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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

陈永洲事件和新闻寻租 与舒立商榷

舒立在新闻界坚持多年,建树颇多,你的一举一动都受到新闻人的追捧和模仿,也是我非常尊重的新闻人之一。舒立文章一纸风行,影响巨大,故此,舒立文章如果出现偏颇,造成的后果也是很严重的。关于“新闻寻租不可恕”这篇文章,就引发了很多不同的声音。
   舒立文中在第一段为事件下的定义,“应当承认,我们面对的是一起相当复杂的、涉嫌新闻寻租的严重事件”,可能就会有很多人不认同。这起事件绝对不仅仅是 新闻寻租事件,而是一个企业动用警方力量对新闻报导进行打压的非法事件;假如警方非法介入,真的牵扯出了一起新闻寻租事件,也同样牵扯了一起警方非法动用 专政工具镇压新闻报导的事件,还牵扯了一起企业非法动用警方力量的犯罪事件,还牵扯了一起企业企图用非法手段掩盖其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事件,甚至还牵扯 了央视未经审判就将陈永洲判定有罪的搞笑事件;看不见这么多重要事件,只看到了新闻寻租,是第一个重大的原则分歧;
  关于央视对陈永洲事件的报 道,更是为众多法学界人士不能接受的。贺卫方明确指出,“我不能忍受电视对一个人进行审判,也不能接受民意对人是否有罪的判断。哪怕一个人在警察或电视镜 头前供认有罪,他是否犯罪仍然有待法院经过公正的审理作出判决。在终审判决作出前,任何人都应被推定为无罪。”而舒立却基本上站在了央视的立场上,只是认 为“缺乏辩护人的意见相平衡,处理有失粗糙,”,似乎央视的做法还可以接受,这是第二个重大的原则分歧;

新闻寻租不可恕。舒立这个观点显 然是绝对正确的,任何人都不会反对!问题是今天舒立不可恕的是陈永洲,是新快报,并没有牵扯到其他人,这就有点问题了。用新闻寻租来批评陈永洲,在这个时 候讨伐新闻寻租,让人感觉时间选择有问题,对象选择也有问题,甚至有配合政府、央视、长沙警方和中联重科的嫌疑!众所周知,新闻寻租在大陆新闻界风行了二 十多年,此时此事,讨伐新闻寻租,合适吗?
  这是第三个重大的原则分歧。
  贺卫方说,记者发表文章批评一个公司,这是媒体所应承担的责任。假如报道有误,被批评者可以名誉权受损提起诉讼,挽回声誉损失。一切都要以法院的判决为依归。假如尚无司法判决,记者却遭拘留且被示众,媒体被整肃,管理者遭免职,如此一来,还有哪个媒体敢批评?
  胡锡进却说,要批评政府的大V们,先看看自己的屁股干不干净。言外之意,屁股不干净就没有资格批评政府。这个逻辑,恰恰是舒立用来批评新闻寻租、批评陈永洲的逻辑。我不能相信这是舒立的逻辑。

   正如遍地贪官一样,遍地新闻寻租的背景下,陈永洲一不是新闻寻租的首创,二不是新闻寻租最大的受益者;如果他不打算寻求公平正义,(按照央视推论他是有 罪的)他也可能继续和别人一样搞新闻寻租而平安无事。可是他报道了中联重科财务造假的新闻,于是他个人承受了中联重科和长沙警方的威权打压,承受了央视强 大的舆论攻势,还要承受来自同一阵线的新闻界的严厉惩罚。对于陈永洲来说,这个打击可能比警方的扣押和批捕更大更沉重!而媒体批评的逻辑,竟然是胡锡进的 逻辑:你要批评政府,自己屁股要干净!
  
  陈永洲们的屁股是在何时开始不干净的?舒立应该是很清楚的。新闻寻租大规模形成于丁关根执 政中宣部时期,迄今没有改变。丁关根对某些新闻事件的处理,完全不按常规出牌,他介入新闻事件,不留下任何文字,连个通知都没有,只是打个电话,就叫停了 某些新闻报导。可笑的是,丁全盛时期,竟然连成都某家生产卫生巾企业的批评报道,也要干预,打电话通知媒体不得报道。在他主政时期,某报因为批评某家饮料 企业,竟被他换掉了所有领导班子成员!他的所作所为,彻底摧毁了中国新闻人残存的新闻价值观,彻底清洗了残存的新闻伦理。但是对于“闷声发大财”的媒体和 记者,丁关根是不干预的。此后中国媒体新闻寻租活动表面化,赤裸裸,一家接一家的媒体演变成了商业机构,最典型的臭名昭著的“质量万里行”之类活动此起彼 伏,一时多少豪杰!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某大腕,曾经对另外一个优秀记者声称的“他没有拿过红包”的说法表示了愤怒,公 开叫板,“我就不相信,哪个记者没拿过红包!”果然该记者没有应战。记者拿红包,是新闻寻租活动中最常见的、利益最小的;这个争论,可见那时候新闻界整体 沦陷的程度。时至今日,当今中国的媒体,已经没有人敢说自己是干净的,没人敢说自己没有进行过新闻寻租。
  新闻寻租活动,覆盖了全行业,不分党 报非党报,也不分市场化和非市场化报纸。有人以为市场化报纸表现得比较恶劣,完全是属于错觉。因为党报和党报记者与各级政府官员之间的寻租行为更加隐秘, 双方更加默契,极少被曝光,有人就产生错觉,以为党报和非市场化报纸不会搞新闻寻租,其实它们新闻寻租的规模更大,力度更大!大党报的各省站记者,竟然能 左右地方上的人事安排。
  有人说市场竞争导致新闻寻租,这个观点显然是错误的。新闻寻租的形成,确有媒体间(所谓市场化媒体和非市场化媒体,党 报和非党报)的不公平竞争因素,但主要是官方的有意引导和纵容造成的。只要媒体不追求公平正义,新闻寻租就是被默许的;当媒体打算追求公平正义的时候,新 闻寻租就是打击媒体的有效手段。
  二十年来也是如此,自新闻寻租大行其道以来,政府从来没有打算进行认真清理,而是把它作为一种定点清除的武 器,只针对某个新闻机构不听话的惩戒手段;而对那些听话的新闻机构,则网开三面,任其进行新闻寻租,甚至从来也没有进行过系统的全面的清理,就连针对新闻 寻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都没有搞过
  
贺卫方以及广大法律工作者对陈永洲事件的评论,应该让那些把矛头对准陈永洲和新快报的媒体人有所反思。然而我们看到的现实,却少有媒体人站出来为陈永洲说话!媒体一再被强暴,虽然无法反抗不能反抗,至少不用自虐。新闻寻租已经进行了二十年,此时此刻大作文章所为何来?
我 以为,此时此刻检讨新闻寻租,有对陈永洲等人落井下石的嫌疑;此时此刻检讨新闻寻租,是对已经被伤害的陈永洲造成更大的伤害;此时此刻检讨新闻寻租,似乎 站在了中联重科、长沙警方、中宣部和央视一边,也就是站在了不公正的威权一边;在此时此刻批评新快报和陈永洲的媒体人,有助纣为虐,为虎作伥的嫌疑;此时 检讨新闻寻租,也是媒体被强暴后的可怜的无耻的自虐行为!我真希望这文章不是出自舒立的本意!


文章来源: http://goo.gl/Jp9D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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