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对陈永洲事件发表评论称,这宗发生在企、警、媒之间的公共事件,简化为四个环节,谁的议程设定能力强,哪个问题就会被突出,这个局中没赢家。
在他看来,如果说长沙警方成了中联重科的家丁,那么,央视就是长沙警方的美容师。没有律师的抗辩,未经法院的判决,任何嫌疑人都是无罪的,但央视在警方侦查阶段披露如此大量细节,远非触及新闻伦理,而是公权力违背最基本的“无罪推定”原则。只有法院才是判官,但在本案中,媒体、警权都在进行多场裁决。
以斗恶扭曲市场,以结果扭曲程序;用道德取代法律,用警权取代司法,这是陈永洲事件表现出的多层复杂结构。很遗憾,在这个局中,似乎除了微博与
微信在流量上有所斩获,没有谁是赢家,真正损害中联重科商业信誉的不是报馆与记者,而是它自己与警方。更为糟糕的是,中国大多数事件都是这样进行的,只有
破坏性,没有建设性,不能在谈判与妥协中共赢。
全文如下:
这宗发生在企、警、媒之间的公共事件,简化为四个环节,派生出四个问题,谁的议程设定能力强,哪个问题就会被突出。但核心问题在于,当事各方对权力的过度依附,以及对市场规制与法治程序的双重破坏,导致这个局中没有赢家。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拘消息出现的当天,我正在香港大学访问,新闻前辈钱钢老师问我:“这个事情你会声援吗?如果记者真收了钱怎么办?”
对此,不少新闻大佬选择沉默,至少不太愿意直接评价案件。我将此称为“声援的困境”——这是新闻界不止一次出现的现象,通常,当整个业界都在替你呐喊时,你自己不仅屁股不干净,反而置集体声援不顾,直接认输了。
在见钱钢老师前后,我对此已有诸多评价,归纳起来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从未放弃对记者及报馆的驰援;二是追问长沙警方在此案中存在的程序问题、疑
似利用报案企业轿车跨省抓人,也包括中联重科一贯的行事风格、湖南的商业环境等;三是对《新快报》头版出现大幅“请放人”设计持有保留意见,这引起部分网
友的围攻。
今天出版的《羊城晚报》(《新快报》的母报),在头版刊登新华社“受人指使收人钱财 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一文,等于自打耳光,也可知声援者的尴尬。
上述三个方面的先兆发言,存在某种“分裂感”,也被人说成是“理中客”。这都无关紧要。关键在于我们从中能够获得什么样的启发?也许只有还原事件全貌,方能准确理解当下中国问题的复杂性。
其实,这个事件反映的是一条弱肉强食的食物链,遵循着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丛林原则。目前来看,当事各方包括中联重科及其竞争者、《新快报》及其记者陈永洲(不排除进一步蔓延的可能)、长沙警方、央视等,还有一些高层权力资源。为便于讨论,我将事情简化为四步——
第一步:中联重科与竞争者在过去展开了超越市场规制的危险竞争,因政治资源略逊于中科重科,竞争者因此背井离乡。如此商商竞恶的环境中,搬迁的竞争对手显然是弱者,也为它的日后反击提供了前提;
第二步:弱者引入媒体,试图通过广告投入定向监督中联重科。自2012年9月29日至2013年8月8日,《新快报》18次报道中联重科,其中
14次署名陈永洲。在某种程度上或某个时间段里,中联重科成了弱者,从其登门沟通被拒可以看出报馆的傲慢。多数人尤其是媒体人不会认同这一说法,但那些对
中国媒体环境深有体会的民企老板,相信都会认同。
第三步,就像之前的交恶一样,在回击媒体的过程中,中联重科再次引入警方,立即转成强者。在警方的强制权面前,报馆的监督权不值一提。报纸头版
两次“请放人”的抗议,在于管理层借势扩大影响,有人想防止自己被抓。我对此表示反对,是认为不带情绪的律师函件要优于这种版面抗议。事实上,这样的版面
语言与之前18篇报道的风格一脉相承,这绝非一个记者所能决定。
第四步,如果说长沙警方成了中联重科的家丁,那么,央视就是长沙警方的美容师。没有律师的抗辩,未经法院的判决,任何嫌疑人都是无罪的,但央视
在警方侦查阶段披露如此大量细节,远非触及新闻伦理,而是公权力违背最基本的“无罪推定”原则。只有法院才是判官,但在本案中,媒体、警权都在进行多场裁
决。
对应这四个环节,派来出不同的四个问题:①记者有没有收钱?②报道属不属实?③警方是不是被收买?④执法程序是不是符合正义?
