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3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备受社会关注的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今日在湖北咸宁一审宣判。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
去年4月,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侦办。办理该案的公安民警辗转四川、北京、广东等10余个省市,行程数十万公里,全力侦破此案,追缴军用手榴弹3
枚、各类枪支20支、子弹677发、钢珠弹2163发,依法扣押、查封、冻结刘汉等人及汉龙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名下的巨额资产,掌握了大量刘汉、刘维组织、
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和指使杀人等主要犯罪证据。
该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2月20 日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涉嫌多个严重犯罪,其中刘汉、刘维涉及15个犯罪罪名,情节恶劣、危害严重,是近年来国内公诉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团。
3月31日上午,刘汉、刘维等36人在湖北咸宁的5个法院受审。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出,被告人刘汉、刘维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串通投标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汉等36人涉黑案中,陈力铭等5人案、桓立柱等3人案、曾建军等5人案、旷晓燕等3人案、刘学军等3人案、刘维等7人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法定程序,分别于4月1日、2日、14日休庭。
刘汉等10人案4月19日上午结束了法庭辩论,刘汉等10名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至此,刘汉等36人涉黑案历经17天审理,一审全部休庭。
5月19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定于5月23日上午9时在7个审判庭同步开庭对该案36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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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刘汉不死,周家最愤
整个周永康家族在四川省境内的最大黑金金主,中共四川省政协常委刘汉、刘维兄弟犯罪团伙的未来命运,从3月31日开始历经17天庭审之后又历经一个
多月的“择期宣判”等待,如今有了新的消息。中共各大官方媒体都在同一时间以“引述”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的官方微博发布的消息之形式,对外宣
布定于2014年5月23日上午9时在该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对被告人刘汉、唐先兵等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串通投标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窝藏
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及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一案进行宣判。
定于2014年5月23日上午9时在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对被告人刘维、文香灼等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一案进行宣判。
定于2014年5月23日上午9时在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对被告人曾建军、张伟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宣判。
关注此案的人士都知道一个多月前的对刘汉三十六人犯罪团伙的法庭审理是分而治之,依他们的犯罪内容把这三十六人分配至七个法庭同时审理。而即将进行
的一审宣判也是在这七个法庭同时进行。笔者前面已经引述的三个法庭即将进行的宣判内容都包括了“故意杀人罪”,所以该庭上的犯罪嫌疑人们,特别是他们中间
的“首恶”依法应该有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的可能。另外四个法庭即将宣判的内容均不包括“故意杀人罪”,所以将在这四个法庭上领刑的一干犯罪嫌疑人应该都
没有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的可能。
而包含有“故意杀人罪”的上述三个法庭上被分配其中的犯罪嫌疑人们,则分别是以刘汉、刘维以及他们犯罪团伙中的核心马仔曾建军为“首恶”。
中共官方的公开报道中称:在刘汉等10人案的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被告人刘汉等人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指出,从组织特征来
看,刘汉等人的涉黑犯罪组织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从经济特征来看,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大肆
