你们搞大跃进,可是人民没有裤子穿,穷得要命。你们搞百花齐 放,现在怎么样,还放不放? 你们那么爱斯大林,把斯大林的棺材搬到北京去好了,我们可以送给你们。你们老讲东风压倒西风,就是你们中国想压倒大家,要压倒全世界。”这番话大大触怒了 中共,1963年毛泽东策划制作了“九评苏共”,赫鲁晓夫这番嘲讽中共的“裤子论”实为因由之一。
也许赫氏的“裤子论”在中苏外交史上太有名,不仅中共耿耿于怀,这次俄罗斯之声记者愤慨之余,也立刻想到这一词汇。不同的是,以前赫鲁晓夫指的是事实,嘲讽的是毛泽东与中共不顾中国贫穷的现实想成为世界强国与共运领袖的不现实;而这次却是嘲讽王小石奇文罔顾事实不知羞耻。
*俄罗斯人的经济生活离“悲惨”二字很遥远*
如果说俄罗斯现在的经济状况已与美、加等国比肩,政治上已经高度民主化,人权状态追比西方诸国,那肯定不是事实。但如果要与中国相比,优越之处实在太多。
先说中国人最关心的生活水平,决定生活质量的无非是人均收入、收入差距,社会福利与环境质量。
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在190个国家中,2012年俄罗斯人均收入为14037美元,排名第50位;中国人均收入为6091美元,排名第90位。 再看标示分配公平的基尼系数,俄罗斯多年来一直保持在0.4。中国的基尼系数按官方公布,已由2008年最高值0.491逐步回落至2012年的 0.474。但就在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主持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当面对数据提出质疑,称民间调查中国2012年基尼系数是0.61。
社会福利主要是教育、医疗与住房。中国政府将这三项“市场化”的结果,是变成压在中国人头上的“新三座大山”,其沉重让国人怨声载道。俄罗斯至今仍 然实行免费医疗与免费教育。以教育为例,学生上学一律免费,教科书均由学校无偿提供。而且所有学校一律免费供应学生一顿丰盛的早餐或午餐。住房方面,转轨 后很长一段时期仍然实行居民住房不收费,本世纪零年代开始住房改革,把公有住宅转给私人,但政府规定人均18平方米以下的部分无偿转给个人,18平方米以 上部分也只收很少的钱。在与民生有关的水电公用事业方面,中国人的用水、用电压力越来越沉重,但俄罗斯的自来水、热水(一天24小时供应)、供暖,从来就 不收费。天然气和电的计价收费也实行低收费,这种情况中国媒体基本不介绍,许多访问俄罗斯的中国人一旦了解此这些情况后都非常吃惊,有些人专门写了游记介 绍这些差别。
至于俄罗斯的环境质量之好,资源之多,不提也罢,巨大的差距摆在那里,地球人都知道。
以上是俄罗斯人民在转型后的“悲惨生活”,可以说,这种“悲惨生活”眼下中国人梦寐以求而不得。也就是说,在苏联崩溃后最初几年,俄罗斯确实曾经悲惨过一段时期,但目前早已走向新生,只有中国官方媒体与写手的“苏共崩溃经验”才永远停留在那几年。
*政治自由度方面的比较*
俄罗斯人民被西方世界视为真正“悲惨”的一面,即以新闻自由、互联网自由为标志的政治自由,王小石的文章倒是一个字也没提及。
维基百科综合近三年以来自由之家发布的《世界自由度调查》、美国传统基金会的“经济自由度指数”、无国界记者的“新闻自由指数”、经济学人信息社的 “民主指数”等,为世界各国做了一个自由度排名,结果是:民主指数,中俄两国均是独裁政权;世界自由度调查,两国都是“不自由”;经济自由度指数,两国都 是“比较压制”;新闻自由度指数,俄罗斯是“情况困难”,而中国则是“情况非常严重”。
两国新闻自由度上的差别在于:尽管俄罗斯也管制舆论,但远不如中国严重,也有少数私营媒体(如俄罗斯独立电视台)存在;尽管俄罗斯也控制网络,但程 度却较中国宽松,因此,中国自无国界记者公布“互联网公敌”榜单以来,中国不仅上榜,而且在十几个公敌当中一直名列前茅,有时还成第一,但俄罗斯并未上 榜。
即使同是独裁国家,俄罗斯至少有形式上的民主选举与集会结社等权利,只是越来越受到普京政府的严重操控与管制;而中国人目前连选举乡镇长与居委会的 权利都没有,集会结社更是被视为非法活动。即使在反腐败上,中俄两国政府也持不同的态度。今年以来,俄罗斯内务部正在建立一个专门数据库,将存在腐败行为 的内务部官员、联邦移民局官员、普通居民和公司法人列入黑名单,并于4月立法禁止国家公职人员拥有海外资产。而中国政府的反腐至今仍是雷声大、雨点小,对 于民众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要求还施加严厉打压。4月中旬以来,北京先后刑拘了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袁冬、张宝成、侯欣、马新立等人。最近许志永被刑拘,其罪 由之一就是要求官员公示财产。
借丑化他国或者政治对手来抬高自身或者证明自身正确,是中共从延安文艺座谈会以来的宣传惯技。以前毛时代中国闭关锁国,信息封闭,传播技术也落后, 国人读取信息的管道单一,所以那些“全世界有三分之二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后,等待中国人民去解救他们”之类的宣传有不少人相信,但现在进入互联网时 代,信息传播的即时性与同步性已非当年可比,中共还袭用这套陈旧的宣传手法,不仅不能愚民,反而自曝其顽愚。今年5月《人民日报》开了一个“无德无信美国 人”栏目,美国朝野还未来得及作出反应,却遭到国内网友痛批,不到一个月就悄悄改成“你不了解的美国人”。这次王小石奇文甫出,不仅遭到国内网上舆论痛 批,还遭受俄罗斯之声记者强烈的反击,颜面尽失。