四个问题不在同一水平线上,但不得不承认,谁的议程设定能力强,哪个问题就会被突出。呈现于大家眼前的争论,也正是因为这种不同的议程设置而出现错位。
更为核心的问题在于,当事各方对权力的过度依附,以及对市场规制与法治程序的双重破坏,导致这件事情成了一个死结。比如,中联重科与竞争对手的
恶斗没有在市场规制下进行,即使出现了纠纷,也没有付诸司法程序;对于央视的伦理谴责,不妨也将《新快报》一并列入,两者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受制于权力,后
者受制于金钱,或为权钱的交叉作用;同样,中联重科对于媒体行为的约束,也没有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而是以警察权与监督权双管齐下。
从中可知,无论是对个体还是机构,建议一个独立并权威的司法,是何等重要的事情!
这中间有小恶与大恶之分,但光有大恶构成不了整个事件,也正是大恶与小恶的并联,形成了反市场与反法治的行为合力。这也许应了“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也吻合“你就是体制”的今话。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滥权越大伤害越大。如果一定要以次优轻重进行排序,媒体对于一个企业或者一个个体的监督毕竟是定向伤害,而警权跨省刑拘记者
以及媒体审判,则是全局伤害。正如南方日报原社长范以锦的观点:“果真有敲诈勒索等行为应该追究。但执法的目的性、合法性和‘先抓后审、审出问题’的程序
问题必须质疑,并对由此造成的记者‘人人自危’的局面深表忧虑。”
一个无所不往的警察系统,两个瑕疵不断的上市公司,几家难被尊重的新闻机构,以及隐身其后的高层权力对赌等,构成了这宗企、警、媒公共事件的关
键要素。显然,两家公司的商业互斗不可能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公权力在这里面介入太深——至少调动省城警力与央媒资源,非一般人士可为——深得几乎让外人
看不清楚。市场精神与法治精神被蹂躏,被遗弃。
以斗恶扭曲市场,以结果扭曲程序;用道德取代法律,用警权取代司法,这是陈永洲事件表现出的多层复杂结构。很遗憾,在这个局中,似乎除了微博与
微信在流量上有所斩获,没有谁是赢家,真正损害中联重科商业信誉的不是报馆与记者,而是它自己与警方。更为糟糕的是,中国大多数事件都是这样进行的,只有
破坏性,没有建设性,不能在谈判与妥协中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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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7日星期日
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
陈有西:生是组织的人 死是组织的鬼
陈良宇判18年不上诉 刘志军要律师不辩护 刘方仁说请律师是同党对抗 我在2010年9月的那篇《中国官员为什么选择自杀而不愿接受审判》文章中,分析当前中国刑事诉讼模式下官员受审的心态时说: “专权之下,法制化反腐越来越衰竭。《刑事诉讼法》越来越被被搁置和破坏,官方相信,包括现在最应讲法的检察院也相信,按现在的刑事诉讼程序,不可能 破案,需要用纪委的不受刑诉法制约的办法才有用。所有指使这样做的有权官员,对法律程序都是不相信的,对法庭审判也是不相信的,对律师作用都是不相信的。 我已经不至一次听到反贪局长、检察长、纪委的高官说,现在的县长、县委书记,只让我审个五天五夜,查个十来天,没有一个是不够判的。对自己队伍的怀疑和不 信任,已经比百姓还不如。他们更相信内部的单方面的汇报,相信内部的批示。 “这样的人,等到他自己一犯事,一被“双规”,他知道即使有冤,法庭也不可能为他查明真相、澄清事实,请律师辩护只是演戏,多化冤枉钱,象贵州省委书 记刘方仁说的:我是党的人,怎么能够请律师同党对抗?党要把我怎样我就怎样。