敛财,并用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从行为特征来看,该组织非法持有大量枪支、弹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暴力抗法、为非作恶、欺压群众、草菅人命,有
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从非法控制特征来看,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称霸一方,在四川省绵阳、广汉、什邡地
区和部分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官方的报道中还声称,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了大量证据。公诉人出示了该组织成员非法持有或用于作案的枪支、弹药等大量物证或物证照
片,宣读了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另案被告人及共同作案人的供述;运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展示了命案中的现场勘验笔录、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法医学尸体检验
报告等,出示了非法敛财违法犯罪活动所涉及的司法会计鉴定报告、会计报表、银行账目等。在刘汉等10人案和刘维等7人案中,经法庭通知,证人孙某某……和
曾建军、陈力铭……等多名另案被告人就有关事实和情节出庭接受法庭调查。
从这一大段文字中可以看出,在刘汉犯罪集团案的审理过程中,“草菅人命”四个字无疑应该是过去检察院的起诉书和如今法院的判决书中所使用的原话照
录,仅此一个细节即足可说明刘汉犯罪团伙共三十六个犯罪嫌疑人虽然应该是会被当局决定“大部不杀”,但“一个不死”断不可能。需要讨论的问题是最终到底是
以“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的党的“一贯政策”为“法律准绳”,至少先毙了匪首刘汉,还是要对刘汉刀下留人,让其犯罪团伙的其他成员充当替死鬼。
中共官方媒体的相关报道的最后还特别强调了刘汉犯罪团伙中的“多数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表示歉意,恳请法庭从轻处罚”。而根据此前已经传出的法院审理内容,刘汉本人似乎不不是这“认罪,悔罪”的“多数被告人”之一。
再者,前面提到的三十六名被告被分配到七个法庭同时进行审理,但这三十六个人的犯罪内容很多都是交叉的,这就必须有一个某法庭中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被
安排到另外一个法庭充当“证人”的程序,而与刘汉和刘维都不在一个法庭的也是犯有“故意杀人罪”的曾建军其人不但肯定是这“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的“大部
分被告人”之一,而且似乎还有“戴罪立功”的表现,因为官方媒体的报道内容中特别提到他在刘汉等10人案和刘维等7人案中,就有关事实和情节出庭接受法庭
调查。由此看来,这位曾建军被起诉的所有犯罪内容中虽然既有贩毒内容,更有“故意杀人”内容,但仅被判个死缓的可能性不是没有,因为中共“社会主义法制
史”上已有先例,故意杀人致人当即气绝身亡的薄谷开来也只是被判了个死缓。
当然,笔者这里为曾建军“开脱”是要以当局已经决心要让刘汉和刘维兄弟至少贡献出一条性命为大前提。而如果当局已经计划让刘汉和刘维兄弟两人只死一
个的话,那么即将被押进死刑注射车的肯定是刘维而不是刘汉。换句话说,刘维不死的可能性委实太小,而前中共四川省人民政协常委刘汉同志是否也会为该党的事
业贡献出他年轻的生命才是最需要被关注的,因为无论是中国大陆的境内境外,凡是关注周永康及其整个家族未来下场的人士均已经质疑为什么要在周永康及周宾均
都还没有被宣布“交付司法”的前提下匆匆忙忙地先把他们在四川境内的最大金主刘汉“抢先司法处理”了。
自近两个月前刘汉犯罪团伙即将被起诉的消息被官方宣布之后,网络上就不断出现过“刘汉不死,人神共愤”,“刘汉不死,天诛地灭”,“杀刘汉以平民
愤,杀刘汉重振警威”……之类的激情口号,笔者要在其中“刘汉不死,人神共愤”一句后面附加一句“刘汉不死,周永康更愤,刘汉不死,周宾最愤”。道理再简
单不过,只要当局对刘汉判处“斩立决”,周永康夫妻、父子、兄弟、叔侄……包括整个周永康家族的直系、支系和旁系的所有犯罪嫌疑人均可因“死无对证”而被
洗脱大部分甚至全部罪行。不但是周永康家族,所有与刘汉有过犯罪牵连的前四川系、石油系、国土资源系以及中央政法系中的那一大堆贪官和污吏们,也均可以因
为刘汉的“以死相报”而减罪甚至完全脱罪。
人们都还记得去年的中共政权的“二品夫人”薄谷开来因为故意杀人罪被起诉之后却又被当局刀下留人的消息传出后曾引起境内外舆论界的强烈不满,境内网
民们更是骂声一片,但之后在关注过薄熙来被庭审的公开内容之后,人们似乎又体会到了当局对薄谷开来“留下活口”的“用心之良苦”。依此推论,如今的中共当
局是否也会为了日后的审判周永康的需要把而把刘汉“留下活口”?进一步的分析,会是本专栏下篇文章的主要内容。
保不保周永康就看杀不杀刘汉
本专栏的上篇文章《刘汉不死,周家最愤》中已经向读者和听众们提示了整个周永康家族在四川省境内的最大黑金金主,中共四川省政协常委刘汉同志被一审
判决的时日终于到来,中共各大官方媒体都在宣布这一消息的报道内容中透露了刘汉和刘维兄弟最重要的马仔,被起诉内容中与刘汉和刘维一样都包含一项“故意杀
人罪”的曾建军似乎已有“戴罪立功”的表现,因为官方媒体的报道内容中特别提到他在刘汉等10人案和刘维等7人案中,就有关事实和情节出庭接受法庭调查,
也就是说他在法庭上有检举揭发刘汉和刘维兄弟的“立功表现”。那么,如果这个所谓的“立功表现”一旦被法庭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就很有可能只被判处死
缓而不是“立即执行”。而刘汉和刘维的“故意杀人罪”即使因为曾建军等人的举证而被坐实,“以命抵命”的下场也不是肯定的。因为中共“社会主义法制史”上
已的恶性故意杀人罪犯不被死刑立即执行的先例很多,最著名的当然是故意杀人致被害人当即气绝身亡的曾经的党国二品夫人薄谷开来在国人齐声喊杀的舆论压力下
仍然只是被判了个死缓。
