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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

浙江5名城管临时工打人事件还原

萝卜网
4月19日上午,目击者拍到的黄祥拔被打现场图片。网络截图
萝卜网
4月19日,苍南县灵溪镇城管打人事件现场。网络截图
从4月19日上午8时30分许到当晚20时许,5名浙江温州苍南县灵溪镇城管与拍照劝阻暴力执法者的争执,演化为波及全县的群体事件。
据当地官方表述,当天上午9时许,当地城管在灵溪镇一路口整治占道经营时,与一女菜贩发生争执。紧接着,城管与路过用手机拍照的黄祥拔发生冲突,殴打致后者倒地吐血。5名打人城管随后被周围群众围攻,5人均受伤,其中两人休克、伤情危重。
截至昨晚,当地警方已抓捕十余名现场挑事的涉案人员,“多为县城及周边的社会闲散人员”。

在这12小时里,黄祥拔,这个被城管围殴的路过拍照者赢得了当地民众的同情。然后再以同情的名义,5名城管成了受害者。
“不能这样搞”
身着制服的城管队员悄悄离开,没穿制服的几人留下继续殴打黄祥拔
19日8时30分许,39岁的黄祥拔在买菜归家途中看到几名城管正在收缴商贩的煤气灶、高压锅,“有一个城管对卖东西的老太婆动了手”。
目击者郑瑞元称,事发时,他看到一名卖茶叶蛋、烤地瓜的老婆婆在向四五名城管队员求情。“你们不能这样搞。”黄祥拔边拍照边说。正在搬东西的两名城管队员转身冲向黄祥拔,“他们上来就是两个嘴巴子”,黄祥拔说。
在跑出去十几米后,黄祥拔被城管队员们追上并殴打。
灵溪镇镇长吴招鹏介绍,黄祥拔被打的地点位于大门路与康乐路交会处,是灵溪镇的中心地带。大门农贸市场位于此地,每天早上都会有大量农村菜农前来卖菜,宽不足5米的街道两旁从早上5时起便充斥了汽车鸣笛与商贩叫卖声。
黄祥拔遇到的是正在康乐路上由江湾路向望鹤路方向清理占道经营商贩的城管。此前,他们已清理完大门路近四分之三的路面,即将完成早上的任务。
黄祥拔被打时,事发地对面的药店老板陈先锐说,当时他在店内听到街上有人喊“城管打人了”,随后出店门便看到三名穿着便服的城管人员在对一男子拳打脚踢。男子起先一直用双手护着头部,被用拳头打了一阵后蹲在地上,城管队员开始用脚踢,“城管穿着皮鞋呢,血都喷出来了”。
多名目击者称,殴打开始后,身着制服的城管队员悄悄离开,没穿制服的几人留下继续殴打黄祥拔。
大门路通讯器材店老板郭先(化名)称,殴打过程中曾有几名年轻人试图制止:“你们怎么可以把人打成这样”,“但马上被捶了两下。”
郑瑞元是其中一名上去理论的。在黄祥拔被打时,他就在附近拍照,上前想要理论时被城管队员拳打脚踢,“我的右脚被打肿了”。
殴打持续了不足10分钟。据目击者提供的照片,黄祥拔此时已口吐鲜血,身上留下几个脚印。“当时我已经没有意识了。”黄祥拔对新京报记者说。
黄祥拔昏倒后不久,在康乐路开店已10余年的唐淑娇赶到了现场。“那是我堂舅!”她的喊声迅速凝聚了围观的数百名街坊,他们围住了正试图离开的打人城管乘坐的车辆。