文章来源:VOA

2013年8月7日星期三

上海公布法官夜总会娱乐处理结果 3法官被双开

上海公布法官夜总会娱乐处理结果 ,3法官被双开。法律专家认为,要根治司法腐败,必须推行司法独立的制度。

中新社报道说,上海市纪委6日披露,上海高院“法官夜总会娱乐”一事涉事法官——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民一庭庭长陈雪明,该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另一名涉事法官——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被撤职,并留党查看2年。

该事件中邀请上述法官晚餐的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祥华也被撤职并解除劳动合同,并开除党籍。

8 月1日,有网友上传视频,爆料“‘上海高院副院长陈雪明’等5人在某度假村夜总会娱乐”。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纪委分别做出回应。上海市纪委 透露,对民众举报法院公职人员在夜总会娱乐,并参与色情活动的情况,中共上海市委高度重视。北京的职业律师郝劲松对本台记者说,上海的举报人因为对以前的 一桩官司败诉不满,认为法官偏袒对方,因此跟踪法官一年多时间,终于曝光了法官嫖娼的丑闻,

“这看起来是一件偶然的事件,但确有其必然 性,因为中国法官腐败现象十分普遍。我最近接的一个案件也是上海高院枉法裁判的案子,上海法官的腐败代表了全中国的法官,很多法官接受吃请,生活堕落,没 有任何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你去中国各地的法院看看,法官和当事人及其律师一起吃喝,甚至受贿的事情,比比皆是。”

报道说,这几位官员的丑 闻在网上曝光后,上海市纪委会同高院党组、上海警方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缜密的调查取证。调查组查明,今年6月9日,赵明华接受郭祥华邀请,前往南 汇地区某农家饭店晚餐。赵明华又邀请陈雪明、倪政文和王国军一同前往。晚餐后,以上5人又和3名社会人员一起前往衡山度假村内夜总会包房娱乐,接受异性陪 侍服务。当晚,参与活动的1名社会人员从附近养身馆叫来色情服务人员,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参与嫖娼活动。现在这四名官员都已经被双开。但是北 京的律师李方平说,解除了这几个法官的职务,并不能解决整个司法体系的腐败问题,法官的选拔本来就存在很多问题,有才干的律师不愿意做法官,

“另外法官不能独立审判,都是听上面的,一些大案或者要案都有上面定夺,法官服从于领导和权力,权钱交易横行,整个司法部门的腐败触目惊心,前几年大量的高级法院院长被双开,但是这种一阵风的整顿没有任何效果,腐败依然在蔓延。”

北京的律师郝劲松说,法官枉法裁判是因为没有人去追究他们的责任,中国缺少对法官的有效监督机制,

“中国法律是禁止法官和当事人及其律师一起吃喝,但是从目前中国法院的纪律执行情况来看,没有有效的处罚方式,造成规定形同虚设,法官接受当事人的宴请贿赂,甚至色情服务。” 

郝劲松律师说,只要法官和法院还控制在政法委手中,法官就无法独立判案,

“政 法委就是党委,法院和法官要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党领导法院和法官,这就跟司法独立相违背,法官判案一方面要尊重法律,另一方面又要服从领导,这个领导叫政 法委也好,审判委员会也好,这就会出现矛盾,法官是听从法律还是听从领导?官员作了违法的事情就要干涉法律,通过各种手段干扰法官独立办案。”

目前上海警方已对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作出治安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此外,有关部门已责令位于惠南镇上的衡山度假村停业整顿。

