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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日星期日

香港独立媒体 | 立刻释放许志永



 
谴责北京公、检、法部门漠视公民权利
要求中国政府尊重公民人权
立刻释放许志永
新公民运动创办人、中国著名法学博士许志永因推动教育平权及财产公示运动被控“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被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一月二十六日判处有期 徒刑四年。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谴责北京的公、检、法部门公然漠视公民行使言论及集会自由的权利,要求有关当局立刻释放许志永,并停止迫害其他人权倡导者。
许志永案反映中国法制千疮百孔
尽管中国政府公开审判薄熙来等重大案件,以显示中国法制公开且成熟,但从北京公、检、法部门处理许志永案以及其他新公民运动倡导者的案件,便见中国 法制仍千疮百孔 – 执法人员知法犯法,对律师及司法程序毫不尊重;当权者无视宪法和公民权利,法律沦为打压异己及巩固统治者权力的工具。
律师无法会见
许志永自2013年7月16日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刑事拘留五个多月,期间多位人权律师均无法为许志永辩护,律师依法会见当事人的权利被无 理剥夺。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执法机关亦无权阻挠,可是许志永却迟迟没能与自己的律师会面,经律师们多番努力才 能为许志永找到律师与他会面及为他辩护。其他被捕的维权人士会见律师时亦遭遇困难,其中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更于被捕后3个月才能与律师见面。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成打压异己工具
许志永博士是维权组织公盟的创始人之一,他与其他维权人士宣传法治和官员公开财产等主张,要求正当且合理,却因此成为中国政府的打压对象。拉横幅、 喊口号、虽然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指出,许志永煽动其他维权人士扰乱公共秩序,但许志永的律师张庆方表示,当局根本没有表明许志永和其他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如 何造成严重的社会混乱。张律师亦表示,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手法温和,表达意见时未有引起扰乱秩序。张律师也在网上分享了一段曾参加教育平权运动的家长的视 频,视频中各参与者均表示许志永的行为并未有危害到公共安全。派传单及收集公众签名,都是任何一个中国公民行使言论及集会自由的体现。那到底,许志永是如 何聚众扰乱公共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执法人员不应阻碍民众 实现宪法所赋予之权利。而且,「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体—『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过于含糊,容易成为公权力打压异见的工 具。
暴力和偏颇的审判
一月二十二日,许志永案与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审,中国政府全面启动维稳机器,压制一切支持许志永及新公民运动的声音。当天,大批便衣警察驻守法 庭外,把著名维权人士陈云飞、梁小军律师等约一百名到场声援许志永的公民带走。公安亦控制约二百名曾经参与教育平权运动的家长在家,禁止他们到法院声援。 到场采访的记者也受到骚扰,BBC的记者甚至被公安推倒在地上。法庭内,拒绝媒体及公众均不能旁听审判,外国领事也不能旁听。庭警甚至强行对律师的计算机进 行安全检查。从旁听的安排到法庭外的打压,不只能看出中国政府所谓的法制改革只是空谈,更看出中国政府的公、检、法部门都只以维稳为目标,完全没有尊重公 民的权利和自由。
这一切,诚如著名维权律师刘晓原所说,都是中国法制的耻辱。
中国政府并无诚意改善国家的人权状况
从三博士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审查《收容遣送法》是否违宪,到举办提倡公民意识的「同城公民聚餐」,许志永推动公民运动的手法都是温柔且理性。中国自 1998年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一直承诺会逐步预备确认公约,惟执法及检察机关公然漠视条约确保的权利,大规模拘捕行使公民权利的人,实 在令人质疑中国对落实确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决心。
在真正的成熟和独立的法制里,法律应该有效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不论大小案件,不论站在被告栏的是政府高官或是维权人士,都应该得到公平,公开的审判。公、检、法部门都必须依法办事,而不只是政府的维稳机器。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总干事陈家伟认为,公民以打横幅、派传单以及拍照等形式表达要求,都是行使公民权利的体现,当局不应予以打压。许志永的判刑是政治判刑,中国政府说依法治国全是谎言。今天,中国政府诬告许志永,他日历史会昭告今天的中国领导人。
关注组促请有关当局尽快履行宪法及国际人权条约的责任,并从速回应以下要求:
1. 立即释放许志永和其他参与财产公示运动的倡导者;
2. 公平、公正审判被捕公民和律师;
3. 确保被捕公民和律师得到法律服务;
4. 尊重和保护公民的言论和结社自由;
5. 停止迫害人权倡导者;
6. 有关当局不论案件性质和当事人的身份,停止阻挠律师履行其专业职责。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2014年1月27日

文章来源: http://goo.gl/eNO8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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