他作为一个省委书记,根本不知道现代法制理念是怎么一回事,根本不知道律师辩 护对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自己先“自宫”了。他们即使知道有冤,也觉得不如冤枉承认还可能判轻一点。如果请了律师一辩,态度就不好了,就会重判了。好多检 察官和纪委人员,就是这样“教育”被告人的。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自己出事后都是这样看待法院和律师的。 所以他们出事后,根本不想请律师,因为他们知道中国的法庭审判完全是虚假的,请律师不过是过个程序,是根本没有用的,判决方案早就讨论好了。他们在台上时 就是这么干的。从来没有真正把法律当回事。法院如果不按他们的批示办,这些法院院长是不想当了。他们对中国的法制是完全不相信的。” 2008年4月11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没收 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法定期限内,他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当时官方媒体评论说,他终于知道自己罪大恶极,想明白了,不上诉了。胡长清、王昭耀出事 的时候,家属首先想到的都是如何找官方关系摆平,而对律师的辩护不抱任何期望,以致被诉讼掮客骗子骗走上百万“律师费公关费”。刘志军为了把部下捞出来, 叫丁书苗准备了4000多万收买中纪委官员,从来没有想到去请律师辩护。这次对待自己的案件,他自己和家属请的律师被强行更换,于是对官方指定的律师说, 不用辩护。钱列阳律师对媒体透露说:“他反复说的一条,‘犯罪指控本身,我都认,事实都是这样’。不仅放弃辩护,叫我们也放弃辩护。”“对律师而言,最担 心莫过于在庭审现场出现被告人与辩护人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更有甚者,庭审现场出现过被告人制止律师辩护的极端例子,令律师极为被动。此前,在一位高官的庭 审现场,就曾出现过被告人阻止律师发言的状况。”刘志军对女儿带信:“没有什么要说的,只是叮嘱,千万不要从政。”重庆公安局副局长文强对儿子会面也说: 千万不要从政。也不要去对抗。钱列阳律师说:“刘志军颇有点看透生死的感觉。他认为自己‘生是组织的人,死是组织的鬼’。” 很多不知道中国司法内幕的人,都相信了官媒和思想教育中的那些假话,以为他们真是认罪服法了,真心悔过了,心悦诚服了。没有读出他们在党化司法的环境下,对中国司法能够公正、独立审判的深深的绝望。 而更可悲的是,所有参加司法活动的人,努力这样在干的人,都心知肚明地知道了这些高官为什么这样说。哪怕这种命运早晚有一天会降临到他自己头上。他们也愿意积极地维护这种司法体制,做这种绝望轮回的帮凶。 我最近为一个前某县的县长辩护。他原是我中学时的学弟,我高中他初中。因为拾金不昧成了学雷锋标兵,在学校就当了团委书记,毕业后一直受组织信任培 养,谨慎做人,洁身自好,以胆小、廉洁、勤政、自律、不结帮、不帮人忙著称。结果他年初出事了。当地的普遍评价,如果这个人会受贿,那么不会有一个清官 了。纪委、反贪局四个多月,律师无数次申请一直见不到。一直到审查起诉,家属请我给他辩护。律师拿到《起诉意见书》第二天,才第一次会见到。一进会见室, 他见到我,五十多岁的人泪水不停地流。受贿一百万,只有儿子结婚时一老板送的没有权力帮助关系的1万元是真的,5个行贿人送的99万没有一笔是真的。没有 一笔有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具体细节,没有来源,没有去向。受贿的笔数和金额比领工资还规律,还利索。也没有任何权力帮助。我说,既然这些都是假的,你当 时为什么会有这些说法?为什么冤枉交代?作为一个当过主要领导的人,有文化有原则的人,对这样的冤情,你怎么会这样乱编?所有案件,事实你自己负责,证据 和法律律师负责,你自己必须说真话,不要回避推托真正有的犯罪,也不要冤枉自认根本虚假的事实。应该对自己的一生清白负责,不管多大压力,也要向检察机关 澄清事实真相。律师会见不久,他自书了一万多字的《陈述书》,第一次把事实真相和受到逼供形成假口供的由来都说清了。检察院听到消息,连续对他进行三次突 击提审,不让律师见。他的口供又回去了。