而就在不久前,具体时间是刘汉和刘维兄弟已经被一审庭审结束,等待“择期宣判”的这一个月当中,薄谷开来“只被判处死缓”的“旧闻”又被媒体翻腾出
来,肇因是上海复旦大学一个叫林森浩的投毒杀人犯被一审宣判“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后,有1名复旦教授和177名复旦学生联合上
书为他求情,企图助他逃脱“以命抵命”之下场。
相关报道中说,3月31日,在一位教授的推动下,复旦大学的学生们写下联名信交给负责二审的上海市高院,在谴责林森浩罪行的同时,请求不要判其死刑,称他本性善良,应令他洗心革面,有朝一日照顾因他投毒致死的前复旦室友,在校博士生黄洋的父母。
为了支撑这一请求,学生们列举了多点理由,称林森浩投毒“是极其恶劣的禽兽行为”,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但其平日表现良好,并非极为凶残之人,且“以渐进的方式逐步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也强调过,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信中还比较说,薄谷开来投氰化物令一外国友人当即毙命,死相惨烈,也不过被判个死缓,若对林森浩判处死刑,量刑无疑过重。
确实,那个叫林森浩的投毒杀人犯至少没有令被害者当即毙命,而且还有理由说明自己当时的目的并不是令被害者死亡,而只是要令他“受罪”。相比较而
言,薄谷开来投毒杀人案的所有证据表明,首先她的目的就是要令受害者立即毙命,所以才选择了最剧烈毒药。其次是作案手段无疑称得上是极其残忍,居然是亲手
抱住已经被酒精灌醉的被害人的脑袋强行灌毒。相比较之下,仅仅从司法案例的角度评论,复旦大学为林森浩求情的同学们的“上书”内容中,拿薄谷开来作比确实
是最过硬的理由。但是,这些天真的复旦大学生、研究生们怎么就没有想到薄谷开来和林森浩之间最没有可比性的一面?那就是薄谷开来当初被“刀下留人”的真正
目的,不可能会写进判决书的理由是要“留下活口”。
薄谷开来被一审期间,一位叫刘峰的中国大陆境内律师曾撰文分析说:虽然公诉书指明了谷开来故意杀人罪的主犯地位,很可能被处以死刑。但我并不这么认
为。我认为最终量刑应该是死缓,而且谷开来不会上诉。理由主要有几点:首先,被害人可能存在过错,这虽然是酌定量刑情节,但既然辩护人提到了,自然有提及
的意义。我们很难相信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纯属自发形成而不是庭前授意。而且这一点应该会被法庭认定,作为从轻量刑考虑;其次,立功情形可能会被认定存在。一
旦认定,免死几乎是必然的了。再次,认罪态度好,会被法庭作为其中一个因素综合考虑从轻量刑。另外,投毒谋杀,手段并非特别残忍。
上述几点是基于法律分析的不会判处死刑的原因。但谷一样不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因为被害人是外国人,影响恶劣。判处无期明显罪责和刑种不相一致。全世界都会嘘声一片。
果不其然,这位刘峰律师的分析文章贴在网上不久,主审薄谷开来投毒杀人案的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中堂而皇之地写道,被告人薄谷开来伙同被告
人张晓军采用投毒的方法杀害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薄谷开来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
于本案被害人尼尔?伍德对薄谷开来之子薄某某使用威胁言辞,使双方矛盾激化;司法鉴定意见表明,薄谷开来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患有精神障碍,对本次作案
行为性质和后果的辨认能力完整,控制能力削弱;薄谷开来在归案后向有关部门提供他人违纪违法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处起到了积极作用;薄谷开来当庭认罪、悔
罪,故对薄谷开来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判决书中虽然公开提及了薄谷开来被免死的原因之一,即刘峰律师所说的“立功情形”——“向有关部门提供他人违纪违法线索”,不过,等薄谷开来受命充
当起诉她的丈夫薄熙来的污点证人,并因此令薄熙来的贪污受贿罪被法庭坐实的事实发生之后,中共司法部门内部即传出了薄谷开来当初之所以没有被死刑立即执
行,背后的秘密交易就是她在“提供他人违纪违法线索”的基础上,还要保证会在这个“他人”也是她的丈夫薄熙来当庭受审时充当检方证人。
人们都还记得薄熙来被安排在山东接受审判的时间是在薄谷开来领刑一年之后,也就是说,她的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以观后效”期才只过了一
半。山东法院受命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宣判的结果是:认定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
部财产。
而如上这三宗罪中,任何一项,特别是前面的两项如果没有薄谷开来充当污点证人,几无可能被坐实,甚至完全不能成立。所以我们假设薄熙来被司法处理之前薄谷开来已经被“斩立决”了,那么薄熙来被“司法处理”的过程根本就进行不下去。
从如上薄谷开来案联想到如今的刘汉案,从薄谷开来与薄熙来之间“同案”关系联系到如今刘汉与周永康特别是他的儿子周滨的经济关系,以及刘汉与一大票
石油系、四川系、国土资源系乃至中央和地方政法系的大小贪官污吏之间的命运共同体,就不难看出中共当局为什么要在周永康及周滨都还没有被宣布“交付司法”
的前提下匆匆忙忙地先把他们在四川境内的最大金主刘汉“抢先处理”了。正如笔者在本专栏的上篇文章中所说:道理再简单不过,只要当局对刘汉判处“斩立
决”,周永康夫妻、父子、兄弟、叔侄……包括整个周永康家族的直系、支系和旁系的所有犯罪嫌疑人均可因“死无对证”而被洗脱大部分甚至全部罪行。不但是周
永康家族,所有与刘汉有过犯罪牵连的前四川系、石油系、国土资源系和中央政法系中的一干人等,也均可以因为刘汉的“以死相报”而减罪甚至完全脱罪。但如果
刘汉一旦被下令“留下活口”,事情就另当别论了。这就是为什么刘汉在法庭上为什么敢于当庭质问检察官“这是上头的命令吗”?
