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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8日星期三

伊璐卡卡:对朱令投毒事件的回忆和看法

对朱令投毒事件的回忆和看法

    昨日因复旦投毒事件,大家提起朱令案,重要当事人之一贝志城师兄,即@一毛不拔大师,贴出了当时的信件,做了一些说明。我发表了对她们宿舍其它人的看法,有网友问我,是不是违背了《忽悠的原理与技巧》中的态度,还有人指责这些猜测是有罪推定。我做简短说明:

    无罪推定是法庭上的原则,为什么?大家都清楚,我就不讲了。但是在查凶、报道、探讨,这类认知行为上,无罪推定的意义有变化,它不是说没有铁的证据大家就 不讨论了,而是不采用有罪前提下的循环论证。当然,讨论时也应该克制一些,不纠缠、不反复、尊重更强的证据、论述点明为止、不作具体和肯定性的指证。像复 旦投毒这件事,媒体定罪得就确实有些太早了,我们讨论得也有点过头。

    什么是“有罪前提下的循环论证”。比如我指责甲杀人了。结果甲拉出乙来证明,说人被杀时他和乙在一起打牌,所以不可能杀人。我说:“那么乙是同谋”,否定 了甲的证人。这是认知上的有罪推定。即“乙同谋”是从“甲杀人”这个我想证明的结论中推断出来的。但是由于这个结论本身是我要证明的。于是形成了循环论 证,属于无根据的指责。
    至于论据,我认为证据(事实材料+证明过程)大于证人,证人大于推理(事实材料+推理过程)。对证人来说,认真状态的证言大过随口而出的说法。这些原则我并没有改变过。

    而朱令这件事,大量材料指向其同宿舍的同学,很多人提出所谓推论中的“疑点”。我作简单解释。

1.为什么是投毒而不是意外中毒(比如鼠药)?
    因为朱令是两次铊中毒,一次在年底,出现铊中毒的所有症状,但那次剂量较小,后来寒假回家休养后好转(铊能被人体每天少量地排出体外)。但回校后,凶手见 她无事,再一次投毒,这次剂量非常大,超出了致死剂量。后来的事情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在医院束手无策后,贝志城通过网络联系海外各家大学与医院,接到了 2000-3000封回信,其中过半专家认为是典型的铊中毒(还有另一说法是1500封和30%)。后来用普鲁士兰解毒救回一命,但人的相貌、智力、视力 都已经毁了。朱令本人在第二次入院时也否认了有铊接触史。
    几十年前,铊曾经用于鼠药中。但很快便因为危险而逐步减少生产,那时候已经很少见了,报纸上能看见的鼠药铊中毒往往发生在偏远地区,而且一般是儿童无知误食,在北京被成人误服的几率很小。而且这类鼠药中铊的含量甚微,要这么多的致死剂量的铊,鼠药用量很大,并不适合投毒。

2.铊的来源为什么是实验室?(嫌疑犯锁定她班里人)
    有人说,网络上现在很容易找到铊,为什么警察会怀疑到她班上。因为94年根本没有什么网络,不像现在的大学生,要投毒上网搜索,问答,甚至购买,一条龙, 想要什么知识就能搜索到。当时能接触到“铊”的生理毒性这种知识的人,是很少的。包括很多医生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97年北大学生投毒案也用到“铊”。 这种没有创意的做法说明了当时获取知识渠道的贫乏。(94-95年网络上基本没什么网站,论坛只有中科院的“恩兮爱兮”,北大的“阳光创意”等少数几家, 而且是telnet的。全中国整个网络上,活跃的网民只有几百个。)
    朱令是大三本科学生,社会关系也是非常简单的,接触到实施高知识犯罪的外部人员,可能性极小。而正好,她们班是化学系,部分学生能够接触到铊,且有人课题就和铊有关。
    实际上,公安侦破时是将整个北京其它二十多家可能有铊来源的单位一一排除的,最终锁定到清华的实验室,但清华当时对有毒物品的管理没有那么严格,谁拿的,大家都怀疑某人,但没证据。

3.为什么锁定到她的宿舍?
    医院发现是铊中毒后,很快打电话报警,家长则打电话给清华保卫处,告诉对方有人投毒害朱令。结果清华的保安们做出了一项极其愚蠢的举动,就是打电话给朱令 的宿舍,告诉她们有人投毒谋杀朱令,让她们保管好朱令的个人物品。于是十几天后警察来搜查时,那些东西(最重要的是朱令的洗漱用品)已经在五一期间“失 窃”了。