文章来源:http://goo.gl/1Swa2f

附:

揭秘上海法官招妓地 党政机关定点饭店

 来源:京华时报 


上海赵明华等四名法官在党政制定会议中心(衡山度假村)集体招妓。赵明华这样腐化堕落、恬不知耻的政府工作人员究竟有多少?类似妓院一样的上海浦东 衡山度假村(党政指定会议中心)在全国究竟有多少?我想和大家的判断一样,腐官不是少数,妓院中心比比皆是。丑陋、作恶、堕落的官僚体制还要堕落多久?
衡山集团这次估计得罪什么人了被这么爆料,两条鱼那时候最喜欢衡山了,我们单位就在衡山隔壁他从来不来的,矮子书记倒是三天两头来我们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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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记者探访疑为事件发生地的衡山度假村,发现在其大堂总台处,悬挂着内容为“2013-2014年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的牌子,落款为上海市财政局。在衡山集团官网,称其为“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重要接待基地”。
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透露,市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等4人已被停职接受调查,另一名男子的身份还在核实。陈雪明等4人涉及近日曝光的“法官夜总会娱乐”事件。
陈雪明曾任世博法庭庭长
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1984年高中毕业后来到当时的上海中院担任书记员。历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助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世博法庭庭长等职。
赵明华来自浙江农村家庭
昨天,记者再度联系了事件爆料人。爆料人说,赵明华是浙江省上虞市人,出身于一个经济条件并不好的农村家庭,能官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不容易。
今年4月初,爆料人得知赵明华之妻的近亲属去世,遂前往殡仪馆,以确认顾某和赵某是否参加葬礼,但这两人没有前往。爆料人曾站在赵明华的身旁,由于不认识,所以没被赵明华认出。据他介绍,他向上海市纪委提交的视频很长,总长度3个多小时。
据爆料人之前介绍,他所涉及的那起案件的原告顾某之妻是赵明华的近亲属,顾某的律师赵某是顾某的小舅子。爆料人认为,从这个关系上来看,赵明华与顾某、赵某属于很近的亲属,赵明华在案件中利用职务之便干预案件审判的可能性很大。
爆料人说,他认为在端午假期之前(6月9日)取得进展,功夫没有白费,“努力了一年,终于在端午假期前把他们都端了”。
探访
事发地为官方指定饭店
3日,记者探访疑为事件发生地的衡山度假村。
衡山度假村于1998年开业,是一家涉外三星级酒店,隶属于上海市衡山集团。据上海市国资委官网介绍,衡山集团系上海市国资委管理单位,为国资委旗下两大 酒店集团之一。衡山度假村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的繁华路段,该度假村为单体式建筑,有客房、餐厅、健身房、桑拿、KTV等项目。
在其大堂总台处,悬挂着内容为“2013-2014年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的牌子,落款为上海市财政局。在衡山集团官网,称其为“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重要接待基地”。
“钻石华庭”KTV位于度假村内部,共有30个包房,其中5个豪华包房。服务生介绍,该KTV每天凌晨1时30分打烊。据该KTV的订房报价单显示,爆料 视频中陈雪明等人“选小姐”的“钻石一号”可容纳30人,价格为3800元,此外服务费200元,合计共4000元。每个普通包间配备一名“点歌公主”, 而“钻石一号”等豪华包间配两名“点歌公主”。
衡山度假村综合管理部姚经理表示,钻石华庭夜总会已经承包给个人。对于爆料人所发该视频可能从度假村监控室流出,姚经理称,保安室管理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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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 法 官 夜 總 會 娛 樂 事 件 4 人 停 職 受 查
上 海 法 官 夜 總 會 娛 樂 事 件 , 市 高 級 人 民 法 院 表 示 , 4 人 已 經 停 職 接 受 調 查 , 包 括 民 一 庭 庭 長 陳 雪 明 。
內 地 傳 媒 表 示 , 網 絡 近 日 流 傳 一 段 影 片 , 指 幾 名 法 官 6 月 在 衡 山 度 假 村 消 遣 , 同 場 有 多 名 年 輕 女 子 , 各 人 其 後 分 別 上 到 房 間 。 報 道 說 , 市 紀 委 向 上 載 片 段 的 人 聯 絡 , 對 方 提 供 了 長 達 30 多 小 時 的 相 關 片 段 。
上 載 人 說 自 己 牽 涉 一 宗 民 事 案 件 , 案 中 原 告 及 律 師 代 表 , 都 是 其 中 一 名 法 官 的 親 屬 , 認 為 不 能 有 公 平 審 訊 , 因 此 過 去 1 年 不 斷 搜 集 這 名 法 官 的 違 紀 證 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