可见身在狱中的刘汉心里明明白白他是否能够免于一死,并不取决于检察院起诉书中所列的罪行的多少和严重与否,甚至也不取决于他的“故意杀人罪”是否已经被坐实,而是取决于当局也就他所说的“上头”对周永康的态度。
文章来源: http://goo.gl/E0RI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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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3日星期五
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
權力網與黑社會:劉漢的財富史
一位熟悉劉漢的人對本刊記者評價他是:“利用了轉型和改革時期很多不規範的東西,發揮出了他的天賦,達到了極限。”他曾被評為四川省改革開放30年的標志
性人物,這與起訴書對比有些反諷的稱號,確實標記著一段歷史──劉漢的機會,劉漢的手段,還有劉漢的眼淚,實在是個說來話長的故事。
4月16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劉漢等10人案進行法庭調查。圖為在法庭受審的劉漢
站上被告席的第一天,劉漢穿著一件樣式陳舊、普通的油綠色夾克,大部分時候神情嚴肅,與兩年前接受《華爾街日報》採訪時那個披著貂皮大衣、對著鏡頭一臉憨
笑的礦業大亨有極大差別。經過一年多的關押,他明顯比之前的照片消瘦,眼袋非常突出。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草莽淘金路以來,他身體的損耗與財富積累並行
著。他的淋巴結從1994年開始一直腫大。因為超常的電話量,他的聽力也出現問題,庭審時需要戴上助聽器,並要求法庭特意為他的座椅加上墊子。
劉漢被控14項重罪,包括涉嫌組織及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妨害公務罪、開設賭場、非法經營、強迫交易……這是424名警察、花費200多 天,在四川、貴州、海南、內蒙古、雲南、上海、深圳等省市自治區以及香港、澳門等地,調查1000多人,調取證據資料1萬余份,最後形成800多本卷宗來 証明的定罪。他旗下的公司已大多被查封,四川省政協委員的稱號也被取消,孩子寄養在別人家中。四個兄弟姐妹因為不同程度涉案被關押,只有一個70多歲的母 親在海南,已經一年多沒有回四川。如果上述控罪成立,他的所有財產將被沒收,“四川首善”的稱號也將被“最大的黑社會”所取代。
劉漢否認絕大部分控罪,處心積慮地為自己辯解。庭審時他總是隨身帶著起訴書,常常用筆記錄著,在法庭上的發言也比其他被告更踊躍。尤其是在4月19日── 庭審最後一天,他在法庭上花了140多分鐘做自我辯護。除了停下來喝一口水,他一直按時間順序滔滔不絕地講述著自己記憶中的創業經歷。語速不快,眉頭緊 鎖,給人感覺有點誠懇,甚至艱難地講述著。
口頭表達其實非劉漢的長項,上世紀90年代,當他試圖完成轉型,從一個資本市場上的投機客轉向實業時,他也曾使用各種方法來和掌控著項目的官員溝通:講自 己的江湖往事,顯示自己的資金實力和決心。一位曾在公事和飯局場合都和他有過接觸的市政官員告訴本刊記者,劉漢給他留下的印象是“說話沒什麼條理,拉拉雜 雜的”。但在4月19日下午16點40分到18點55分這段時間裡,他卻表現出了讓熟悉他的人都驚訝的表達能力。“漢龍公司去旁聽的人都說,平時開會的時 候都講不出來什麼東西,也沒有邏輯性,這次居然這麼能講。”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青松對本刊記者說。他在此案中擔任劉漢的代理律師。武漢大學法學院教 授洪浩也旁聽了這次庭審,他告訴本刊記者,劉漢的自我陳述給他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很有條理性,也很清晰,感覺像一個正常的商人,而不是黑社會老大那種臉 譜式的形象”。而這,可能正是劉漢拼盡全力所要努力的結果。他要用一種邏輯來掩蓋、否認他必須面對的事實。