4.公安的结论
    有人说公安解除了孙维的嫌疑。这是一个误导,实际上是法律规定侦查到一定时间后嫌疑自动解除。但警方的意见很明显,接受媒体采访时,负责此案的李警官很明确的说,警方已经有初步结论了。只是因为敏感和外部压力,无法明说。

5.我的结论
    我不敢保证是孙维干的(所以我很少说。其实贝志城也很少提。我觉得不排除她是被栽赃的。)。但我个人认为与她们宿舍中的某个人甚至某几个人肯定有关(即便 投毒者是宿舍外的人)。尤其是看到后来她们集体在天涯上洗白(大家可以看贝志城贴出的信,那封信是真实的)。有人负责装证人,有人负责装旁观者,有人负责 装知情人,有人负责解说。链接可见:http://www.weibo.com/1648237865/zsBwQg3Dg。她们的这些做法,可以阅读我将来出版的《忽悠的原理与技巧》一书中所述的【信息污染】和【诉诸公众】手法,属于网络水军的一套成熟范式,对网民的心理把握很好,体现出非常高的智力。她们甚至在当年把凶手嫌疑指向贝志城,企图搅乱舆论,这种做法增加了我的怀疑。
    之所以持这样的看法,因为我认为以上1,2,3三点推论,虽然是推论,但已经接近于证明,没有什么更好的解释,也想象不出什么例外的情况。无论动机、投毒 来源、投毒方法,都能够解释的比较完美。警方恐怕掌握着我们所不知道的更多信息,结论相仿。当然,很遗憾,没证据。所以我几年提一次,主要是让大家自省, 中小学、大学的教育给了学生什么?其它不多说。

    无论凶手是谁,我对她(们)的评价是智商高、冷静、残忍(一次投毒害不成,来第二次,而且铊中毒的症状非常地痛苦)。至于动机,我个人相信是非常鸡毛蒜皮 的小事,一点嫉妒、一次口角、一轮怀疑。其实后来中国高校的宿舍凶杀案大多都是因为这些小事。钱理群的对中国大部分高校学生的评价——“精致的利己主义 者”是个完美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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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2013年4月19日):

对朱令投毒事件的一些补充说明。

昨天文章发出后,接到了一些信件和大量回复,其中一些问题此作简要解释,并补到上篇博客文章末尾。此事没有新情况我就不再发言了,无证据再纠缠就过度了,变成破破的肘子了。

1.有人说上篇文章在“投毒”的推理上有问题。

    这是因为不了解细节所致。
    为什么排除了在外面接触“铊”的可能性,而是恶意投毒。因为这是两次中毒,相隔四个月,误服同一食物的几率很小(开包的食物谁也不会放四个月以后还吃对吧?)
    朱令第一次中毒后,住院一个月,回家休养,返校后过了几周立刻再次中毒。因为第一次中毒身体非常虚弱,所以她的行为模式是很固定的,就是勉强上课、宿舍休息、在团委煎药。
    考虑到五一期间,她的洗漱用品在立案前失窃这一明目张胆销毁证据的行为。我认为,在宿舍被人投毒已经可以视为一个“证明”。而需要准确地把毒投到她的生活用品中,则必须对她的生活轨迹有深入了解。

    附:铊的致死剂量是12mg/kg,因此需要0.6克的铊离子,换算成化合物大概是1克。医院最后发现她所中的毒远超致死剂量,因此使用的铊盐大于1克,这是很大的份量,很可能是多日投毒。这说明嫌疑人范围已经很小了。

    如果是在法庭上,以上是真实可用的材料,其它的那些基本都不行。

2.为什么不能证明是孙维

    孙维是当时该校大三本科化学系里唯一能因为课题正常接触铊盐的人。我认为这也是警方锁定她的原因。但是从证据上来说,必须“证明”只有她能够接触到铊盐, 那么就需要排除其它人非正常接触的可能性。由于清华当时对化学物品保管的问题,这一点是做不到的。因为其它人也可能做到,也可以进入她的宿舍(虽然有些难 度)。这也是警方为什么无法定案的原因。孙维的背景可能形成了干扰和压力,但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证据。