“创城”压力下的城管

大门菜市场一带平时占道经营情况就挺多,“一小部分小摊小贩总是不听劝,绝大多数群众还是理解和支持我们工作的”
“执法人员未与占道经营的商户发生冲突”,昨日,吴招鹏解释,执法人员要求黄祥拔停止拍照行为,但黄祥拔还是继续拍照,于是双方发生冲突。冲突中,黄祥拔受伤,继而引发附近群众的围观。
吴招鹏说,当天是一次对占道经营的常规整治,参与人员包括城管执法人员与临时工作人员。
此前,苍南县城管执法时曾多次与民众发生冲突。
2012年9月3日,苍南县龙港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监察二中队在巡逻过程中,因清理占道物品与店主产生冲突,并造成女店主手指骨骨折;2011年7月28日,灵溪镇城管因强行没收聋哑人商品引发部分聋哑人打砸事件。
据多名事发地临街商贩介绍,这些年苍南县的城管执法与创建省级文明县紧紧相连。据苍南县政府官网显示,自2008年起苍南县便开始创建省级文明县,2011年成功。
唐淑娇称,2012年9月3日,龙港镇那次执法冲突便是由于城管为迎接文明办明察暗访而加强巡逻所致。
“创城”使城管队员的压力也愈发加重。
昨日,苍南县灵溪镇城管局法制科科长何钢向新京报证实,该县目前确正参与“省级示范文明县城”评比。他称,冲突当日该局执法二队例行巡查,冲突应该 是群众被不确切信息误导。他称,大门菜市场一带平时占道经营情况就挺多,“一小部分小摊小贩总是不听劝,绝大多数群众还是理解和支持我们工作的”。
记者看到,灵溪镇大街小巷遍布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的标语。灵溪镇委主办的灵溪政务网将“文明县城”列为中心工作。4月17日,也就是事发前两日,浙江省文明办主任龚吟怡率调研组来灵溪县进行过实地调研。
打人城管是“临时工”
“这5名城管工作人员并不是正式城管员工,他们是城管临时叫来协助搬运占道石块等物品的”
从19日10时许到14时许,4个小时内围观民众由数百增加至数千,苍南县人的微信朋友圈频频转发了“城管打人了”的消息。
60岁的目击者王浦(化名)介绍,被围城管车辆共两辆,一辆是装载收缴物品的货车,另一辆是小面包。起初,两车试图移动,但围观者马上扎破了车胎。被困货车上的城管队员惊恐地跑进面包车内,锁住车门,不停拨着电话。
“打他们!打他们!”一波波声浪淹没了面包车。11时许,黄祥拔的亲人赶到事发地点,现场进一步失控。
12时,警方、县领导赶到现场。警员曾试图带离5名被困城管但遭现场群众制止。
据第一位拨打110报警的李勤(化名)介绍,他最早看到“城管打死人”的消息是在微信上,几乎同时,现场便响起了同样的喊声。
14时许,在“城管打死人了”喊声后,部分群众持砖块、木棍等砸破了车窗、车门,致车内几人受伤。一名目击者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照片显示,在被人群围住的一辆黄色中巴内,至少有3人不同程度受伤,身上可见多处血迹。
“我知道打人不对,但你知道当时他们有多嚣张吗?”一名要求匿名的当地人称,当时他抄起了自家门口的扫把。他介绍,苍南本地不少人平时就反感城管,这些人基本都是“外地人”。“很多人都上去打了几下”,目击者郭先说。
据何钢介绍:“据我了解,这5名城管工作人员并不是正式城管员工,他们是城管临时叫来协助搬运占道石块等物品的。因为有些经营户门口会放一些石块防 止外人停车影响小店生意,但这是不能放置的,所以城管事先知道有东西要搬运,叫了外面的工人来协助。以前我们也常常叫这些临时工人来做搬运。”
5名城管被从车内拖出,被棍棒、拳头淹没。图片显示,两名城管遍体鳞伤。事后,苍南县官方发布通报称,4月19日,有人在网络上发布“城管打人致 死”的谣言,致使围观群众聚集,5名城管人员被围困殴打。后公安部门组织人员进场劝离群众,现场秩序基本得到控制,受伤的5名城管工作人员被送医院治疗。 经诊断2名工作人员创伤性失血性休克,目前病情危重,正组织抢救;3名工作人员多处软组织受伤。截至当晚6时30分,围观群众被劝离,现场秩序基本得到控 制。
据苍南新闻网,当地警方昨晚已抓捕十余名现场挑事的涉案人员,“多为县城及周边的社会闲散人员”。
据其报道,截至昨日下午3时,其中一名城管还处于创伤性失血性休克状态,正在全力抢救。“我也很纳闷,为什么突然就遭到一顿暴打。”一位多处软组织受伤的“临时工”赵二远说。