除了出乎意料的,其實是他準備已久的條理之外,劉漢還用一些更感性的方式來証明自己的邏輯。他陳述過程中有36次長嘆,6次克制但明顯的流淚──既不是號啕大哭也不僅僅聲音哽咽,法庭7次提醒他注意情緒和措辭。
這不是他第一次流淚。2014年元月,當張青松第一次在咸寧看守所會見他時,他就情緒激動得無法控制。在見到律師前,他已經被關押了9個多月。據他的家人 告訴本刊記者,因為有重大行賄嫌疑,在案件調查階段不允許請律師。直到今年元月劉漢才獲得首次見律師的機會。或許因為長時間與外界隔絕,律師第一次會見時 劉漢拒絕說話。“他懷疑我的身份。直到我把他家人的照片,還有他家里人寫的一封信給他,他才相信了我們。他立刻變得非常激動,語無倫次地針對起訴書上的罪 名提出抗辯。第一次會面幾乎無法正常地對話。”張青松對本刊記者回憶。
在和張青松閒話時,劉漢說他最佩服依靠自己奮斗的人,他在庭上的申辯也強烈地傳達了這個信號──“我覺得他的陳述無非是想講他原始積累的過程是付出勞動的,他的個人辯護很充分地表達了自己的想法。”洪浩對本刊記者回憶。
奮斗確實就是劉漢的人生:他生於貧苦的市井之家,沒上過大學,在上世紀80年代市場經濟初起、價格雙軌時,從木材運輸和貿易中開始認識交換術而踏上淘金之 路。此後挾貿易實戰中積累的“人際關係決定一切學”及對價格的經驗和敏感,在期貨市場中獲得了真正意義的第一桶金。在地方政府財政危機與發展願望共同膨脹 時,他通過提供資金幫助地方政府完成市政項目,換取廉價土地的開發利潤。當國企經營陷入困境時,他又獲得了參與國企改制的機會,也獲得了在資本市場上高拋 低吸的金融平台。他深諳權利與交換的法則,從不提供“免費的午餐”──每每出手幫助政府解決一個問題,總能換得自己心儀的、放大多倍的資源。2008年世 界金融危機來臨,他又運用自己擅長的低買高賣手段進入國際礦業市場,在合適的時機,利用合適的機會,讓自己的資產獲得成倍增值。一位熟悉他的人對本刊記者 解釋劉漢資產的超常增長:“他瞄准的是大手筆、特殊的有超額利潤或者壟斷利潤的東西。或者用對手交易吃掉對手,或者靠壟斷資源牌照,每個布局都是一旦成功 就有巨大利益。”2013年3月被警方帶走前,他已是連續兩屆的四川省政協常委、上市公司金路集團的董事長,他創辦的漢龍集團產業涵蓋了礦產開發、清潔能 源、食品酒業、地產、教育等多個領域,擁有全資或控股企業30多家。
在資產壯大的過程中,劉漢並非一只闖進瓷器店的莽撞公牛,即便在最野蠻生長的時代,他還是表現出了了解規則的精細、等待機會的耐心,以及利用規則的精明。 這規則本身就是中國特色,並不透明的市場經濟中的機會。在採訪中,不同採訪對象都提到他熟諳規則、利用規則的能力。當說到與京城富豪袁寶璟頗具爭議的期貨 之戰時,一位曾參與這次期貨交易的專業人士第一句話就是:“那次就該他贏。”“他不是修改規則,而是利用規則。”一位官員向本刊記者回憶與劉漢的接觸,提 到劉漢給他留下最深的印象是一句話:“他說‘民不與官斗,我懂這個道理’。我當時想,咦,劉漢還明白這個道理。”
其實,如何與官員交往就是劉漢深諳的規則。官員為我所用、為我調度是他非常擅長的方法。他每進入一個領域,公司高管名單中就會出現該領域的官員。隨著產業 擴大,高管名單成員也由前成都聯交所總裁、前證監會期貨部副主任、前中期公司總裁,直到後來的前省委書記秘書、前省辦公廳主任。“我的很多朋友都到他那裡 去,除了他出手大方,還因為他有想法。他要靠這些人去幫他做大,但他也給這些人一個事業的版圖,給一個比較自在的機制。”一位前任政府官員對本刊記者說。
劉漢的前妻楊雪曾向警方這樣供述劉漢與官員的交往之道:“劉漢會帶我一起跟他們吃飯,向他們贈送黃金、翡翠等貴重物品,價值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元,有時候還會通過賭博向他們行賄。”