等律师再见到他,他又流泪,说不想真辩了。都认了吧。喊冤材料也不用交给有关部门了。我很生气也很惊讶,说还是那 句话,事实你自己负责。你自己要认,律师也只有作有罪辩,受贿同其他罪的性质之辩不同。主要看事实有没有。他说了三个不能真辩的原因。他的心彻底绝望了: 第一,我身体承受不了。纪委三天三夜,我已经受不了了。血压到了180,如果再不按他们说的供,他们不会放过我,一直拷在椅子上,律师也见不到,还会继续搞下去,我怕会死在里面;已经有好多这样的例子了。 第二、我是当过县长的人,我们党委集体讨论定过很多干部犯罪案件。只要是党委讨论定的,纪委、检察院、法院没有一个案件是能够推翻的。冤枉的也会按照 党委的决定判掉。没有一件例外。法院不可能违背党委的决定。我的案已经市委内部大会宣布,再冤也是翻不了案的。法院不可能坚持原则,审判都是假的。 第三、纪委、检察已经明确说,如果我不承认,他们就去查我机关工作的儿子、妻子、亲家、查我弟弟的企业。不搞出问题不罢休。为了家庭和家族的安宁,只有牺牲我自己。 我知道,他的真实原因,是第三条。就像我为湖州织里汶川地震捐款冤案被告沈梅英辩护案一样,刑讯逼供一个多月,沈绝不承认有一分贪污。经血流在裤子里 不让洗仍然拷着,她也不承认。结果纪、检将她快40岁才生的17岁儿子,从中专学校里抓来,拷上手拷拍成照片给她看。她当场就大哭招了。说我全部承认,你 们说我贪污多少就多少,只要你们别搞我儿子和丈夫。审讯者于是赶快给她理妆、喝水,录像,写认罪书,固定口供。她当庭控诉时,主法庭40多人,视频大法庭 200多人,一片唏嘘抽泣,一半以上的人流泪。但是法院仍然按审讯口供,判了她十多年。现在她还在监狱服刑中。而主审法官则坚决不愿再做法官了。 我对那县长说。我完全理解你。但是我建议你再想清楚,对自己的一生负责。如果你这样冤枉认罪,就不必请我做律师了,我退出辩护。你就请个和谐律师,承 认到底,搞个态度好,从轻。但是你这辈子到死,内心都不会安宁。他流着泪说,我都知道。谢谢你。在这个国家当干部,这就是命。我斗不过他们的。算了。离开 看守所的时候,我看到他望着我的依依不舍的目光,那种深深的绝望和无奈。最近,他同其他律师和家属在商量,如何认罪、退赃、立功。尽量找从轻的理由。 我讲的这个故事,不是故事,是完全真实的事实。这个县长的三个认罪原因,在我办的五六个县长一级的完全无罪的职务犯罪案,和三十多件厅县级部分冤枉案中,每个案都有发生。也是目前办案机关屡试不爽的破案经验和法宝。全国纪委和反贪局都用得驾轻就熟。 生是组织的人,死是组织的鬼。越是高官,越是曾经在权力中心浸润过的人,越是明悉中国司法的真相。他们相信的是权力博奕,而不是相信以事实为依据、以 法律为准绳。越是高官,越不相信法律和法庭。他们知道,对于他们有一套另外的话语体系。从四人帮审判、到陈希同审判、陈良宇审判、陈同海审判、谷开来审 判、王立军审判,他们都知道没有一个案件是台上那三个人五个人在审他们判他们。而是背后的权力。所以谷开来能够以领导的口气在法庭上评价法庭感谢法庭。刘 志军能够告诫女儿这辈子绝对不要从政。 没有人会认为刘志军是冤枉的,他罪有应得。他和绝大多数真正的贪官一样,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但是,把他们送进监牢的司法程序,本身一直在产生着更多的腐败和不公。一直在伤害着国家的机体,破坏着社会的调整秩序。很少有人认识到这一点。 让我们回顾一下苏联契卡时代的党化司法的一些名言:为了党的利益,建议您诽谤自己。像检察官一样控诉自己是罪犯。托洛茨基说:“归根到底,党总是对 的,因为党是无产阶级完成其根本任务的独一无二的历史工具”。解密档案显示,莫斯科审判采用了严酷的非法刑讯和精神摧残,很多人是因为顾及妻儿的生命才认 罪。1930年12月7日“工业党”案开庭,大批外国记者出席了为期两周的公开审判。西方人看到了只有社会主义苏联才会出现的不可思议场景:所有被告,没 有一个人为自己辩护,他们一上庭就主动控诉自己的罪恶,把自己描述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魔鬼,被告们一致要求枪毙自己,最后,他们都用最美好的辞汇赞美斯 大林同志。前政治局委员加米涅夫最后说:“不管对我作出什么样的判决,我都认为判决是公正的。你们不要向后看,要勇往直前,和人民一起跟着斯大林走。”