    有些朋友从孙维的证词里面找心理因素,比如说她为什么不怀疑室友,为什么不想找真凶,为什么说自己上刑场等等。这些说法属于有罪推定,是以她是凶手为前提 的基础上,所提出的疑点,在证明上是不能使用的,因为是捕风捉影式的循环论证。有人提到当初清华否认本科生能接触到铊盐,而孙维为何沉默。这我认为可以理 解。至于他们班不少人包括她宿舍,对这件事很冷漠,这些都不能视为任何凶手推理的基础,但可以视为最高学府大学生之间人际关系的观察样本。至于媒体报道里 说,朱令醒来后听到孙维的名字就显得很激动,嗬嗬大叫。这种报道的证明力等于零。
    
3.论据出处

(1).负责此案的李警官说调查已有初步结论。这句话应该出自吴虹飞的采访,见南方人物周刊《十年未结的清华投毒案》2006年02期

(2).宿舍失窃。这个有当时的舍友(还是团委书记?)证实。应该不假。年代久远我个人已经遗忘。

(3).两次铊中毒。这是给朱令做检测的专家得出的结论。

4.言论相关

(1).谣言
网上曾经放过两个谣言:
a.朱令她爸是做铊走私的。这个谣言很蠢,但在网上真实发生过。由于年代久远(可能是97年?)我已经不记得了。据贝志城说,当时他从好友处听说这个谣言(比我早很多),宁可跟好友决裂也要报警查出谣言来源,警方最后通过逐步问讯的方式,查到这个谣言的来源是孙维。
b.是贝志城投的毒(似乎是05年的谣言)。这个其实马上也可以否定,因为没有贝志城搅和,朱令到死也不会知道中的什么毒,只会被认为是得怪病死亡的。这就会是一场“完美犯罪”。不会像现在这样留一个尾巴了。

(2).天涯上的集体洗白行动
    见贝志城贴的《回帖纲要》,我列入本人博客附件。
    有人问这封信的真实性。本人以个人名誉和网络经验保证这封信的真实性。因为当时黑掉孙维信箱时,爆出的信不是这一封,而是一大堆,包括她们之间的通信。
    这些通信大家有兴趣可以在网上搜索,应该还有打包下载,本人的硬盘上存了一份。但因为年代久远,要去找老硬盘,而且涉及的人太多,目前我也算有少许话语权的人,发出来等于是对很多肯定完全清白的人做攻击,这样不合适。
    有志于搞网络传播,想对中国教育成果有了解的人,或者搞媒体的人,可以看看她们的讨论,一定会深有感触的。你会了解到中国成绩最好、最优秀的一群大学生们的为人、处事。

    无论造谣,还是洗白行动,都不能算证据,也无法进入推理过程,因为无论是否凶手都会想尽办法为自己辩护或者把嫌疑指向别人。但她们的手法大大地增加了我的恶感。

(3).对贝志城的看法
    因为在这件事上的行为,我很崇拜他。就是这样。
    虽然朱令的情况未必比当时没有救治过来更好,但因为铊投毒在后十年变成了化学系杀舍友的常规手段,几乎每几年就发生一次。他的那些工作,实际上救了后来的很多受害者。

(4).讨论的意义
    追凶,鄙人已经不指望了。意义也不大,真的找出凶手,弥补不了任何东西,反而毁掉一个到几个家庭。其实没什么意义,就当是唠叨吧。

对朱令投毒事件的回忆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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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0日补充:

1.回复@Eidos:如果我记得不错,贝志城是在05年被洗白行动那件事激怒以后(那帮人居然说他才是凶手),方才开始提孙维的。案子结束十年内都没怎么提过。 //@Eidos:不过贝大师可算不得很少提孙维是凶手吧?
2.有人提到清华扣发孙的学位证等行为能否作为校方判断列入推理凶手的论据。我认为不合适。因为这很有可能是话语权的结果,话语权有“自我实现“的特征, 比如央视批评某产品造假,结果它销量下跌,但这不说明央视是正确的。因與论压力作出的应激举动,不能用于佐证與论自身的正确性。
3.回复@dongnanshanjiao: 柯南这种片子,夸大了推理的正确率。但基本底线尚在。犯人被柯南指证后,往往会叫:“证据呢?“拿出证据后才认罪。网络上的爱好者不知道证人证据是验证推 理正确性的标尺,推理与证人证据相左,说明推理是错误的,此时应停止揣测,而不是找理由去攻击证人串供或证据伪造,除非有比之更强的证据来否定。
4.看了今年网上警方新的说法。确认是投毒。因初期不知是铊中毒,报案距离投毒时间太久(两个月),证据灭失,导致无法确认凶手。特此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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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6日补充之:为什么不要去人肉和骚扰当事人