但與官員交好的方式遠不僅止于此。一位知情人士告訴本刊記者,他通過向滇池保護基金捐款1.2億元,獲得了與雲南省官員坐上同一張桌子的權利,並用一頓價 值上百萬的宴請來表達他的財力和對官員的尊敬。他接受一位阿壩州領導的力邀,去投資環境尚不完備的阿壩投資,但換得的是這位領導給他介紹更高層的關係,使 他的官場網絡從川內輻射到北京。
劉漢是在完成了權錢交易學基礎啟蒙後,憑借他在交易原則上的天賦走上越來越寬闊的財富積累之路的。他的“人際關係決定一切學”使他走通官場、銀行,所有流 通與保障環節,如魚得水。隨著經濟實力增長,他的關係網也就越織越大,越織越密。尤其是有了四川省政協常委的身份後,他結交的官員級別已非普通富豪所能 比。但劉漢之深諳規則,又意味著和官員的交往並非那麼赤裸裸的權錢交易。劉漢在自辯中說:“我給官員們行賄,我都交代了,我沒有和他們有權錢交易,那是禮 尚往來感情交往,我以前不認為那是犯罪。”贈予巨額“人情往來”的財物,卻不直接與項目掛鉤,讓給予和收受財物的雙方都置於一個相對安全的境地。
有關黑社會的指控中,劉漢唯一承認的是因弟弟劉維而犯下了窩藏罪。劉漢說,在因涉嫌參與槍殺陳富偉被通緝後,劉維躲藏在廣漢的一處僻靜的院落中,其間他去 探望過他,給他錢物,並在某年的除夕夜,以省政協常委的身份給四川省公安廳電話,讓劉維有了回家吃年夜飯的權利。他拒不承認他與劉維之間有更深層關係。但 即使是這樣在他看來出於親情的行為,對社會又意味著什麼?一位當地警察對本刊記者說起此事,流露出無法抑制的消極:“覺得自己做的事情很沒有意思。”“以 命抵命是常識,因此一般人出了問題是商量、談判。但他們有膽子,也有能力用人的性命作為解決問題的手段。”製造鬧市槍案被通緝的疑凶,就在眼皮底下近5年 沒有歸案,警察的職業尊嚴會被消解。對老百姓來說,他們的反應就是“不談”。廣漢有一條很有名的茶坊街“小河流水”,一條蜿蜒數百米的小河邊,是一家接一 家的茶館。人們日複一日、密密麻麻地聚在這裡,喝茶、打牌、看報。但當地人告訴本刊記者,在這個四川人特有的公共議事場所,很少有人談論劉氏兄弟。人們既 不談論他們的受審,也不談論他們曾經製造的不公平。那些發生在這個城市里,囂張但沒有受到懲罰的暴力,即便與己無關,仍然能形成一種威懾力。“不談就是一 種自我保護,不談,危險就離自己遠一點,但不談也是最大的問題。”
一位熟悉劉漢的人對本刊記者評價他是:“利用了轉型和改革時期很多不規範的東西,發揮出了他的天賦,達到了極限。”他曾被評為四川省改革開放30年的標志 性人物,這與起訴書對比有些反諷的稱號,確實標記著一段歷史──劉漢的機會,劉漢的手段,還有劉漢的眼淚,實在是個說來話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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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漢被控14項重罪,包括涉嫌組織及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妨害公務罪、開設賭場、非法經營、強迫交易……這是424名警察、花費200多 天,在四川、貴州、海南、內蒙古、雲南、上海、深圳等省市自治區以及香港、澳門等地,調查1000多人,調取證據資料1萬余份,最後形成800多本卷宗來 証明的定罪。他旗下的公司已大多被查封,四川省政協委員的稱號也被取消,孩子寄養在別人家中。四個兄弟姐妹因為不同程度涉案被關押,只有一個70多歲的母 親在海南,已經一年多沒有回四川。如果上述控罪成立,他的所有財產將被沒收,“四川首善”的稱號也將被“最大的黑社會”所取代。
劉漢否認絕大部分控罪,處心積慮地為自己辯解。庭審時他總是隨身帶著起訴書,常常用筆記錄著,在法庭上的發言也比其他被告更踊躍。尤其是在4月19日── 庭審最後一天,他在法庭上花了140多分鐘做自我辯護。除了停下來喝一口水,他一直按時間順序滔滔不絕地講述著自己記憶中的創業經歷。語速不快,眉頭緊 鎖,給人感覺有點誠懇,甚至艱難地講述著。