财 政部人民委员格林科说:“对于党和人民的信任,我的报答是像黑夜一样卑污的背叛,背叛了党、祖国、斯大林……我敢说,我因我们恶毒的阴谋被揭露而感到高 兴”。前政治局委员布哈林说:“我向国家、向党、向全体人民下跪。”前部长会议主席李可夫说:“我希望那些尚未被揭露和被解除武装的人立即和公开地缴械投 降。我希望他们通过我的例子相信自己必然会被解除武装……”著名共产国际领导人拉科夫斯基供述:“我从东京回来时,口袋里装着日本特务的委任状”。所有被 告人的陈述,与检察长的起诉内容一模一样。前苏联,已经摆脱了那场恶梦。而我们华夏文明的祖国,正在继续流行那场疟疾。 党化司法,法庭皆是海市蜃楼。一切皆是浮云。 长此以往,国家永远不会有一个基本的是非标杆,和社会公正。 附: 媒体披露刘志军被押秦城监狱细节 2013年06月24日 22:30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申欣旺 原标题:刘志军羁押细节 在律师看来,他们从最底层,付出比一般人更多的努力和勤奋,在各自的行业中做出贡献,最终却倒在贪腐之上,令人痛惜。只有光环剥去,远离罪恶,才清楚地看见他们人性的另一面 |
本刊记者/申欣旺 “无论生死,都不上诉。”6月14日,庭审五日后,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和娄秋琴再次来到秦城监狱,在会见室,刘志军这样告诉自己的辩护律 师。 因为受贿金额巨大——公诉方指控其收受贿赂逾6400万元,根据中国《刑法》,这位昔日的铁道部长正面临着被判死刑的可能。 在钱列阳看来,刘志军颇有点看透生死的感觉。“他认为自己‘生是组织的人,死是组织的鬼’。”
有着20多年办案经历的钱列阳有个习惯,开完庭后会抽空“回访”当事人。这一次,对刘志军的“回访”从14日下午一点半开始,一直聊到三点一刻。 这一次,刘志军气色不错,精神状态比之前任何一次会见都好。钱列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回访时,刘志军没有像之前那样,回避法律,而是见面就感谢钱列阳 和娄秋琴两位律师为他做的辩护。 他对钱列阳说,“开庭时你的辩护也确实很精彩。”他甚至向两位律师表示歉意:“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见时,有点失礼了。” 辩护之余,给了律师近距离观察这位落马部长另外一面的机会。
“不谈案情,不谈高铁” 虽然与刘志军已算熟悉,但两人最初的交流却并不融洽。 2012年12月6日,北京市检察院指定第二分院对刘志军进行审查起诉后。次日,检察官便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但刘志军主动放弃了这一法定权利。 随后,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钱列阳担任辩护律师。得知这一消息,钱列阳一位交情过硬的朋友赶忙找他,“舆论都在讨伐刘志军,很多人认为他会被判处死 刑,你何必趟这个浑水?接这费力不讨好的活?”钱列阳对这位朋友说,“我何尝不知道这个情况,但处在我这个位置,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尽自己能力一搏。”
但实际情况比钱列阳想象的还坏,刘志军起初并不买这个账。第一次会见,是在2013年春节之前。会见并不愉快。“我们见面之后,我跟他介绍自己,告诉 他受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他担任辩护人。”钱列阳这样回忆。 刘志军望了望他说,“审查起诉意见都对,我完全签字。” 这令身为京城资深大律师的钱列阳感到非常被动。“他的态度明显不配合。刑事辩护中,家属请的律师会好一些,刘志军这个案子,指定辩护实际上他并不接受,因 为从一开始他的态度就是放弃辩护的。”
在过去的十年,钱列阳曾为多位落马高官辩护,虽然高官们都很有个性,但像刘志军这样坚决抵制辩护的情况并不多见。 被告人拒绝接受辩护,意味着律师的工作将被缚住手脚。在著名的李庄伪证案中,李庄认罪后,辩护律师仍坚持无罪辩护,一度引发法学界的辩论:律师的辩护权是 否可在委托人的之外行使?