文章来源: http://goo.gl/f86Aug

2013年7月13日星期六

网易另一面 | 无处不在的“临时工”

导语:6月8日,浙江大学生魏煌向人社部申请公开全国“”信息,在答复期限内,没有收到任何回应,7月4日,他提起了行政复议。其实,国内“”的人数信息,一直以来没有得到过具体的统计,但根据信息世界里种种碎片化的数据,不难得出结论:政府部门里,“”的数量十分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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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的政府部门都在大量使用“临时工”

1995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临时工”的概念实际上已经不存在。政府部门便以“聘用工”、“派遣工”的方式聘用编外人员
“临时工”群体的出现,始于改革开放初期。开始,他们协助普通民警、城管执法人员,负责治安维护、交通管理、市容市貌维护等。上世纪90年代,国务 院发文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各部门各省市开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相对于有编制的“编内人员”,临时工被统称为“编外人员”。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之分。此后政府部门便以“聘用工”、“派遣工”的方式签订 合同,聘用编外人员(但这些所谓“临时聘用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就是其单位法律上的代表)。不签订合同的,就是新闻里频频出现的“三无”临时工。
各个部门的“临时工”频频现身
2010年11月9日,河南中牟县76岁的菜农张会全在卖红薯时,被执法城管掀了菜摊,连连扇脸,后有关部门称打人者为临时工;2011年9月,江 西修水县一女子到派出所为孩子办户口,与户政人员有所争执,办事女警竟然发怒拿起台面资料砸向办事居民。修水县公安局回应,已将“发飙女警”蒋某予以辞 退,蒋某为聘用人员,并非在编警察;2011年11月12日,浙江衢州火车站广场,一名男子开着福建牌照的法院警车,伸出一只脚让一位妇女为其擦鞋,被网 友曝光,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法院回应,该司机是院聘临时工;2013年5月31日,陕西延安市发生“城管跳脚踩商户头部”事件。延安市城管局回应,跳踩商 户头部者为临时聘用人员;2012年3月,温州公交车司机撞死3人后逃逸,官方称肇事者系临时工;2013年3月,辽宁西丰县委书记豪车套军牌开去豪华酒 店,官方事后称司机是临时工,已离职。
“临时工”的数量也殊为可观
河南6县(区)环保局“临时工”占职工总人数的79.2%
中国究竟有多少编外人员?迄今,尚没有公开资料显示详细的统计数据。但“编制内”、“编制外”导致的“正式工”、“临时工”双轨制用人模式,几乎覆 盖了全国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河南审计部门2009年曾进行过一次排污费的专项审计,结果表明,6县(区)环保局实有人员765人,但财政供给人员仅 159人,只占总人数的20.8%,而自收自支人员——也就是编外人员,占总人数的79.2%。
全国法警警力缺口27000余人,靠“临时工”填补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曾向媒体透露,目前我国司法警察的警力严重不足,全国缺口近一半;很多法院大量使用聘用临时人 员承担法警工作,带来严重问题。罗殿龙算了一笔账,按照法警满负荷工作来计算,全国需求警力在60000人左右 ;目前全国法院共有在编法警33000余人,警力缺口为27000余人。而这些缺口,基本上都被“临时工”填补。
北京的城管协管员有6500人,约为在编城管人数的92%;北京有5万余名民警,辅警人数达2.9万人,为编制民警人数的58%
“临时工”在北京的政府部门中占有很大比例。北京市政协2011年的调研报告显示,北京城管在编数量7000余人,外聘协管、保安约6500人。媒 体公开报道显示,目前,北京目前有5万余名民警,文职辅警人数达2.9万余名。“临时工”的数量如此庞大,还是因为编制警力不足。干了5年辅警的李笑深在 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所在的派出所有40多个在编民警,刨除领导、内勤、社区民警,负责治安的民警只有七八人,而这七八人要负责4平方公里的治安犯罪打 击,实际上根本不可能。