口頭表達其實非劉漢的長項,上世紀90年代,當他試圖完成轉型,從一個資本市場上的投機客轉向實業時,他也曾使用各種方法來和掌控著項目的官員溝通:講自 己的江湖往事,顯示自己的資金實力和決心。一位曾在公事和飯局場合都和他有過接觸的市政官員告訴本刊記者,劉漢給他留下的印象是“說話沒什麼條理,拉拉雜 雜的”。但在4月19日下午16點40分到18點55分這段時間裡,他卻表現出了讓熟悉他的人都驚訝的表達能力。“漢龍公司去旁聽的人都說,平時開會的時 候都講不出來什麼東西,也沒有邏輯性,這次居然這麼能講。”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青松對本刊記者說。他在此案中擔任劉漢的代理律師。武漢大學法學院教 授洪浩也旁聽了這次庭審,他告訴本刊記者,劉漢的自我陳述給他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很有條理性,也很清晰,感覺像一個正常的商人,而不是黑社會老大那種臉 譜式的形象”。而這,可能正是劉漢拼盡全力所要努力的結果。他要用一種邏輯來掩蓋、否認他必須面對的事實。
除了出乎意料的,其實是他準備已久的條理之外,劉漢還用一些更感性的方式來証明自己的邏輯。他陳述過程中有36次長嘆,6次克制但明顯的流淚──既不是號啕大哭也不僅僅聲音哽咽,法庭7次提醒他注意情緒和措辭。
這不是他第一次流淚。2014年元月,當張青松第一次在咸寧看守所會見他時,他就情緒激動得無法控制。在見到律師前,他已經被關押了9個多月。據他的家人 告訴本刊記者,因為有重大行賄嫌疑,在案件調查階段不允許請律師。直到今年元月劉漢才獲得首次見律師的機會。或許因為長時間與外界隔絕,律師第一次會見時 劉漢拒絕說話。“他懷疑我的身份。直到我把他家人的照片,還有他家里人寫的一封信給他,他才相信了我們。他立刻變得非常激動,語無倫次地針對起訴書上的罪 名提出抗辯。第一次會面幾乎無法正常地對話。”張青松對本刊記者回憶。
在和張青松閒話時,劉漢說他最佩服依靠自己奮斗的人,他在庭上的申辯也強烈地傳達了這個信號──“我覺得他的陳述無非是想講他原始積累的過程是付出勞動的,他的個人辯護很充分地表達了自己的想法。”洪浩對本刊記者回憶。
奮斗確實就是劉漢的人生:他生於貧苦的市井之家,沒上過大學,在上世紀80年代市場經濟初起、價格雙軌時,從木材運輸和貿易中開始認識交換術而踏上淘金之 路。此後挾貿易實戰中積累的“人際關係決定一切學”及對價格的經驗和敏感,在期貨市場中獲得了真正意義的第一桶金。在地方政府財政危機與發展願望共同膨脹 時,他通過提供資金幫助地方政府完成市政項目,換取廉價土地的開發利潤。當國企經營陷入困境時,他又獲得了參與國企改制的機會,也獲得了在資本市場上高拋 低吸的金融平台。他深諳權利與交換的法則,從不提供“免費的午餐”──每每出手幫助政府解決一個問題,總能換得自己心儀的、放大多倍的資源。2008年世 界金融危機來臨,他又運用自己擅長的低買高賣手段進入國際礦業市場,在合適的時機,利用合適的機會,讓自己的資產獲得成倍增值。一位熟悉他的人對本刊記者 解釋劉漢資產的超常增長:“他瞄准的是大手筆、特殊的有超額利潤或者壟斷利潤的東西。或者用對手交易吃掉對手,或者靠壟斷資源牌照,每個布局都是一旦成功 就有巨大利益。”2013年3月被警方帶走前,他已是連續兩屆的四川省政協常委、上市公司金路集團的董事長,他創辦的漢龍集團產業涵蓋了礦產開發、清潔能 源、食品酒業、地產、教育等多個領域,擁有全資或控股企業30多家。
在資產壯大的過程中,劉漢並非一只闖進瓷器店的莽撞公牛,即便在最野蠻生長的時代,他還是表現出了了解規則的精細、等待機會的耐心,以及利用規則的精明。 這規則本身就是中國特色,並不透明的市場經濟中的機會。在採訪中,不同採訪對象都提到他熟諳規則、利用規則的能力。當說到與京城富豪袁寶璟頗具爭議的期貨 之戰時,一位曾參與這次期貨交易的專業人士第一句話就是:“那次就該他贏。”“他不是修改規則,而是利用規則。”一位官員向本刊記者回憶與劉漢的接觸,提 到劉漢給他留下最深的印象是一句話:“他說‘民不與官斗,我懂這個道理’。我當時想,咦,劉漢還明白這個道理。”