由于刘志军放弃辩护,会见之中,刘志军的态度是“不谈高铁,不谈法律”。 “刘志军告诉我,进来两年了,他从来没有接触过律师,不知道法律有什么用。”钱列阳说。
双方真正交流从历史人物开始。钱列阳说,从胡适开始,一直谈到傅斯年,两人聊得颇为投机。刘志军喜欢读历史书,读人物传记,甚至给他给推荐《南渡北 归》,建议他好好读一读这套书。回来后钱列阳特意买了一套,开始用这套书尝试接近刘志军的内心世界。 “历史”打动了刘志军 第二次会见已是春节之后。此时,律师虽然拿到了审查起诉意见书,由于阅卷工作量巨大,直到见面时,仍未能将全部案卷看完。
“光案卷就有400多套,检察院甚至为律师单独提供了阅卷室。”钱列阳说,因为时间不够,娄秋琴干脆用相机将案卷拍下来带回办公室。两人又足足花了一 个多月的时间研究。虽然还没把全部案卷看完,但这一次刘志军的态度比之前已经有所转变。据钱列阳猜测,“在我去之前,检察院办案人员可能见过他,介绍了我 的情况,他对我有了一些了解。”
刘志军仍然回避高铁和案情。钱列阳说,他认为高铁很让他伤心,除了法律和高铁不谈,其他什么都可以谈。“他反复说的一条,‘犯罪指控本身,我都认,事实都是这样’。不仅放弃辩护,叫我们也放弃辩护。”
在钱列阳看来,刘志军内心非常刚强。说服他需要“以柔克刚”的技巧。 “我只好信马由缰,把话题拉宽。”钱列阳回忆,“我跟他说,我比你小11岁,抛开刑事责任,你对高铁的贡献我很尊敬。也请你理解律师的工作,我的工作就是 为被告人做辩护,即便都认罪,我也要做罪轻辩护,既然我尊重你,你也要尊重我。” 刘志军听从了律师的意见,并且一直到庭审,都配合律师的工作。
对律师而言,最担心莫过于在庭审现场出现被告人与辩护人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更有甚者,庭审现场出现过被告人制止律师辩护的极端例子,令律师极为被动。此前,在一位高官的庭审现场,就曾出现过被告人阻止律师发言的状况。
慢慢地,话题进入到高铁上面来。娄秋琴说,“刘志军对高铁感情很深,他说一提到高铁就痛心。说的时候很真诚,因为他能够仔细地回忆每一个高铁车站的设 计方案,最后为什么用现在的方案。每一个站都能够用四个字描述它的特色。” 刘志军开始谈到高铁技术的引进,谈到如何压低技术引进的价格,这中间很多曲折,甚至很多人认为是不可能的。“这是他很自豪的地方,他认为汽车、飞机都没有 自主品牌,高铁虽然很多技术是引进来的,但最后的品牌是自己的。” 双方甚至还讨论过为什么中国要发展高铁而不是磁悬浮。刘志军说,当时对于走哪个路子有不同意见。所以专门在上海做实验,从浦东机场到市区的磁悬浮列车。刘 志军的观点是,中国和日本的情况不一样,磁悬浮列车对载重量有严格需求,太重会浮不起来。中国对列车运载量的需求大,一旦乘坐的人太多,考虑到载重量的问 题,最后选择发展高铁。
刘志军落马后,外界曾盛传其极为迷信,凡事喜欢占卜问神。最后一次会见时,娄秋琴决定问问这个问题。意外的是,刘志军并不回避。“他说每次开工都会找 人按照黄历选一个好日子。他甚至也认为这个事情很奇怪,不信不行,先前没有选日子,开工的时候就会下雨,举行仪式还得临时搭棚子。选了日子的时候,一次都 没下过,有时候明明还下着雨,仪式要举行的时候就停了。”