用工双轨制 “临时工”做得多拿得少
广东交通部门负责人表示:“正式工”工作清闲,而“脏累危”的第一线则用“临时工”,前者的收入也要多出后者很多
据《北京晨报》报道:广东某区交通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有正式交警200来人,招聘的协管员则远远超过这个数字,而据他了解,有些城管 部门“临时工”的比例更加夸张:“很多活儿都是临时工在干。”记者在调查走访中初步掌握的情况是,在不少地方的城管、交通、治安等部门,正式编制人员与 “临时工”的比例一般都在1比3左右,多数“正式工”一般从事着相对清闲的工作,而大量“临时工”则被安排到脏、累、危的工作一线。这位负责人还透露,有 了协管员后,许多工作都由他们完成,只有涉及执法时正式交警才会出面。一方面是许多脏活、累活都由“临时工”来完成,另一方面,相对低下的文化素质和收入 水平,同时缺乏相应的培训,使得“临时工”在处理相关业务时容易“惹事儿”。并且,此交通部门招聘的协管员许多是没工作的。至于学历等方面,也没有具体要 求。协管员每个月到手只有2000元出头,而同样岗位的正式工收入“要多很多”。
聘用编外人员的目的在于,“替代”编内人员的工作量,由编外人员把编内人员“养”起来
目前很多国有单位的状态是:“有事没人干”;一些单位是“有人没事干”。聘用编外人员的目的在于,“替代”编内人员的工作量,由编外人员把编内人员 “养”起来。前不久,浙江永康曝光了该市192名在编人员“吃空饷”;山西曝光了一位副县长“吃空饷”15年、一位国土局干部“吃空饷”9年、一位县委书 记之女累计5年“吃空饷”、一位局长之子还在上学就已入编为正式教职员“吃空饷”……而更早被发现“吃空饷”的有:2005年,四川南充市2323 人;2006年,甘肃省908人;2007年,山东省11858人……于是这就形成了一个怪圈:一面是“人手不够”,一面却有人“吃空饷”;一面是“官满 为患”,一面却在聘用“临时工”。
“临时工”因其“高性价比”而泛滥
古代“临时工”——即衙门的“帮役”和“白役”,他们虽无报酬,但却可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敲诈勒索之类,自然不在话下
其实“临时工”古已有之。按照周保民在《清代地方吏役研究》中的估计,清朝全国地方吏役人数当在两百万左右,其中大部分是“白役”——即临时工。只 有一种叫做“工食银”的报酬,一年的平均水平仅仅是6两银子,其购买力相当于今天一两千元人民币。而不在编制的“白役”,则没有正式报酬。从社会地位来 讲,明代将衙役们的地位定为“贱民”,其本人和后代都禁绝参加科举考试。虽然没有正式经济收入,政治上又被贬为贱民,他们依然争相挤入衙役队伍,哪怕当个 临时工。因为衙役这种活计,是为官府打工,官府这张虎皮含金量很高,只要善于使用,都可以随时变现。官府既然不能给衙役们正常的报酬,那么,就允许他们靠 山吃山靠水吃水。无论催粮收款,还是办理刑事案件,都是敲诈勒索的绝佳机会。做一个衙役,能够通过敲诈勒索得到不少好处,平时也可以骗吃骗喝,远比在乡下 种庄稼划算;而心黑能干的还积累了大量财富。又因他们是在官之人,所以可以狐假虎威。
“临时工”能够完成按照法律无法完成的任务,即使做过分了,也可以他们是临时工为借口,开除了事。既可安抚舆论,也没有成本
经过一百多年后,再看今天基层政府的临时工现象,就容易理解了。没有编制,工资低,待遇差,无保障,这种条件不可能吸引高素质人员进入,进入的多是 素质较低的人员;由于收入低下,无法靠工资过上体面生活,他们往往像历史上的前辈那样,靠罚款,没收和敲诈勒索找光阴。而政府对于这种做法,名义上反对, 实际上支持。一些部门制定了罚款指标,完成的有提成,有奖励,完不成的受处罚。这就是官场常说的“不给钱就给政策”,政府既然不给这些执法部门更多的编制 和人头经费,那么,就可以给政策让他们自己去创造收入。基层政府也认为,临时工敢打敢拼,无法无天,能够完成按照法律无法完成的任务,能够打开工作局面。 即使做过分了,摊上事了,也可以他们是临时工为借口,扫地出门。这既可以安抚舆论,也没有什么成本。(此部分参考历史作家梁发芾的 《从清朝的“帮役”到今天的临时工》 一文)
结语:政府大量使用“临时工”,无益于民生,也无益于行政。而只要“闲人喝茶流氓干活”的运作方式不改变,“杜绝临时工式执法”的大饼,就永远只能画在一张稀烂的纸上。