补写一点:

    我们上网,什么样的事情是有意义的。我觉得,一是认知,二是行动。对朱令被投毒一事也是如此。

    所谓认知,就是把事情搞明白。这个搞明白是怎么搞明白呢?首先做靠谱的材料搜集,然后在这些材料上,进行严谨的分析,最后,如果还是无法得出结论,就要让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讲话,提供更多靠谱的材料。

    而很多论坛的氛围是相反的,在一面旗帜下,他们不断地换马甲、造谣、做奇奇怪怪的论断,传播奇奇怪怪的论断。假支书、假同学,假法律人,假警察,假记者。 06年那场天涯人肉战,冒出了多少?无数。这种做法大大增加了认知的成本,属于【信息污染】,你要花数十倍的力气去厘清材料,因为九成九的材料是假的。这 不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吗?

    什么是靠谱的核心材料,我认为现在其实就这么几个:两次投毒(专家分析证明)、取证前宿舍失窃(报案证明)、清华铊盐的可接触者(各方叙述证明),同学那堆被黑出来的通信(黑客及网络经验辅证,因为伪造那么一大摞子通信太困难了),以及立案两年后才问讯嫌疑人的事实。

    至于分吃面包、箱子旁边滚出咖啡杯,这些东西,上网前就已经是转述后的二手材料了,真实性弱一档,而且证明力也很弱。

    其它东西,什么孙维的天涯马甲被发现,什么07年匿名同宿舍骂朱令,我去简单瞅了一眼,就我的网络经验判断,肯定假,不要废力气了,只能模糊焦点。这也是 我逐渐不愿意去论坛的原因,想搞明白事情太费劲了。拿材料的把自己的实名和弄到材料的过程详细说出来,每个材料进入脑中都需要一个质证过程。搞分析的把逻 辑好好说完整,别总是说“华人论坛已经论证出XXXX”这类论断,那样的东西只有浪费时间的负价值。

    通过那些靠谱的材料,我们已经可以分析出不少了。比如两次下毒,又下得很准,加上宿舍物证失窃,那么范围基本可以锁定在她宿舍和周边宿舍,加上经常出入她 们宿舍的男生,顶多就十几号人,其它可能性很小。从相互通信来看,里面其实写了一些可能成为动机的东西,比如朱令经常晚归。从清华铊盐管理看,确实比较 松,但依然可以排除掉非化学系人员,因为再松你也很难知道铊盐放在什么地方,外面的人除非问了该系的人,但这样就会增加一个依然在我们怀疑范围内的知情 人。立案两年后才问讯,说明嫌疑人的背景很可能有影响,但不能代表她肯定是凶手。上面这些材料所得出的结论,并没有比它更强的证言,或者证据可以否定。因 此在现阶段,是可以使用的。

    其它呢?没有了。确实没有了。那些文字分析心理分析都毫无用途,只能让你有智力的幻觉,说实话靠那种分析,谁的文章我都可以分析成凶手。没有了怎么办?靠 着吐口水嚷嚷扮福尔摩斯能继续逼近真相?不可能。你必须让当事人提供更多的真实靠谱的信息才行。威逼别人,能得到什么信息?凶手不会因为威逼给你信息,而 当事人则只会因为威逼而反感。可能提供证据和材料的人,一说话,就被歪曲,就被当成凶手同谋,那还有谁还会说话?

    都是凶手?这不可能。因为按常理,共谋人数越多,多年不暴露的可能性越小。一件杀人未遂案,要有三个人共谋,又瞒上十年,很不容易了。六个?十个?加协和医院的医生?人越多越不可能。这不是谋杀案小说。所以大家不要去骚扰很可能无辜的人,这既不正义,又是违法行为。

    所谓行动,是推动这件事情通过正确的方式处理。什么是正确的方式?不是你带个红袖标就去抓凶手了。这都2013年了,80年代就应该摈弃的观念还根植在大 家脑中。你要推动公权力去履行职责,比如案子没结,当然是催它们查,现在案子已经结了,又应该怎么办?怎样推动应该在这件事上负责的公权力?比如合法地让 他们披露更多的信息,逼近真相?这个大家要想,而不是自己当警察加法官。学会按正规的渠道做事情,施加压力。

http://goo.gl/3Yg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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