“人生要到六十岁才能懂事” 远离了昔日的叱咤风云,落马后的刘志军在狱中生活平凡,亲情成了他精神的寄托。刘志军的辩护律师介绍,在秦城监狱,刘志军可以看电视、报纸,对外界情况有 所了解。不过羁押期间不能见家属,对亲人多有挂念。最放不下的,是自己的女儿和老母亲。 钱列阳回忆,“他跟我们说起女儿的时候,会很高兴,他说自己的女儿外语很有天赋,不怎么学,却成绩很好。” 对母亲的牵挂更甚,律师称,刘志军每次会见都会反复问“老母亲还在不在人世”。娄秋琴说,我们告诉他还在,但他好像不太相信。他说老父亲去世没有回去,灵 柩在家里等了两天,最后因为工作太多没有回去。言下之意,担心再也看不到老母亲。
在很多报道的描述中,刘志军令人爱恨交加。有铁道部的老同志回忆其霸道蛮横,“想用你时你就升,不想用你时你就滚,有时三更半夜把你喊来开会骂一顿, 让你摸不着北。”不过,身陷囹圄之后,刘志军似乎多了些“柔情”。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刘志军感谢了所有的人,包括办案人员和秦城监狱的看守人员。 开庭当天早上,秦城监狱特地为他准备了两个鸡蛋、两个肉包子和一碗稀饭。中餐时,法院为其准备红烧肉、鱼、蔬菜和米饭。刘志军对这一切很感恩,他对律师 说,“人生要到60岁才能懂事。” 刘志军说,这是20多年前,时任国家主席李先念对他说的一句话,“他说自己一直没能够明白是什么意思,现在终于理解了”。
刘志军甚至跟律师谈起自己的出身。刘志军说因为祖上有过雇工,家里被划为富农,阶级成分不好,当初进入铁路系统很曲折。 1972年2月,初中毕业的他赶上铁路招工,机会来临时,体检却查出肺部疑有钙化点,刘志军连夜赶路到县城医院复诊,拿到心肺无异议的确诊结果赶回,据刘 志军自己说,只差几分钟就到了截止的时间。 说这番话时,刘志军正好六十岁,当年勤奋进取的小伙子已经历了从部长级高官到阶下囚的人生过山车。 “我问他是什么意思,他没有过多解释。只是说,做事、做人要知止,适可而止,什么东西都不要过。我说是不是‘度’的问题,他说这方面没有把握好。”钱列阳 说。
曾多次为落马高官辩护的钱列阳对此感慨良多,“他们从最底层,付出比一般人更多的努力和勤奋,在各自的行业中做出贡献,最终却倒在贪腐之上,令人痛惜。” 钱列阳希望,能够更有效地建立起让官员们不敢贪腐的制度,而不是单纯依靠官员们主观努力来防腐拒变。
6月14日的会见,分别之时,隔着铁栅栏,刘志军双手紧握两位律师的手,再三感谢。 钱列阳问,“有没有话要带给你女儿。” “他回答,没有什么要说的,只是叮嘱,千万不要从政。”
文章来源: http://goo.gl/6cO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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