文章来源:http://goo.gl/LATaY 

附:

梁发芾:从清朝的“帮役”到今天的临时工

近日,延安城管“暴踩商户”,而涉事两名城管又被延安城管局宣布为“无正式编制的临时工”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8日,浙江理工大学法学专业学生魏煌雄就此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全国行政机关中“临时工”信息。
“临时工”是今天的一个有趣现象。这几年,凡是看到为非作歹被舆论盯住的官府人员,最后都被证实是临时工所为。处理结果是,轻则批评教育,重则开除了事。问题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临时工?为什么临时工总是那么多事?
基层政府的一线管理者,如公安和城管,确实有大量临时工。他们的人员数额,可能比正式在编的,要多出许多,至于多出多少,目前尚未有公开的数据可以查。希望政府能够善意回应魏煌雄同学的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像 目前公安和城管的那些活计,在最早的中国,主要是通过差役的方式,由老百姓无偿承担的。古代基层政府最重要的两项权力,一项是收税,叫做“钱粮”,一项是 司法,叫做“刑名”。这两项权力的实施,尤其司法和治安,都需要一批年富力强的男人去出力跑腿。而早期时候,这种活计是老百姓的一项法定而沉重的义务,由 城乡居民轮流承担的。因为是一项义务,所以也是无偿的,没有报酬的。
宋朝王安石改革,将一部分由老百姓承担的无偿徭役,变成了雇役,老百姓出钱交给政府,政府拿出其中的一部分,向社会雇佣一些乐于从事此种工作的人打杂跑腿。到了清朝的时候,这类打杂跑腿的活计,基本上都是雇役,不再向民间强行摊派了。
清 朝的这类活计,最主要的,叫做衙役,分为四班:皂班、快班、民壮和捕班。此外,还有门卫、狱卒、看守、法医等等人员。按照清朝的规定,这些衙役的数量是相 当有限的,一个县正式定额或者说编制,是以八十名为限,当然有的地方的在册衙役达到一百来人。实际人数远远超过定额。超出定额,并不在编制之内的衙役,叫 做“帮役”或“白役”,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临时工。
那么清朝的衙役中有多少是里临时工 呢?据历史记载,一个正式的名额下,一般有三四名“帮役”。清初的侯方域说,一些州县仅“白役”就有上千人。曾在四川巴县当过官的刘衡说,巴县原有衙役七 千人,他上任一年后,“役等无所食,退散六千七百八十人,存者寥寥数百人耳”。嘉庆22年,监察御史程伯銮奏川省积弊说各州县粮快(即收税和抓捕犯人的) 两班多至千人。道光时,御史王玮庆奏请裁革州县“白役”,指出山东州县差役,大多至一千多名。光绪初御史李郁华奏称,新华县遇有命案,往验时衙役动辄至数 百人,无名白役不下一二千人。按照周保民在《清代地方吏役研究》中的估计,清朝全国地方吏役人数当在两百万左右,其中大部分是“白役”即临时工。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临时工呢?
一 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确实需要有更多从事社会管理的人员。一个数万人到数十万人的县,如果从事治安司法征税的人员仅仅数十人,可能真的无法满足需要, 在编制被定死的情况下,招收临时工是不得已的选择。但最为关键的是,从事衙役这类被认为是贱役的活计,实际上有很多实在的好处,不少人争做衙役,编制容不 下,就宁作临时工。