其實,如何與官員交往就是劉漢深諳的規則。官員為我所用、為我調度是他非常擅長的方法。他每進入一個領域,公司高管名單中就會出現該領域的官員。隨著產業 擴大,高管名單成員也由前成都聯交所總裁、前證監會期貨部副主任、前中期公司總裁,直到後來的前省委書記秘書、前省辦公廳主任。“我的很多朋友都到他那裡 去,除了他出手大方,還因為他有想法。他要靠這些人去幫他做大,但他也給這些人一個事業的版圖,給一個比較自在的機制。”一位前任政府官員對本刊記者說。
劉漢的前妻楊雪曾向警方這樣供述劉漢與官員的交往之道:“劉漢會帶我一起跟他們吃飯,向他們贈送黃金、翡翠等貴重物品,價值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元,有時候還會通過賭博向他們行賄。”
但與官員交好的方式遠不僅止于此。一位知情人士告訴本刊記者,他通過向滇池保護基金捐款1.2億元,獲得了與雲南省官員坐上同一張桌子的權利,並用一頓價 值上百萬的宴請來表達他的財力和對官員的尊敬。他接受一位阿壩州領導的力邀,去投資環境尚不完備的阿壩投資,但換得的是這位領導給他介紹更高層的關係,使 他的官場網絡從川內輻射到北京。
劉漢是在完成了權錢交易學基礎啟蒙後,憑借他在交易原則上的天賦走上越來越寬闊的財富積累之路的。他的“人際關係決定一切學”使他走通官場、銀行,所有流 通與保障環節,如魚得水。隨著經濟實力增長,他的關係網也就越織越大,越織越密。尤其是有了四川省政協常委的身份後,他結交的官員級別已非普通富豪所能 比。但劉漢之深諳規則,又意味著和官員的交往並非那麼赤裸裸的權錢交易。劉漢在自辯中說:“我給官員們行賄,我都交代了,我沒有和他們有權錢交易,那是禮 尚往來感情交往,我以前不認為那是犯罪。”贈予巨額“人情往來”的財物,卻不直接與項目掛鉤,讓給予和收受財物的雙方都置於一個相對安全的境地。
有關黑社會的指控中,劉漢唯一承認的是因弟弟劉維而犯下了窩藏罪。劉漢說,在因涉嫌參與槍殺陳富偉被通緝後,劉維躲藏在廣漢的一處僻靜的院落中,其間他去 探望過他,給他錢物,並在某年的除夕夜,以省政協常委的身份給四川省公安廳電話,讓劉維有了回家吃年夜飯的權利。他拒不承認他與劉維之間有更深層關係。但 即使是這樣在他看來出於親情的行為,對社會又意味著什麼?一位當地警察對本刊記者說起此事,流露出無法抑制的消極:“覺得自己做的事情很沒有意思。”“以 命抵命是常識,因此一般人出了問題是商量、談判。但他們有膽子,也有能力用人的性命作為解決問題的手段。”製造鬧市槍案被通緝的疑凶,就在眼皮底下近5年 沒有歸案,警察的職業尊嚴會被消解。對老百姓來說,他們的反應就是“不談”。廣漢有一條很有名的茶坊街“小河流水”,一條蜿蜒數百米的小河邊,是一家接一 家的茶館。人們日複一日、密密麻麻地聚在這裡,喝茶、打牌、看報。但當地人告訴本刊記者,在這個四川人特有的公共議事場所,很少有人談論劉氏兄弟。人們既 不談論他們的受審,也不談論他們曾經製造的不公平。那些發生在這個城市里,囂張但沒有受到懲罰的暴力,即便與己無關,仍然能形成一種威懾力。“不談就是一 種自我保護,不談,危險就離自己遠一點,但不談也是最大的問題。”
一位熟悉劉漢的人對本刊記者評價他是:“利用了轉型和改革時期很多不規範的東西,發揮出了他的天賦,達到了極限。”他曾被評為四川省改革開放30年的標志 性人物,這與起訴書對比有些反諷的稱號,確實標記著一段歷史──劉漢的機會,劉漢的手段,還有劉漢的眼淚,實在是個說來話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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