清朝的衙役最显眼的好处是免除徭役负担。但经济上看,其薪酬待遇是 非常低的,正式只有一种叫做“工食银”的报酬,一年的平均水平仅仅是6两银子,其购买力相当于今天一两千元人民币。而不在编制的“白役”没有正式报酬。从 社会地位来讲,朱元璋将衙役们的地位定为“贱民”,其本人和后代都不许参加科举考试,不许当官,他以这种羞辱和贬抑的手段,打击为非作歹的衙役。但即使是 这样,不但有很多人宁可去做“白役”,而且一些家道不错的人家,也要做挂名衙役。所谓挂名衙役,就是在政府挂个名,实际上并不去亲自上班,这些挂名衙役还 必须每年向州县交纳2-4两的银子,才能保住这个挂名。
没有什么正式经济收入,政治上 又被贬为贱民,他们为什么要挤入衙役队伍哪怕当个临时工?事实上,收入低,地位低,那是名义上的,实际情形并不完全如此。必须明白的是,衙役这种活计,是 为官府打工,官府这张虎皮含金量很高,只要善于使用,都可以随时变现。官府既然不能给衙役们正常的报酬,那么,就允许他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无论催粮收 款,还是办理刑事案件,都是敲诈勒索的绝佳机会。而有些敲诈勒索的项目,年深日久,居然成为惯例甚至制度,如种种“陋规”收入。做一个衙役,能够通过敲诈 勒索得到不少好处,平时也可以骗吃骗喝,远比在乡下种庄稼划算;而心黑能干的还积累了大量财富。又由于他们是在官之人,狐假虎威, 虽然是贱民,但在乡里却往往被乡亲尊敬,被称呼为“老爷”。对于一些家道不错的地主来说,有这样一个在官的身份也可以保护家庭地位和财富,免得被他人尤其 被官府侵吞。
胥吏衙役之害,在明清尤其清朝,简直可说是一种政治癌症。人们愤恨它,却 取消不了它。这个群体一直声名狼藉;而由于声名狼藉,正直的人更不愿意加入这个群体,这样就形成一个恶性的循环:只有地痞流氓这样的人才愿意进入这个群 体,而地痞流氓把持的这个群体,正直人士就更不愿意接近它了,于是出现了衙役胥吏的世袭垄断局面。
经过一百多年后,再看今天基层政府的临时工现象,就容易理解了。
今 天的市县政府,无疑承担很多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的管理职能。由于社会变革,矛盾集中,治安、交通和城市管理等确实工作量很大,需要人手;但是,一来编制有 限,二来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养尊处优,不愿意走向街头去做那些吃力活;由于退出机制不存在,他不干活也不能辞退他。结果就是“有活无人干,有人不干 活”。于是,这些部门就招收大量的临时工,让他们干那些在编干部不愿干的活,即冲在管理第一线,直接与老百姓接触,直接与老百姓冲突,直接与老百姓脚踢拳 打。
没有编制,工资低,待遇差,无保障,这种条件不可能吸引高素质人员进入,进入的多 是素质较低的人员;即使有高素质者进入,面对编制内外两重天的待遇,心态不可能平衡;由于收入低下,无法靠工资过上体面生活,他们往往像历史上的前辈那 样,靠罚款,没收和敲诈勒索找光阴。而政府对于这种做法,名义上反对,实际上支持,一些部门制定了罚款指标,完成的有提成,有奖励,完不成的受处罚。这就 是官场常说的“不给钱就给政策”,政府既然不给这些执法部门更多的编制和人头经费,那么,就可以给政策让他们自己去创造收入。
另 外,基层政府也认为,临时工敢打敢拼,无法无天,是刁民的好对手,能够完成按照法律无法完成的任务,能够打开工作局面。即使做过分了,摊上事了,也可以他 们是临时工为借口,把他们开了。这既可以安抚舆论,也没有什么成本。回头又可以再招一批新的。这恐怕也是政府宁愿让临时工冲在第一线的内在原因吧。虽然政 府也要求从严控制临时工数量,但其实是具文而已。
执法部门大量使用临时工,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临时工来说,都不是幸事。而从长远来看,对政府也没有什么好处。临时工闯下的所有祸端,都会一笔笔记在政府的账上,累积成为庞大的债务,迟早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